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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Shui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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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li (T·C) 2020年11月25日 (三) 20:38 (UTC)[回覆]

閻潤濤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閻潤濤」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前往已刪除內容查詢。如需對刪除結果上訴,請在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3:41 (UTC)[回覆]

閣下理解錯誤。雪球關注度指根據Wikipedia:雪球法則忽略30天標示時間提刪明顯沒有Wikipedia:關注度的條目。-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5:35 (UTC)[回覆]
@Mys_721tx請閣下解釋閣下根據什麼樣的事實或者數據斷定該條目「明顯沒有Wikipedia:關注度」而提出要刪除?該條目剛剛創建就被提刪而不是幫助修改,請問這和惡意破壞刪除有何區別?請問在下怎麼可以確定閣下不是惡意刪除?--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6:52 (UTC)[回覆]
@Shuitest我建議您編寫條目時可以參考維基百科:格式手冊sid(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06:20 (UTC)[回覆]
Wikipedia:關注度:"僅僅聲稱某主題具備關注度是不足夠的,必須為這一聲稱提供證據。"不但閣下未在條目中提供可靠來源,檢索後亦未發現介紹該人的獨立可靠來源。因此顯然該人沒有關注度。-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6:58 (UTC)[回覆]
@Mys_721tx:請閣下具體說明是如何進行檢索的。該博客條目有許多外部連結,不管是用中文名檢索,還是用英文名檢索,不管是在大眾網站上檢索,還是在學術網站上檢索,都能發現有足夠的關注度。這些都可以通過Google檢索驗證。
搜索結果不是可靠來源,關注度必須通過獨立的可靠來源證明。-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7:07 (UTC)[回覆]
@Mys_721tx:請定義可靠來源。該條目有許多外部連結,學術上有美國醫學圖書館的連結,請問該連結能不能算可靠來源?這是生物學家方面。而作家方面,該條目有連結到讀者為其建立的網站,上面直接列舉了他的所有文章,其他還有他的博客,請問這能不能算可靠來源?--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7:14 (UTC)[回覆]
Wikipedia:可靠來源。搜索結果不是可靠來源。其發表論文論文不是獨立來源,不可證明關注度。讀者建立網站既不獨立亦不可靠。將PubMed搜索結果稱為NLM收錄論文亦是誇大事實。-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7:27 (UTC)[回覆]
@Mys_721tx:「將PubMed搜索結果稱為NLM收錄論文亦是誇大事實」:請問你怎麼得出這樣的結論?我只是說明該連結是獨立網站,怎麼就誇大事實了? 何況我從Pubmed里搜索出132個結果,該頁標明國家醫學圖書館,難道不能說明該國家圖書館收錄132篇論文嗎?這個怎麼就誇大事實了?讀者建立網站怎麼就既不獨立亦不可靠了?那麼,請問魯迅、胡適這些過世的作者,無數讀者建立網站轉載他們的文章,難道都是「既不獨立亦不可靠」?請舉例說明什麼是獨立可靠網站?--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7:38 (UTC)[回覆]
PubMed索引期刊而非論文。PubMed中檢索的論文全不是根據其本身質量收錄,而是由於在某一期刊上刊登而收錄。拋去檢索結果本身不是可靠來源不談,在NLM有實際館藏時將PubMed索引論文結果表述為NLM館藏物是誇大事實。有鑑於閣下其餘問題都完全可通過閱讀前面列出方針指引回答的問題,故不再回復。-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27日 (日) 08:08 (UTC)[回覆]
@Mys_721tx:NLM收錄期刊,期刊上有閻的論文,簡而言之,NLM收錄有閻的論文,這麼簡單的事實陳述到閣下這裏變成了誇大事實,我質疑你的理解能力不足以擔任一個編輯。再次要求你提供一個可靠來源的例子來證明你的刪除依據,如果提不出來,請自覺撤銷你的刪除討論。你既然要刪除,就應給出合理的具體解釋。我是栽樹,你是砍樹,而不是幫助栽樹。你有義務作出詳盡的解釋。--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21:10 (UTC)[回覆]

請在與其他編者交流時牢記假定善意。謝謝您的合作!Itcfangye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18:49 (UTC)[回覆]

