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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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統一時代百貨」[編輯]

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 → 「統一時代百貨」:理由詳見台北店討論頁,但要移回的應該是高雄店,因為頁面歷史最久。一個品牌分三頁處理(兩間分店+消歧義)沒有必要。--Seanetienne留言2021年12月28日 (二) 10:14 (UTC)[回覆]

沒有合併的必要。駁回所請。--Iokseng留言2021年12月31日 (五) 00:43 (UTC)[回覆]

建議更名:「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統一時代百貨」[編輯]

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 → 「統一時代百貨」:詳細討論見統一時代百貨條目整併。先重新命名,再將台北店資訊匯入並重整。將現有一門市一條目的呈現,轉為一篇以公司為主題的條目,這符合其他連鎖百貨條目的寫法。高雄店頁面的編輯史在2016年以前皆為公司(統一百華)導向,「統一時代百貨」(現台北店)頁在品牌改名時開出後,方被處理成一店一頁的格局。即使品牌改名、高雄店經營者轉變,本頁仍握有更多關於公司法人體的編輯史。--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42 (UTC)[回覆]

我是覺得兩家分店各自獨立性還比較高的,只是用了一個名字。另外兩者編輯歷史都不少,若真要移動還是以比較悠久的為主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5日 (三) 22:37 (UTC)[回覆]
@Ericliu1912,高雄店就是歷史較悠久的頁面。獨立性是高,因為兩間店地點不一樣,現在經營者也不一樣(2013年從統一百華轉給統正開發)。從這裏着手,是因為此頁的編輯史跟公司史一樣久。新光三越分店林立,其條目記載的是公司體,各地門市則紀載於某章節。統一時代百貨同樣是連鎖百貨,當然適用這種形式,而且2016年改組前一直是這樣。連鎖百貨一定要有公司條目(梅西百貨因為複雜的歷史沿革,控股公司和連鎖百貨分開),除非有個體知名度(如Macy's Herald Square),否則單間門市不會有單獨頁。
我在互助客棧那裏已經爬梳過頁面史:2016年這裏叫「統一阪急百貨」(前商號名),商號改名時本應移至新名稱,但「統一時代百貨」條目已經被單獨開出。當時適當的處理,應該是 1) 把「統一時代百貨」移到台北店 2)「統一阪急百貨」移到「統一時代百貨」(覆蓋重定向)3) 台北店資訊併入「統一時代百貨」並改成重定向。然而當時的處理卻把兩頁轉成現在的高雄店和台北店。我的移動請求是在完成當年未竟之事。有其他想法,也可以到互助客棧那裏提出,已經經歷一陣對話,裏面有我在其他面向的論點。強烈建議您細細地閱讀,以掌握主題本身的背景知識。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27日 (五) 12:56 (UTC)[回覆]
@Iokseng就我看,沒有人真的對我的提議提出異議,也沒有人提出其他詳實的方案。這不是「無共識」,這是1:0。Eric Liu的說法不構成問題,因為這裏就是比較悠久的頁面。我的目標是建構「單一篇」連鎖百貨的條目,並以匯合整併既有條目的方式為之——移動改名只是當中的一步,更名後我還須要進行介面改組。我提出的方案也不是什麼前衛抽象的作法:合乎現實情境所需,也符合同類型條目撰寫模式,作法還是這裏曾經採用過的。我論述過好幾次,連鎖百貨公司條目都是以連鎖店為條目主體,除非單間門市有個別的關注度,否則不會額外出現單間店的條目。
當年處理成現狀的其實就是您自己。您已經兩度忽視我的提議,還從重要的對話神隱。我費盡心思地試圖達成有效溝通,所以為此前後投入不下千字篇幅的論述。請您具體說明為何堅持使用2篇內容稀疏的條目+1個消歧義之呈現模式,若覺得我的方案有任何漏洞,也請具體提出。另一間門市開幕在即,請為其他使用者打造便利的編輯環境。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1月17日 (五) 16:22 (UTC)[回覆]
然後,請不要再糾結在兩間店一南一北、目前經營者不同了。高雄店雖然換手經營,但系出同源,共享大部分的歷史,其條目還掌握最久的公司史。連鎖店的歷史,不會因為首間門市的離去而縮短。整併後,高雄店資訊的何去何從還是有彈性,看是放在這裏還是夢時代,或者兩邊都放。移動後的重定向,還是可以設分類,所以也不用擔心這部分佚失。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1月17日 (五) 16:38 (UTC)[回覆]

