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體
外觀
大陸法系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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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層論 |
-構成要件該當性- |
-違法性- |
-罪責(有責性)- |
參與論 |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
罪數論 |
-想像競合- |
-實質競合- |
-法條競合- |
刑罰論 |
-法定刑- |
-處斷刑- |
-宣告刑- |
-執行刑- |
保安處分 |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終身禁業 |
法律原則 |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
其他學說 |
四要件論 |
-犯罪主體- |
-犯罪客體- |
-犯罪的主觀方面- |
-犯罪的客觀方面- |
二階層論 |
犯罪客體,是一個大陸法系刑法概念,是指本國刑法所保護的、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係,亦即受侵害的法益。犯罪客體作為犯罪四要件理論中的要件之一,說明犯罪行為危害或侵犯了什麼利益或權利,是犯罪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這一本質特徵的集中體現。任何一種犯罪,都必然要侵犯一定的客體[1]。
在一些犯罪行為中,犯罪人會同時觸犯兩類或以上的犯罪客體。比如搶劫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為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立法者着重保護的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因而將本罪規定在侵犯財產罪一章之中,公私財產所有權就是本罪的主要客體。
參考
[編輯]- ^ 彭文華. 犯罪客体:曲解、质疑与理性解读 ——兼论正当事由的体系性定位. 《法律科學》2014年第1期. [2014-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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