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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國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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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國祚(?—1638年),字亘符,號類陽直隸順德府邢臺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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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國祚貌魁梧,美鬚髯,性端厚孝友。十八歲入博士弟子員,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丁外艱,哀毀幾至滅性,讓產於兩兄,獨食貧,勵志攻苦。服闋,試輒冠軍,廩於庠。萬曆四十年(1612年)參加鄉試,心動不試歸,母華氏卒,讀禮廬墓。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順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授山西太原府推官,郡有疑獄,讞而釋之,無株系憑。城蠹倚豪右為不法,廉其實不,以三尺徇。盜以山為藪,出入剽掠,設堠置兵,盜發輒捕。遇饑荒,捐俸具粥藥,多所全活。

孟國祚理刑六載,以舉卓異,崇禎元年(1628年),召為給事中,歷吏、戶、刑三科左右及都給事中[1],敢言直諫,疏凡五十餘上,循職掌封駁彈劾,從國是起見存大體。升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太僕寺卿、大理寺卿,公通籍十七年,大半皆刑官,執法平允。都城警,守御有功,紀敘褒賞。甲子、丁卯充山西、陝西同考官,得士十二人。癸酉典試山左,取八十二人,文章遵正始,無軋茁,入彀者多名下士。辛未入武闈狀元王來聘、探花賀秉鉞,皆門下,後來聘死忠,天子嘉憫,愈重公有知人之鑑。冊代藩,祭魯藩,兩侍經筵,引耕藉,遣閱十二陵,敬翼小心。時國步多艱,數次召對,鞠躬盡瘁成病,乞休告,聖眷弗許,卒於官。訃聞,上震悼,予祭葬,贈工部右侍郎,蔭一子。居嘗語人曰:「我做秀才,學識不如人,才調不如人,勤苦篤志則如人。居官明敏不如人,力量不如人,潔己奉公則如人。」其自任有如此者,人以為真誠不欺實錄也[2][3]

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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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名宦於太原,邢臺祀鄉賢。墓在城西南十五里由留村,禮部尚書王鐸撰墓誌,賜祭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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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長編卷之二十六》:崇禎二年九月,補孟國祚吏科給事中。
  2. ^ 《邢臺縣誌》
  3.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孟國祚,陽治,書二房,戊子九月二十七日生。邢臺人,戊午八十九名,會三百口口名,三甲三十一名。本年授山西太原府推官,甲子陝西同考,戊辰考選,己巳授吏科給事中,辛未升戶科右,壬申升刑科左,癸酉山東主考,升刑科都,丙子升太常寺少卿,丁丑升大理寺右少卿,轉左少卿,升太僕寺卿,戊寅升大理寺卿,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