高瑜
高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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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國重慶市 | 1944年2月3日
居住地 | 中國北京市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 | 漢族 |
母校 | 中國人民大學 |
職業 | 記者、專欄作家 |
運動 | 六四事件 |
網站 | 高瑜Twitter |
高瑜(1944年2月3日—),生於重慶[1],祖籍河南省長垣縣焦園鄉高莊村(現屬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記者、報刊與網絡專欄作家,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語言文學系文藝理論專業,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擔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輯,不久該報被停刊,同年6月3日被捕。1990年8月28日獲釋。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其「贓款」人民幣800元。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2014年4月24日再次被捕[2]。2015年4月17日遭判刑7年[3];同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將一審判決的7年刑期改為5年,剝奪其政治權利的年限仍是一年[4];經高瑜本人申請,根據醫院證明文件,因高瑜患有嚴重疾病,法院決定對高瑜准予監外執行[5]。
生平
[編輯]早年經歷
[編輯]1944年2月3日(農曆正月初十)高瑜出生於重慶,大學時期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語言文學系文藝理論專業[6]。1980年代高瑜擔任中新社專稿部記者,當時的主要任務是采寫專訪,採訪對象包括文化和學術名流以及政治人物,並開始撰寫時政分析文章,是香港中文報刊著名專欄作家。1988年10月高瑜被調到《經濟學週報》擔任副總編輯。加盟《經濟學周報》後,高瑜除了親自撰寫文章外,還經常邀請一些中國共產黨改革派人物發表專稿,如原人民日報社社長胡績偉、「右派」詩人邵燕祥等[7]。
首次入獄
[編輯]六四天安門事件期間,《經濟學周報》積極報道北京民主運動,高瑜采寫的「嚴溫對話」被認為是《經濟學周報》被停刊的直接原因。1989年6月3日早晨,高瑜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拘捕[7]。1989年6月30日,時任國務委員兼北京市長陳希同在《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中聲稱《經濟學周報》發表了嚴家其與另外一個人關於時局的對話,其目的是為了掩蓋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錯誤,以便為推行資產階級自由化製造輿論,因為嚴家其與趙紫陽原秘書鮑彤聯繫密切[7]。高瑜則稱該報告存在捏造和誣衊之處,捏造出"倒鄧保趙"的預謀,誣衊內容包括原本是前國家主席李先念向陳希同透露"戒嚴"的機密,報告中反誣衊是鮑彤"泄密"。並將所有群眾組織都定性為搞"動亂"、"暴亂"的非法組織,將人民的赤手空拳的抗暴,污衊為"對解放軍的屠殺"[8]。一年後,高瑜從秦城監獄獲釋[7]。
二陷囹圄
[編輯]1994年11月9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當時為香港《鏡報》工作的高瑜有期徒刑6年。至於高瑜泄露了哪些國家機密,中國官方和高瑜本人都不曾透露。入獄後,高瑜分別在1994年和1996年兩次獲保外就醫,時間跨度超過一年。1999年2月15日,高瑜再次以保外就醫名義獲釋。獲得自由後,高瑜重操舊業,為香港和海外中文媒體撰寫大量涉及中國政治、經濟及社會動向的文章。年過七旬的她非常活躍,經常在Twitter上發消息[7]。
三度獲刑
[編輯]2014年4月24日,高瑜再次被北京警方逮捕,據稱其在2013年8月通過他人(姚監復)獲得了一份中共中央機密文件的複印件後,將內容逐字錄入成電子版保存,隨後將該電子版通過互聯網提供給某境外網站負責人,該網站將文件進行了全文刊登[9]。而據官方媒體報道,高瑜在被捕後「表達了深刻懺悔」[10][11]。
據媒體引用消息人士的話推測,明鏡出版社《明鏡月刊》在2013年8月刊發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9號文件,亦即網上俗稱的「七不講」)即為高瑜所泄露出來的保密文件,此文件發放到市地師級以上幹部[12][13][14]。文件中稱,要「確保新聞媒體的領導權,始終掌握在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實際上,註明「發至地師級」的機密文件,在中國大陸政府網站上經常[原創研究?]公開發布[15][16]。而作為事件當事人的明鏡新聞網編輯部負責人則稱,中共的指控和海外媒體的相關報導都不符合事實,事實上是早在2013年6月前,明鏡就已獲得了這份文件,而且來自中共中央宣傳系統高層。「五月份,一名顯然是習近平的支持者、來自中共中央宣傳系統的髙層人物接觸了明鏡新聞網」、「這名人士向明鏡新聞網提供了《九號文件》內容,這份名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的通知》的文本上並沒有註明密級,也沒有註明發送範圍[17]。」
