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禹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禹刑夏朝法律,名字來源於夏朝的第一位天子

禹刑的具體內容已無法考證。根據東漢鄭玄說:「夏刑,大辟二百,臏辟三百,宮辟五百,劓、墨各千」[1],大意是:夏朝的刑法,死刑兩百條,挖腳骨刑三百條,割生殖器刑五百條,割鼻子、刺面塗青刑各一千條。根據《隋書·經籍志》記載:「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條三千」。兩個文獻記載一致,均說明夏朝法律規定了五種刑罰,共三千條。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周禮·秋官·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