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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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清朝
1645年-1911年

1911年
首府南昌府
歷史 
• 成立
1645年
• 廢除
1911年
前身
繼承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江西省 (中華民國)
今屬於 中國江西省

江西省滿語ᡤᡳᠶᠠᠩᠰᡳ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giyangsi golo),為清朝內地十八省的一個省。

督撫沿革[編輯]

1645年,設江西巡撫江西布政使司。1645年—1665年另有南贛巡撫。1645年,兩江總督管轄,1661年,專設江西總督,1665年,裁撤江西總督,1674年,復設江西總督,1682年,裁撤江西總督,兩江總督管轄江西。

行政區劃[編輯]

江西省行政區劃圖(1820年)

清朝下轄十三府、一直隸州,共計一州、四廳、七十四縣:

糧儲兼南撫建道[編輯]

饒廣九南道[編輯]

袁瑞南臨鹽法道[編輯]

吉贛南寧道[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參見[編輯]

前任:
大明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江西省 繼任:
 中華民國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