@Itcfangye:豈不聞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如果對方以刪除的姿態而不是幫助修改的姿態出現,這樣的人你還報以善意?他已經刪過一次新手,這是第二次要刪除。何況我說的話都有根據和論證過程。鄉愿的話可以休矣。--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8日 (一) 21:10 (UTC)[回覆]

2020年12月

[編輯]

Warning icon 請閣下停止作出擾亂性編輯。如果您繼續破壞維基百科,您將無法進行編輯。敬請合作。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0年12月29日 (二) 08:05 (UTC)[回覆]

閻潤濤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閻潤濤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Outlookxp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08:37 (UTC)[回覆]

請TigerZeng明確回答為何永久封禁我的帳號?我只更新一個條目,這個條目連結了一個過世作家的文章,所有連結都和我沒有任何利益關係。難道你就把這個叫作「自我宣傳」而進行永久封禁我的編輯權? 如果這都可以成立的話,所有編輯都應該被永久封號,因為這裏都是宣傳其他人的研究。

[編輯]

此用戶並未被封禁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封禁理由不成立,根本不是「自我宣傳」

以下是我永久被封禁的頁面信息:

2020年12月29日 (二) 08:41 Tigerzeng 討論 貢獻封禁了Shuitest 討論 貢獻,到期時間為不限期(賬戶創建停用) (僅利用維基百科進行自我宣傳) 標籤:TW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93700。--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09:2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經核查封禁紀錄後,發現閣下未有被封禁。如確實或仍未能夠編輯維基百科,請連同封禁資料一併再次提交申請,以便核查及提供協助。謝謝。
  重複
  處理人: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00:14 (UTC)[回覆]
  • 建議閣下先閱讀Help: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此說明,以了解維基百科規定。而閣下創建的條目中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及不中立的內容,例如是「其文大膽假設,小心論證,處處彰顯巨匠的豐富的想像力和堅實的科學精神。大膽處如天馬行空,石破天驚」之字句,有違維基百科原創研究中立的觀點方針。謝謝。--SCP-0000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09:30 (UTC)[回覆]
    • @SCP-2000:我連結的所有網站和我的利益沒有一點關係。我確實讀過該作者的文章,建立維基頁是為了讓更多人知道和了解該作者。不知為何需要閱讀Help: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而閣下創建的條目中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及不中立的內容」: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原創研究不能放在維基上? 我覺得我的敘述中立,如果有人覺得不中立,這是觀點的不同,為何要直接刪除我辛苦寫下的工作,而且還永久封禁我的編輯?先警告什麼行為為導致封禁,然後再進行封禁。我看到的都是觀點的不同,沒有看到明確的警告。至於「寫個屁!」用戶的警告,我看到的時候我的帳號已經被永久封禁了。--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10:01 (UTC)[回覆]
    • @SCP-2000:謝謝你的解釋。我可以連結別人的研究,這在文學城上有很多。但這會不會又被編輯們認為是spam呢?如果每一句話都需要佐證,那麼勢必需要有很多連結。關於中立性語言,如果論證屬實,我也可以進行修改。但所有這一切,頂多是細節修正問題,怎麼就突然導致我的帳號被永久封禁呢? 請問如何才能解封?--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10:23 (UTC)[回覆]
    • @SCP-2000謝謝回答。我主要擔心這種突然而至的永久封號。而且封號理由居然是「自我宣傳」,而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為了自己。當封號理由不成立的時候,請問有辦法撤銷這種濫用職權的行為嗎?請問您認為我是自我宣傳嗎?--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10:45 (UTC)[回覆]
    • @SCP-2000謝謝您的回覆,但您並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我的問題,「請問您認為我是自我宣傳嗎?」,我理解的自我宣傳是宣傳自己。「增加的內容確實違反了原創研究、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等方針」並不等於自我宣傳。請問您是怎麼理解的?我步步緊逼地問您只是為了較真,而不是針對您本人,請您理解。我的原則是,你要封禁我可以,但要有道理。--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11:38 (UTC)[回覆]
    • 修正了ping的使用方法,你提到的條目建立精靈看起來很有用。不知道它能不能防止條目被刪?也就是說,我用條目精靈建立一個條目,然後邀請其他編輯來評審,如果評審通過,我再正式發佈。另:因修正ping的使用方式,如果因此通知多條給你造成困擾,請告知並見諒。--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22:25 (UTC)[回覆]

我只編輯了一個過世作家的條目,該條目不斷遭受一個用戶的破壞,而且不解釋理由,我只是恢復我的工作,為何封禁我而不是他?

