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
外觀
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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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BLT cocktail」(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一種雞尾酒使用了製作培根生菜番茄三明治所需的基本原料?
- 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條目由PortalandPortal2Rocks(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PortalandPortal2Rocks(討論 | 貢獻),屬於「drink」類型,提名於2013年12月29日 09:30 (UTC)。
- (~)補充:首先,本條目有要參選優良條目。本次是跨年前最後一次翻一條目。其實我已經不做一個一個慢慢翻(因為實在太難了)。隨機選幾個比較有趣的條目來翻譯,這樣比較實在。其實我會翻譯這篇條目的動機有爭議,一說是到WP:BACON時很衝動,另一說是因為劉嘉翻培根配啥都美味才翻的。我能確定絕對不是後者。-雖然非常喜歡馬特·史密斯,但博士換人時還是很高興的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29日 (日) 09:29 (UTC)
- (+)支持:沒想到在DYK也挨在一起- - ---VI號戰車II型 (Fu7電臺 戰績 )☺ 2013年12月8日 (日) 18:46 2013年12月29日 (日) 12:02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12月30日 (一) 12:57 (UTC)
- (+)支持:看來蠻特別的...--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05:04 (UTC)
- (+)支持--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4年1月1日 (三) 15:19 (UTC)
優良條目候選
[編輯]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大眾文化 - 飲食,提名人:-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29日 (日) 09:19 (UTC)
- 投票期:2013年12月29日 (日) 09:19 (UTC) 至 2014年1月5日 (日) 09:19 (UTC)
- (+)支持:提名人票。譯自英文優良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29日 (日) 09:19 (UTC)
- (+)支持:來源充足,語意流暢,雖然有些短。---VI號戰車II型 (Fu7電臺 戰績 )☺ 2013年12月8日 (日) 18:46 2013年12月29日 (日) 11:58 (UTC)
(-)反對:書名號呢?而且之前不是自己因為參考中的紅鏈投過反對票嗎?--劉嘉(留言) 2013年12月30日 (一) 08:25 (UTC)- (:)回應,已修改。但我覺得最奇怪的地方是,你居然引用我之前的理由來對付我?-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30日 (一) 11:36 (UTC)
- (:)回應:美聯社不是書……Link GA呢……同一個內鏈不要在內文中反覆出現。語句通順度同樣有待提升,任何酒精類飲料都是不可能在美國「普及」的,因為這是酒,所有州的未成年人和很多州的21歲以下青年都不能喝,並且即使像中國一樣能喝,酒也不可能到達「普及」的程度。另外不必要說某篇評價針對的是某「一杯」酒,「知名廚師戈登·拉姆齊在2007年做了一杯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而《紐約時報》的首席美食評論家法蘭克·布呂尼對那杯雞尾酒給了好評」這話是很可怕的,因為這傢伙這一年一共就做了一杯這樣的酒,而且就直接讓人評價了這一杯,原文和來源中都不是這樣說的,全文到處都是這樣的例子……--劉嘉(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06:23 (UTC)
- (:)回應:你說的都改了,但我何時提到美聯社是書?內文中使用書名號沒有不對,參考資料更是以cite news來作為模板。-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31日 (二) 11:11 (UTC)
- (:)回應:不是書為什麼要用書名號?參考資料用cite news這個我有說什麼嗎?同時,這又有什麼特別的嗎?--劉嘉(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15:33 (UTC)
- (:)回應:請問我有說過參考資料用cite news很特別嗎?本只因你說「美聯社不是書」才這樣補充。而「語句通順度同樣有待提升」本來就是件客觀的事,若你認為本條目語句不流暢,你至少可以說哪裡需要改善等等,而不是一味地說這個那個然後再慢慢補充。-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31日 (二) 16:24 (UTC)
