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漫灘
外觀
(重新導向自氾濫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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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漫灘(英語:bottomlands),又稱氾濫平原(floodplain)或洪泛平原,通常位於河流中下游,指由於河流堆積作用而形成的大片堆積體,是河流堆積地貌的一種。常在在枯水季節露出水面,在豐水季節又常被淹沒。河漫灘一旦形成,在河流不改道的情況下會因河水攜帶的物質不斷沉積而不斷擴大,直至河流改道或繼續向下侵蝕而被廢棄。河漫灘可分為堰堤型河漫灘、汊道型河漫灘、河曲型河漫灘等。其發育的最終結果常為形成寬廣的河漫灘平原[1]。同時亦有河漫灘地貌。
形成與發展
[編輯]河漫灘的形成是河流堆積作用的結果。在這種堆積作用下,河床在凹岸受到侵蝕,凸岸發生堆積。受到堆積的一岸會形成堆積體。堆積體的面積不斷擴大,河水流速減慢,就將懸浮的顆粒物質沉積下來。久而久之,堆積體露出水面,就形成了河漫灘[2]。河漫灘上部由洪水泛濫時沉積下來的細粒物質組成,下部由河床側向移動過程中沉積下來的粗粒物質組成。
而河漫灘的形成又細分為三個階段:
- 河床淺灘(又稱原始淺灘)——河谷發育是從V字形谷開始的,河谷狹窄,谷底幾乎全部為水流占據。隨着河流側向侵蝕的進行,凹岸後退,河谷逐漸展寬,凸岸堆積粗大礫石,逐漸形成小的邊灘。
- 雛形河漫灘——由於河流側向侵蝕不斷進行,彎曲河道逐漸增大,河谷加寬,凸岸的邊灘隨泥沙堆積的增多而增大、增高、平水期時大部分露出水面,洪水期時全部淹沒。但灘上水較淺,水流緩慢,開始細粒物質的沉積,成為雛形河漫灘。
- 成熟河漫灘——由於河流側向侵蝕的長期進行,河谷更加擴寬,河曲更加彎曲,雛形河漫灘加寬增高,洪水期間灘地上水深更小,流速緩慢,沉積的是懸移質、細小泥質、粉砂粘土類物質(河漫灘相顆粒),在砂礫層上,形成黏土層,這樣,雛形河漫灘就發展成為河漫灘。隨着河谷不斷加寬,河漫灘規模不斷擴大。同時,河漫灘相沉積物與河床相堆積物上下(交替)分布的特徵稱為河漫灘組成物質的二元結構,它是河床側向移動的結果,但河漫灘的二元結構是同一地貌時期形成的堆積物的兩個不同的沉積相。[3]
河漫灘的類型與結構
[編輯]類型
[編輯]河漫灘類型的不同主要由河床類型的不同造成。主要分為3種:
- 河曲型河漫灘-在彎曲型河床中,凹岸侵蝕、凸岸堆積作用主要發生在洪水期,這時河床的移動往往是躍進式進行的。一次特大洪水使河岸發生大量坍塌,相應地在凸岸堆積成一條順岸彎曲的弧形沙壩,又稱濱河床沙壩;平水期堆積物較少,成為分割前後兩次洪水期的兩列沙壩之間的窪地。沙壩分布在橫向環流最明顯的地段,一般在河流凸岸彎曲最大處稍向下游一點的地方發育得最好,寬度和高度也最大,向上和向下沙壩逐漸變低緩、直至消失。沙壩的橫剖面呈不對稱形態,向河床的壩坡呈緩坡,背向河床的壩坡呈陡坡。沙壩的高度和坡度視河流洪水量的大小、含砂量的多寡而異,一般高度約1-3m,規模大者高度可達4-5m。沙壩通常由砂、粉砂、泥粒等組成。
隨着河曲不斷地橫向發展,凸岸部位形成一組弧形壟崗狀沙壩與弧形窪地相間的扇形體,稱為迂迴扇。組成迂迴扇的多條壟崗向河流下遊方向幅聚,向上游則逐漸幅散開來。故可以根據壟崗聚散分布情況大體上可以恢復河床移動和河曲發展過程,在航空相片和遙感影像上據此可以判斷河流的流向。
- 汊道型河漫灘-汊道型河流往往分為多股水流。假設水下江心灘將河床分為兩個汊道,則江心灘兩側河道形成的橫向環流的水流幅合上升,由水流自凸岸帶來的侵蝕物質使得水下江心灘泥沙加積增高增大,發展為露出水面的心灘。心灘頭部受上游流水頂沖,位置不斷下移,心灘下游端接受沉積,形成向下伸展的淺灘和附屬砂嘴。汊道型河床往往水流散亂,河汊密布,沙灘眾多,由於水位暴漲暴落,在沙灘上出現多條壟崗與窪地的組合與相間分布,壟崗與窪地的延長方向與堆積沙灘時的水流方向平行。在發育此種地貌的區域,可從壟崗和窪地的走向變化追索汊道變化情況。
- 堰堤型河漫灘
河漫灘的地貌特徵
[編輯]與人類社會的關係
[編輯]作為一種沖積平原,河漫灘(平原)是人類文明的發祥地。河漫灘平原通常比較廣闊,且土壤肥沃、取水方便,人們可以很方便的在此定居,許多大城市就建在河漫灘平原上。
但另一方面,由於河漫灘在洪水季節有被淹沒的可能,在這裡定居不一定十分安全。歷史上許多大洪水,如1931年江淮大水、1998年中國水災都與居民點所在河漫灘被淹沒有關[4]。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Goudie, A. S., 2004, Encyclopedia of Geomorphology(地理百科全書), vol. 1. Routledge, New York. ISBN 0-415-32737-7
- ^ 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一地理. 2009年4月版. ISBN 978-7-107-20274-2 (中文(簡體)).
- ^ 科學出版社. 现代地貌学. 2005年8月版. ISBN 7-03-015931-4 (中文(簡體)).
- ^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Title 44, Section 59.1 – Definition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