[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Tigerzeng解釋為何要進行封禁而不是事先警告,而且還是永久封禁。

不應該封禁的理由:

1,我並不是自我宣傳,而TigerZeng用「自我宣傳」的名義封禁。這是明顯的錯誤。

2,永久封禁是在沒有正式警告的情況下作出的,是過度使用職權。警告應該明確告知,如果進行什麼樣的操作,會導致永久封號。

3,永久封禁本身就是過度使用職權。如果是因為技術限制而不能實現有期封禁,執行者應告知對方如何才能解封。

4,永久封禁過於草率。在刪除一篇文章的時候還要放上刪除通告,經討論之後再刪除。在永久封禁的時候卻直接封禁。而且是永久封禁。這本身就是程序錯誤。

5,我是維基編輯新用戶,使用維基不到一周時間,而且是初犯,不應該使用永久封禁。

我原先以為維基是互相幫助的網站,當一個條目放在維基上的時候,其他編輯會針對條目的細節提出修改意見,例如我從前在閱讀維基的時候,曾經看見「來源請求」出現在某些條目上,當時覺得這樣的做法非常專業。但是當我的條目新出現伊始就被貼上刪除 的標籤,這令我非常失望,覺得相應的編輯非常的不負責和不專業。在細節的增刪上面可以追求效率,在項目存亡上居然也這麼草率,在帳戶存亡上竟然更加草率。在我看來,這反映了認識上的大問題,即分不清輕重緩急,以惡意度人。可笑維基還有假設善意這樣的方針存在。這進一步說明維基在運行實踐上並沒有把方針完全納入到執行程序上。而相應的編輯也沒有把方針吃透身體力行。當然,這只是我作為一個剛編輯三天左右的新編輯的經驗體會,難免有考慮不周到的地方,但我願意聽取任何人的意見。但我聽取你的意見,並不代表我同意你的意見。就像流傳甚廣宣揚言論自由的一句話說的一樣:「我不同意你說的,但我堅決維護你說話的權力。」想讓我同意,除了有理有據別無他法。但從後來的歷程看,維基的編輯輕易給負面評價和執行負面決策,而且給不出有理有據的解釋。給我的感覺就是中文維基的編輯們和言論自由的民主方針背道而馳,做法類似「我不同意你說的,所以我堅決要消滅你說話的權力」。而管理員也把觀點不同的細節之爭單方面看成站隊的存亡之爭,上綱上線,直接進行永久封禁。這樣的心態和做法或許反映了維基壯大之後的必然現狀,即只能躑躅不前,而不能吐故納新,變成了幼稚保守的官僚主義的一個新堡壘。觀點的交鋒是為了互相促進,以人為鏡,了解自己的得失,然後一同進步。因為觀點的交鋒把一方打倒在地,然後還一堆人爭前恐後地踩上一腳,只能讓自己的小團體陷入固步自封的可悲境地而不自知。維護維基的中立非廣告宣傳非原創方針並沒有錯,錯的是具體的執行細節。

6,我願意使用維基沙盒和編輯精靈重新編輯條目,尋求所有願意幫助的編輯的同行評審,之後再發佈。

我註冊維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編輯好這個條目。這個條目已經兩次被廢,都是出自同一個編輯之手。假設這個編輯是出於善意,那麼這個條目一定有不足之處需要改進,那麼,如果對方能提出具體的改進意見,根據意見進行改進就行了,不必要對對方提出深入的批評和建設性的意見,畢竟對方是老手自己是新手,解釋不了習以為常的東西也情有可原,也許還需要面子這種仿佛很金貴的東西。萬一腦羞成怒那可不是鬧着玩的。這可是有前車之鑑的。

