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尚穆王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尚穆
尚穆王
第23代琉球國中山王
第二尚氏王朝第14代國王
在位期間:1752年—1794年
前任:尚敬王
繼任:尚溫王
尚穆王
尚穆王的御後繪
向元瑚(小橋川親雲上朝安)繪
宗主國 清朝
年號 乾隆
嘉慶
冊封年 1755年(乾隆二十年)
正冊封使 翰林院侍讀全魁
副冊封使 編修周煌
姓名 尚穆
封號 中城王子[1]
童名 思五郎金
名乘 朝康[2]
別名 尚喜
出生 (1739-05-03)1739年5月3日
乾隆四年三月廿六
逝世 1794年2月19日(1794歲—02—19)(54歲)
乾隆五十九年四月初八
陵墓 玉陵
父親 尚敬王
母親 聞得大君加那志馬氏(號仁室
烏帽子親 蔡溫(具志頭親方文若)[3]
佐敷按司加那志向氏(童名思龜樽金,號淑德
夫人 真南風按司向氏(童名真牛金,號仁厚,賜王妹位)
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長氏(童名真鍋樽,號蘭室
宮里阿護母志良禮彥氏(童名真鍋樽,號瑞雲
與儀阿護母志良禮善氏(童名真加戶樽,號清室
直王子 中城王子尚哲
浦添王子尚圖(朝央)
脇王子 勝連王子尚周(朝宜,母夫人向氏)
宜野灣王子尚容(朝祥,母夫人向氏)
美里王子尚恪(朝規,母長氏)
庶王女 聞得大君加那志(童名恩龜樽,號法雲,母長氏)
小那霸翁主(童名思戸金,號玉浦,母彥氏)
上間翁主(童名真鶴金,號高閨,母彥氏)

尚穆琉球語尚穆ショーブク Shō Buku ?;1739年5月3日—1794年2月19日)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第十四代國王。1752年至1794年在位。他為琉球的法制建設作出了一定貢獻。

尚穆原名尚喜[4]尚敬王的長子,童名思五郎金,名乘朝康。

1752年尚敬王逝世,由尚穆嗣位。[1]次年,尚穆王命翁鴻業(佐久眞親方忠喜)、向嘉猷(禰霸親雲上朝意)在國殿之後創建寢廟御殿世添御殿。1754年,因那霸港淤塞導致大船難以通行,為迎接中國冊封使,尚穆王命按司向聰(美里按司朝昌)決開川源,除去爛泥。1755年(乾隆二十年),乾隆帝派遣翰林院侍讀全魁、編修周煌為正副冊封使至琉球,冊封尚穆為王。冊封使團因風不順險些遭難,在往程和返程都曾在久米島停泊。周煌安然歸國後,捐資在久米島建立天后宮,以報媽祖保佑之恩。

1771年,琉球下屬的八重山群島發生芮氏8級的大地震,引起超過80公尺海嘯。這是琉球群島有史以來最大的海嘯。

尚穆王在位時,雖然琉球當時政治體制完備,但尚未擁有賞罰例律的定製,官場上出現了「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象。因此在1775年,三司官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馬宣化(宮平親方良廷)、向邦鼎(湧川親方朝喬),以及攝政尚和(讀谷山王子朝恆),聯名向尚穆王提議編撰賞罰科律。尚穆王立即批准,命令向天廸(伊江親方朝慶)、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為此事的奉行。1786年,琉球歷史上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編撰完成。尚穆王下令頒行於全國。

1788年,世子尚哲病死,立尚哲次子尚溫為王世孫。

尚穆王統治的晚年,琉球開始出現資源匱乏、糧食歉收的狀況,財政逐漸困窘。1793年,因中頭國頭杣山連年焦枯,尚穆王遣法司向天廸率官僚前往巡視,將焦枯之樹木移除,並依種植之法加以栽培。次年尚穆王病逝,由尚溫嗣位。

家族

[編輯]
  • 尚敬王
  • 母 聞得大君加那志(童名恩龜樽金,號仁室。第九代聞得大君)
  • 妃 佐敷按司加那志向氏(童名思眞鶴金,號淑徳。向氏高嶺按司朝意女)
  • 夫人 真南風按司向氏(童名眞牛金,號仁厚。向氏名嘉山親雲上朝應女)
    • 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童名眞鍋樽,號蘭室。長氏知念仁也政善之女)
    • 宮里阿護母志良禮(童名眞鍋樽,號瑞雲。彥氏宮里築登之親雲上元恭女)
    • 與儀阿護母志良禮(童名眞加戸樽,號清室。善氏與儀子憲英女)
  • 子女

腳註

[編輯]
  1. ^ 1.0 1.1 根據《中山世譜·附卷三》的記載,尚穆並未被冊立為中城王子。不過在尚敬王逝世後,尚穆按照慣例,使用「中城王子」的稱謂向薩摩藩報喪。
  2. ^ 王代記[永久失效連結]》,第43頁
  3. ^ 蔡氏家譜·十一世溫[永久失效連結]》:「乾隆十八年癸酉八月朔日,値主上歲十五,將行元服之禮。(溫)奉命為御烏帽子親。」
  4. ^ 通航一覽·卷之十五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寶曆二年冬十二月二日,中山王尚喜使今歸仁等來聘。

參考資料

[編輯]
尚穆王
前任:
尚敬王
第十四代第二尚氏王朝國王
1752年—1794年
繼任:
尚溫王
前任:
尚敬王
第二十三代琉球國中山王
1752年-1794年
繼任:
尚溫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