- (:)回應:唉……我有點暈了,我說美聯社不是書,意思是說這個在正文不應該加上書名號,不知道和用哪個cite模板有什麼關係?我說酒類不可能普及,所以不應該用「普及」這樣的詞,這裡應該是「流行」。「知名廚師戈登·拉姆齊做的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在2007年被《紐約時報》的首席美食評論家法蘭克·布呂尼給下了良好的評價」,如果這就是閣下認為修改後的通順語句,那我之上的意見全數收回吧,打擾了。--劉嘉(留言) 2014年1月1日 (三) 01:35 (UTC)
- (:)回應,我是說,我希望閣下能指出條目語意不流暢的地方,「知名廚師戈登·拉姆齊做的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在2007年被《紐約時報》的首席美食評論家法蘭克·布呂尼給下了良好的評價」這句話我當然知道有問題,只是怎麼改都不對。條目候選的反對票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是用來改善錯誤,增進條目品質。-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1月1日 (三) 12:09 (UTC)
- (:)回應:我剛剛自己改了一些,改到下面發現這還不如自己看原文重譯了,某一句話不知道怎麼措辭合適,那指出別的問題又都修正了嗎?現在才覺得小達小百小烏小X小Y小Z他們直接扔一句反對理由比較省事。既然閣下認為這是「為反對而反對」,那我沒什麼好說的,請直接像對待我之前提出的意見一樣無視。--劉嘉(留言) 2014年1月1日 (三) 12:33 (UTC)
- (:)回應,我想你絕對是混淆我句子的原意了,有些時候我會在句子中帶一些諷刺的語氣,這卻是例外。我剛剛回覆的主旨很清楚:「如果你想花時間一個一個幫我把抓出來,我會很樂意改正。如果你不想浪費時間在這種事情上,我也只能隨你的意。」就這樣而已。-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1月1日 (三) 15:15 (UTC)
- (:)回應:我剛剛自己改了一些,改到下面發現這還不如自己看原文重譯了,某一句話不知道怎麼措辭合適,那指出別的問題又都修正了嗎?現在才覺得小達小百小烏小X小Y小Z他們直接扔一句反對理由比較省事。既然閣下認為這是「為反對而反對」,那我沒什麼好說的,請直接像對待我之前提出的意見一樣無視。--劉嘉(留言) 2014年1月1日 (三) 12:33 (UTC)
- (:)回應,我是說,我希望閣下能指出條目語意不流暢的地方,「知名廚師戈登·拉姆齊做的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在2007年被《紐約時報》的首席美食評論家法蘭克·布呂尼給下了良好的評價」這句話我當然知道有問題,只是怎麼改都不對。條目候選的反對票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是用來改善錯誤,增進條目品質。-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1月1日 (三) 12:09 (UTC)
- (:)回應:唉……我有點暈了,我說美聯社不是書,意思是說這個在正文不應該加上書名號,不知道和用哪個cite模板有什麼關係?我說酒類不可能普及,所以不應該用「普及」這樣的詞,這裡應該是「流行」。「知名廚師戈登·拉姆齊做的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在2007年被《紐約時報》的首席美食評論家法蘭克·布呂尼給下了良好的評價」,如果這就是閣下認為修改後的通順語句,那我之上的意見全數收回吧,打擾了。--劉嘉(留言) 2014年1月1日 (三) 01:35 (UTC)
- (:)回應:請問我有說過參考資料用cite news很特別嗎?本只因你說「美聯社不是書」才這樣補充。而「語句通順度同樣有待提升」本來就是件客觀的事,若你認為本條目語句不流暢,你至少可以說哪裡需要改善等等,而不是一味地說這個那個然後再慢慢補充。-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31日 (二) 16:24 (UTC)
- (:)回應:不是書為什麼要用書名號?參考資料用cite news這個我有說什麼嗎?同時,這又有什麼特別的嗎?--劉嘉(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15:33 (UTC)
- (:)回應:你說的都改了,但我何時提到美聯社是書?內文中使用書名號沒有不對,參考資料更是以cite news來作為模板。-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31日 (二) 11:11 (UTC)
- (:)回應:美聯社不是書……Link GA呢……同一個內鏈不要在內文中反覆出現。語句通順度同樣有待提升,任何酒精類飲料都是不可能在美國「普及」的,因為這是酒,所有州的未成年人和很多州的21歲以下青年都不能喝,並且即使像中國一樣能喝,酒也不可能到達「普及」的程度。另外不必要說某篇評價針對的是某「一杯」酒,「知名廚師戈登·拉姆齊在2007年做了一杯培根生菜番茄雞尾酒,而《紐約時報》的首席美食評論家法蘭克·布呂尼對那杯雞尾酒給了好評」這話是很可怕的,因為這傢伙這一年一共就做了一杯這樣的酒,而且就直接讓人評價了這一杯,原文和來源中都不是這樣說的,全文到處都是這樣的例子……--劉嘉(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06:23 (UTC)
- (:)回應,已修改。但我覺得最奇怪的地方是,你居然引用我之前的理由來對付我?-第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3年12月30日 (一) 11:36 (UTC)
未能入選:2支持,0反對。--劉嘉(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1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