7,幾乎所有編輯都沒有提出具體的建設性意見。客觀上導致我沒有認識到如何才能在維基上生存並繁榮。

例如刪除的時候,只是說刪除。然後就是扔一個連結來讓你讀。或者扔一個條目讓你參考。沒有一個能給出具體的針對性的改進意見。 封號的時候,同樣如此。 你不同意我的觀點,只要你有理有據,我自認為我有能力接受你的意見。同樣,我也希望你們能做到這一點。 我理解的建設性意見,就是第一要能直接回答對方的問題,第二如果理解能力高,還可以回答對方有但沒有提出的問題。例如當我的問題是肯定否定的問題的時候,直接的回答首先應該給予肯定、否定或肯定加否定的解答。如果我列舉了一二三四等條目的時候,你也要一二三四針對每個條目針鋒相對地解答。從我最近幾天在維基上的經歷看,只有tigerzeng做得還不錯。但同樣,tigerzeng造成的打擊也最大,因為是永久封禁。這符合能力越高責任越重的道理,但也更說明,權力越大,對你思維是否能慎密的能力要求就越高。否則,德不配位,只能害人害己。

8,中立性、非原創和不能宣傳的理解以及潤濤閻條目是否應該存在的必要性探討。

維基的存在,在於用戶的輸入貢獻。所謂的輸入貢獻,就是往維基裏邊添加項目。如果沒有人往維基里添加項目,維基就是一個空殼子,毫無用處。所以,首先,要有寫維基條目的人存在。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是維基得以生存的基礎。

第二,條目的質量要高。如果維基的條目只是一些毫無用處、引不起任何人興趣的東西,這樣的維基沒有人需要。所以,維基的條目需要有一定的質量保證,簡而言之,就是有用。而有用的最直接表現就是能在生活中使用。而最有用的東西往往就是很多人使用驗證過的東西。原創的東西往往還沒有人使用過,是最前沿的東西,或者沒人懂,或者沒有人了解,或者沒人驗證。這方面維基要求非原創,就是防止出現創新,而只要求到處抄。所謂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抄得好的,遵循世間的法律法規,理解吃透了別人原創的東西,用自己的話複述一遍,變成了自己的,抄得風生水起,左右逢源,到處都是朋友,路還越走越寬。而抄得不好的,不循舊例,觸犯世間的禮節律令,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是違和就是變成剽竊,或者導致違規犯法,結果就是被抄的人不高興,抄的人也不高興,編輯的人不高興,刪除的人不高興,封號的人也不高興,看的人也不高興,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一個遍,出力不討好,落得黯然收場。從這樣的論述看,現有維基上沒封的人都絕對是會抄的人,而因為維基明確說要非原創,維基的編輯絕對都是抄書的高手。而我既然被維基永久封禁,足以證明我太不會抄襲,現在還不適合這種抄襲成風的地方。而從這個意義上說,中文維基最近還提倡的「創新」,你就可以看出其中的荒誕。講抄襲的地方還提倡創新,難道還要抄出新意嗎? 但這樣的理解顯然有促狹之意。正確的理解就得往寬處想。所謂與人方便與己方便,退一步海闊天空,只要往寬處想,你能生存我也能生存,抄襲和原創完全可以和諧相處,成為維基的一大奇觀。

潤濤閻這個條目,是從前沒有的。從這個角度上說,這是創新。按照中文維基最近推崇的所謂的創新來說,是要支持的。

而潤濤閻作為生物學家,在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百餘篇,雖然本人不吹,又沒有別人幫着吹,沒有整出什麼學術帶頭人、發起人、院長、主任、所長、校長之類一大堆頭銜,沒有整一堆關門弟子、女弟子之類然後掛名所有研究巧取豪奪別人的研究成果,但所做的貢獻在那裏擺着呢,查得出,看得見。古人云:天道損者益之,益者損之。人之道相反。從潤濤閻在生物學上的貢獻可以管窺一二。他的成就在美國醫學圖書館的數據庫檢索中能搜出百餘篇論文,我在維基的條目中寫道「美國醫學圖書館收錄132篇」,居然有編輯說我誇大其詞,我的理解,圖書館收藏雜誌,雜誌上有閻的文章,簡而言之,就是圖書館收藏了閻的文章,這就是客觀敘述。而照他的理解,圖書館收錄一個人的文章似乎還要把這個人的文章專門用鏡框裱起來,這樣才是收錄。不管你多有名,哪家圖書館會整這個?但也許是我孤陋寡聞,也許該編輯知道一些圖書館,「收錄」文章的時候會敲鑼打鼓鄭重其事地收錄。可笑又可氣。可笑的是邏輯荒謬,不知常理還用這種荒謬的棍子砸人。可氣的是這樣的人還有投票權。

