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1602年—?),字憲度,號符玉,江西吉安府吉水縣白竹塘人。明朝政治人物。
二十歲中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1]。初授和平縣令,宏貌若處子,而布政立法,不動聲色,條理有緒,頌聲四起。調歸善縣令,邑雖繁劇,無異治和平時。罷計錢,卻供應,清契稅,蠲火耗,搜弊剔蠹,興利除害,民為位祝之。以卓異上聞,入覲,丁憂還里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