高瑜案於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開審,高瑜在庭上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予以否認,稱沒有非法向境外泄露國家秘密文件的行為,法庭當天沒有宣判。2014年11月24日,一定程度代表官方意見的《環球時報》社評表示,高瑜洩露的是中共中央對意識形態部署的機密[18][19],與《九號文件》相符。2015年4月17日, 據北京三中院官方微博稱,高瑜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20]。國際特赦組織表示,71歲高齡的高瑜被判監,表明中國當局明目張胆打壓言論自由。無國界記者發表聲明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高瑜,並撤銷所有控罪。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發起抗議活動,前往香港中聯辦要求立即釋放高瑜[21]。美國國務院代理發言人瑪麗·哈夫「呼籲中國當局立刻釋放高瑜,並尊重中國在國際上的人權承諾[22]。」
一審判決下達後,高瑜稱不服判決,已正式提出上訴[23][24]。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將一審判決的7年刑期改為5年,剝奪政治權利的年限仍是一年;經高瑜本人申請,根據醫院證明文件,因高瑜患有嚴重疾病,法院決定對高瑜准予監外執行[5]。2016年兩會期間,高瑜被當局帶離北京,前往雲南省旅遊,期間與自由作家徐暉和北京異見人士王荔蕻見了面[25]。
2019年4月23日,高瑜正式刑滿釋放,由於還有一年剝奪權,高瑜沒有政治權利和言論自由。由於當周周末北京舉行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維穩程度提高,高瑜獲釋當天就遭公安帶往外地「旅遊」。這是高瑜繼2017年中共十九大離京與2018年兩會期間「被旅遊」至杭州後第三次「被旅遊」。[26]
2021年2月,高瑜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英國通訊管理局吊銷中國環球電視網執照後,陰間濾鏡的指控顯然是中方政治報復行為的一部分[27]。
獲獎記錄
[編輯]因揭露時弊,高瑜自1990年代起屢次獲得多個獎項:
- 1995年5月,獲世界報業協會頒發的「自由新聞金筆獎」。
- 1995年11月,獲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頒發的「新聞勇氣獎」。
- 1997年5月,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首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吉列爾莫·卡諾世界新聞自由獎。
- 2000年,獲得國際新聞協會頒發的全球20世紀50名新聞自由英雄獎。
部分作品
[編輯]- 2004年2月11日,高瑜,何家棟與迄今未了的小說《劉志丹》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05年12月,高瑜,賓雁先生永遠留下了他的目光(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06年1月26日,高瑜,小金到中國南巡是大醜聞(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06年3月,高瑜,審讀員制度荒唐惡毒(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開放雜誌
- 2006年3月27日,高瑜,鄧力群自己蓋棺難定論--十二個春秋出版的貢獻(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2006年4月,高瑜,見官矮一級的中國記者現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參考文獻
[編輯]- ^ 70岁前女记者高瑜再被拘 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传媒--人民网. [2021-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12).
- ^ 北京:警方破一起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4-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2).
- ^ 中國言論自由再倒退 前記者高瑜「洩密」重判7年. 風傳媒. [2015-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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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都之窗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2014-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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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瑜刑期剛滿 再遭帶走「被旅遊」 據報為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維穩. 立場新聞. 2019-04-24 [2020-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8).
- ^ BBC被批用“阴间滤镜”渲染武汉气氛. 自由亞洲電台. [2021-08-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