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都江堰
外觀
都江堰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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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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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請畫一幅整個工程的示意圖.Sbl 08:30 2005年1月26日 (UTC)
Hunry兄,飛沙堰是比內江河床高2米,不是水面。內江水面高度不是固定的,堰體高度不能用跟水面的相對距離來定。何況洪水季節飛沙堰是在水面下方的。--Alexcn 16:57 2005年7月8日 (UTC)
雖然說加法原則不是絕對的,但是這樣大規模的刪改還是先在討論頁里討論清楚比較好,至少要說明一下。前面的編輯是應該尊重的。--Alexcn 17:18 2005年7月8日 (UTC)
- alexcn兄,抱歉,剛看到你的話。其實你寫的這個條目非常棒,我是為另外的目的來修改的,本來就打算改完後就完整地恢復成你之前的版本。只是請你採納以下幾件:
1、開篇處使用「1982年,都江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2000年,青城山—都江堰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樣的敘述。2、保留那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模版」。3、外部連接處增加到世界遺產官方網站的連接。
之前我沒有說明我的意圖,多有得罪,實在抱歉。--hunry 03:02 2005年7月9日 (UTC)
- 你先加上inuse標籤吧,等恢復以後去掉。我還有很多內容可以補充進去,比如效用,技術變革那幾塊。你說的那幾點就自己加上去吧。條目本來就是大家一起寫的,沒必要道歉:)--Alexcn 04:42 2005年7月9日 (UTC)
- 我的活幹完了,已經恢復了早先的版本。就這個版本來說,如果在興建緣由、歷史變遷、技術變革、工程的效益和意義、工程的現狀和保護情況、爭議性事件(楊柳湖)等方面稍加補充的話,我認為就足以成為一個特色條目了。--hunry 06:58 2005年7月9日 (UTC)
上游建壩相關內容索引
[編輯]做一下材料準備。
- 支持
- 反對
- 動態
- 紫坪鋪
- 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於2001年3月全面開工
- 四川省紫坪鋪工程截流成功 2002/11/27
- 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2005/9/30 16時許
- 從紫坪鋪首次泄洪沖沙看都江堰渠首水量調度的新問題2005/10/7
- 楊柳湖
- 楊柳湖水庫壩址比選論證方案通過省級部門和專家的審查2003/01/22
- 楊柳湖工程調查:沒有萬分把握不許建任何工程2003/8
- 都江堰大壩緊急叫停2003/08
--Alexcn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都江堰(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分類:歷史 - 古蹟。 - Munford 01:12 2006年11月4日 (UTC)
- (+)支持--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5:55 2006年11月4日 (UTC)
- (+)支持--沙田友 13:53 2006年11月4日 (UTC)
- (!)意見:我是這個條目的主要作者。實際上,都江堰不僅僅有歷史和古蹟,它是一個沿用兩千多年,不斷發展的水利工程,可能劃分到工程一類更好。也許是現在這個版本對歷史變遷着墨過多,給人以都江堰僅僅是古蹟的錯覺。這也是當前這個條目的重大缺陷。--Alexcn 17:55 2006年11月4日 (UTC)
- (+)支持--無墓孤魂 05:03 2006年11月6日 (UTC)
- (+)支持--洋洋 00:29 2006年11月8日 (UTC)
- (+)支持--靜宣 01:24 2006年11月8日 (UTC
優良條目重審
[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重審~(最後修訂)
有段落空白,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參考資料未能列出ISBN等加強可查證性。—出木杉〒 2007年6月12日 (二) 04:38 (UTC)
- (+)支持。現代發展以及上游建壩的內容有待補充。--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4:42 (UTC)
- 你認為我在明朝撤特投票中的意見是針對你個人嗎?你對某些事情過於執着了。--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4:46 (UTC)
- 你怎麼想是你的事,只是這個條目不符合規定,被找到後進行重新審核也很很正常的事情。—出木杉〒 2007年6月12日 (二) 05:06 (UTC)
- 是的。就和明朝被重申一樣。--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5:23 (UTC)
- 是哦,請先把錯字修一修吧,可不要丟專業人士的臉,砸大學生這塊金子招牌才好。—出木杉〒 2007年6月12日 (二) 10:43 (UTC)
- 是的。就和明朝被重申一樣。--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5:23 (UTC)
- 錯字不要緊,寫得冗長囉嗦也不要緊,只要讓別人去改,總能改正。協作——改正,這才是維基之道。明明有問題,捂着爛掉,才是真正的錯誤。順便說一下,我只是無業游民一個,還是希望某人不要砸了維基人的招牌為好。--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12:50 (UTC)
- 你怎麼想是你的事,只是這個條目不符合規定,被找到後進行重新審核也很很正常的事情。—出木杉〒 2007年6月12日 (二) 05:06 (UTC)
- 你認為我在明朝撤特投票中的意見是針對你個人嗎?你對某些事情過於執着了。--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4:46 (UTC)
- (+)支持:有段落空白,參考資料有待加強。—Chaplin ♨來喝杯茶吧! ★日頭西出 2007年6月12日 (二) 05:49 (UTC)
- (+)支持—Quarty 2007年6月14日 (四) 09:34 (UTC)
- (+)支持--DoraConan 2007年6月17日 (日) 03:11 (UTC)
- (+)支持—阿屹 2007年6月20日 (三) 01:50 (UTC)
- ~移動完畢~
重審結果:撤銷優良條目資格。—Markus 2007年6月24日 (日) 21:18 (UTC)
最後一節之評論權威性、中立性存疑
[編輯]話語帶宣傳口吻,主觀性強。評論者為現代人物,既非名人亦非巨擘。內容側重宣揚個人抱負,存在政治宣傳之疑。--Tim815465452(留言) 2023年7月29日 (六) 10: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