統一時代百貨條目整併[編輯]

統一時代百貨」是統一企業集團旗下的百貨公司品牌,目前為兩間店使用: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2007~)、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2010~)。目前兩店內文貧乏且80%一致,其呈現也根植於錯誤的觀念。之所以高度雷同,因為兩者有共同歷史,原先都是統一百華公司(2006設立)的門市,只差在高雄店2013年改由統正開發公司經營,正式成為旗下統一夢時代的一部份。雖然台北店高雄店的名銜仍沿用,但現實運作之下就是「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其官網標題也採用這種邏輯)。目前的「門市本位」系統,統一時代百貨/統一百華的企業治理面向沒有容身之處,也無法招架未來將開幕的二館(再多一頁?)。

反觀在「公司法人本位」下,歷史沿革只出現在一處,也更容易促進條目的深化,又沒有資訊因此消失。[統一時代/統一百華]vs[統一夢時代/統正開發]是更優的條目系統,後者本就存在,前者宜跟進。我認為自己論點非常明確,合併請求卻被兩度否決,也從未獲得具建設性的回饋。在此請問各位編輯者的想法,應該如何面對或處理此問題,對以上論點有無不明白之處,有無其他想法?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4:19 (UTC)[回覆]

@IoksengWilly1018請問該條目為何沒有合併的必要?先不討論這兩篇有沒有關注度,因為經過搜尋有明顯區分就能拒絕條目合併是合理的嗎?有問題直接ping當事人可能比較快,放在互煮要等到何時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0月15日 (日) 14:25 (UTC)[回覆]
@Milkypine、@Seanetienne:1.以google圖書搜尋統一時代百貨,經過搜尋明顯以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區分。2.我是依據WP:名從主人,根據官網上所描述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官網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故顯然不應合併。--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3:05 (UTC)[回覆]
另您所述:「反觀在『公司法人本位』下,歷史沿革只出現在一處,也更容易促進條目的深化,又沒有資訊因此消失。『統一時代/統一百』]vs『統一夢時代/統正開發』是更優的條目系統,後者本就存在,前者宜跟進。我認為自己論點非常明確。」這段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您是說將您所述的「統一時代/統一百」合併到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統一夢時代/統正開發」合併到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望您可以詳述謝謝。--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3:16 (UTC)[回覆]
不太了解,目前條目有點亂、不太好懂,來源也過少。前身可以單獨寫一個條目,或者章節(如果兩者併入一頁)。如果兩者與前身的關係分主次,也可用頂注消歧義。--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4:34 (UTC)[回覆]
@YFdyh000 統一企業與日本的阪急百貨合作,2007年在高雄成立「統一阪急百貨」(公司名為「統一百華」)。2010年在台北新設門市。高雄店自始和夢時代(統一企業旗下購物中心)密切發展,2013年直接改由其公司「統正開發」經營。統一和阪急結束合作後,2016年「統一阪急百貨」改名為「統一時代百貨」。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4:44 (UTC)[回覆]
@YFdyh000 更新,我已經移除兩頁中的誤導性資訊。門市歸門市,公司歸公司;沒有前世今身,純粹名稱改變;沒有「分公司」存在的證據,也沒有主次關係。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6日 (一) 10:51 (UTC)[回覆]
@Seanetienne:其實合併請求,任何人都可以做。若您能按造YFdyh000所述改寫條目,然後合併過去敘述也可以,但目前結構2篇結構缺少從屬關係的確不適合合併。--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3:25 (UTC)[回覆]
