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成立時間1997年11月5日
類型社團法人、非營利組織
地址
服務地區 中華民國臺灣
重要人物
理事長:江蘊生;常務理事:鄭孝忱、鍾道詮;理事:蕭宏祺、楊明鈞、呂昌榮、洪浩哲、陳伯傑、蕭宇翔,常務監事:蔡春美;監事:林昆霖、謝仁方。
目標以促進社會平等、爭取及維護愛滋感染者應有的權利及福利、提高愛滋感染者的社會地位、遏止愛滋病毒蔓延為宗旨。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成立於1997年,是台灣第一個要求保障愛滋病患者人權非營利組織互助團體,秘書長是林宜慧。權促會主張,防治愛滋病必須在「兼顧人權」前提下進行,反對政府以監控罪犯的方式控管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並積極為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的工作權、就學權及基本人權努力。曾出版《台灣愛滋感染者醫療權益白皮書》。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

[編輯]

權促會曾對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提出許多意見。在1997年發表的修改芻議之中就提出將愛滋病移出法定傳染病、積極增列感染者權益、區分健康感染者與發病之愛滋病患等等。

2005年,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侯水盛等37人提起「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該條文為限制愛滋感染者權益之條款,賦予主管機關隨時可自行判斷限制愛滋感染者權益的空間,權促會曾連署其他團體提出反對。

參見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