@Willy1018 我在合併請求那裏已經解釋過了。技術面,我希望把「高雄店」移到「統一時代百貨」,再把「台北店」資訊併入。這麼處理下,就只剩「統一時代百貨」一頁。內容面,條目的主題格局會從現在的「門市本位」,變成「公司法人本位」——也就是說,條目架構安排會以公司為主,個別門市為副。新光三越百貨、梅西百貨,這些連鎖店百貨都是這麼處理,主題是企業體,不是個別門市(台南西門店、台南中山店...)。2021年12月那次我已經改寫完,就等lokseng幫忙移動頁面,他卻直接駁回我的請求,再把我的編輯全部打掉。枉費我花時間闡釋論點,他公然的打發行徑讓我一肚子火。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1 (UTC)[回覆]
我覺得直接改寫統一時代百貨比較快,畢竟移動存在頁面是需要管理員的(我不是),這樣做比較快,之後重定向到統一時代百貨中的章節你覺得如何?--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9 (UTC)[回覆]
不然就等lokseng或其他人的看法。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32 (UTC)[回覆]
@Willy1018 不好,我從既有的頁出發,是看重它們的編輯史。高雄店條目2007年開張時就有,台北店是2016年商號改名時創的,消歧義頁是lokseng的處理方案,但他只顧到表面形式,沒有考慮到主題的沿革。我2021年已經說明過,是他拒絕溝通。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41 (UTC)[回覆]
忽略所有規則:「如果有規則妨礙您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請忽略該規則。」我覺得您已在這邊溝通若其他人覺得這個做法不好也可以在這邊討論,但建議您若要編輯統一時代百貨你可以嘗試找找看是否有可靠來源足以擴充,將這2個條目貫通,這也是一個做法。--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51 (UTC)[回覆]
感激您的認同。我的提議雖以主體合適性為考量,但應該沒有犧牲掉任何合規性。Special:PermanentLink/69376332是當年初步處理後的版本。縱使目前引用缺乏,關注度應該是毋庸懷疑。時代百貨開發台北二店的消息,受到可觀的報導(自由、中時、聯合、工商、ETtoday、數位時代)。董事長高秀玲女士的父親高清愿是統一企業創始人,先生羅智先是現任統一企業董事長,她則掌握統一集團的「美麗事業」。我已經修正過兩頁不正確及誤導性的呈現,但後續的擴建唯有Page mover介入後才適合進行,否則可能又會被打掉。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6:32 (UTC)[回覆]
另外@Willy1018,我好奇,有哪些權限的使用者可以單方面拒絕合併請求,非管理員也可以?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08 (UTC)[回覆]
請先擴充或重建條目(或草稿),目前內容太少,看不出該如何撰寫和移動,您在討論中的總結闡述有點複雜和未附來源。單方面「拒絕」應該無明文約定,不過從建立WP:共識WP:雪球WP:IAR角度,未禁止中止(暫停)一個「材料不全」的申請,繼續討論即可,得出結論後再做申請。--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47 (UTC)[回覆]
@Willy1018、@YFdyh000,我在您們回覆前已經在高雄店那裏重新提出移動頁面請求了。撰寫理由時,我從編輯歷史中發現對我有利的事實。
高雄店頁原本叫「統一阪急百貨」,撰寫的方向就是「公司法人本位」。2016年品牌改名時,「統一時代百貨」頁獨自開出。Iokseng方將兩頁處理成現在的格局(Special:Diff/39251483Special:Diff/39251799),並創造重定向頁。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58 (UTC)[回覆]
@YFdyh000這篇報導充分地記錄我講的故事,而且已經引用於頁面中。您留言的時間點,我正在傳寫上則留言,所以可能讀起來有點怪。重建版本,我上面有附上我2021年處理後的,這個舊版本頁面也能一窺公司本位的架構。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10:1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