潤濤閻作為作家,網上創作千餘篇,大多都經深思熟慮,不乏廣徵博引。即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從前的寫作都是按字數給錢,現在的傳統紙媒好像也還是如此,維基上的寫作也是按字數計貢獻。從閻寫的字數上已經可以看他的貢獻,從他博覽群書厚積薄發的凝練程度上,這種字數又比大多數的作者字有價值。這樣的作家,維基的編輯居然不知,居然以沒有知名度為由刪除,若不以無知置評,不知道還能用什麼評論你們。在我看來,一個編輯的基本素質就是閱讀理解能力和寫作表達能力還有閱讀量。如果一個編輯讀得不夠,根本不足以作編輯。當然,網絡的發達讓寫作的人如過江之鯽,凡有張嘴會打字的人就都要寫兩句混一個網絡作家的虛名,但文章是否經得起別人的評價,這才是網絡作家的關鍵。作為一個網絡編輯,如果連主要網絡作家都不了解,那麼,他就沒有資格去評審網絡作家或者生物學家的條目。然而維基的管理員或者編輯居然在根本不是該行業的專家的情況下能有權力刪除該行業的條目,簡直業餘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當然,我的信息面有限,不了解相關編輯或者管理員的具體情況,也許本人是什麼行業帶頭人也說不定,那麼,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把你自己的本事亮出來讓在下開開眼界,可好?

以上幾條,歡迎所有中文維基的編輯指點或者點評,希望編輯們指點的時候能指到點子上,即具體到要改進的細節上,而不是傻大黑粗:傻是理解不到位,大是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多高大,黑是下手黑,粗是粗暴無禮。當然,我也需要防止自己犯同樣傻大黑粗的毛病。不過我在維基上無權無勢,無幫無派,無名無實,犯這樣錯誤的幾率要小得多。

在此基礎上,請管理員解封。

以下是我永久被封禁的頁面信息:

2020年12月29日 (二) 08:41 Tigerzeng 討論 貢獻封禁了Shuitest 討論 貢獻,到期時間為不限期(賬戶創建停用) (僅利用維基百科進行自我宣傳) 標籤:TW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93700。--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09:3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經過檢查,封禁本身並無不合理之處,申訴人也未提出合理的解釋或道歉,因此作出不予解封決定。
  處理人: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0年12月29日 (二) 12:41 (UTC)[回覆]
  • 閣下多次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參見上方留言),且已有多人提醒及警告,然而閣下仍舊違規,故管理員對閣下進行封禁。如果閣下了解維基百科的規定,並承諾不再違反,則可能會被解封。謝謝。--SCP-0000留言2020年12月29日 (二) 09:43 (UTC)[回覆]
    • @Kuon.Haku:請求封禁的理由在上個條目已經明確提出,但你卻在這個條目以我「未提出合理解釋或道歉」為由而覆核不予解封。我重新在這個條目中加入了申訴理由,請管理員覆核。--Shuitest留言) 2020年12月29日 (二) 23:59 (UTC) 另:修正了ping的使用方式,添加了更多的申訴理由,請看到的管理員考慮解封或者提出不解封的理由。--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22:14 (UTC)[回覆]

請問如何才能獲取被刪除的內容?

[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這個刪除條目是我寫的,沒有任何其他人的共同編輯。有人能幫忙把內容取出嗎?謝謝。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8%8E%E6%B6%A6%E6%B6%9B

如果您願意解封我的帳戶更佳。申訴理由見上一個條目。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93700。--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00:1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後繼續在討論頁散發廣告。
  處理人:Mys_721tx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00:14 (UTC)[回覆]
很抱歉現在才看到您的留言。因為您使用 ping 功能的方式不對,所以其實沒有通知到我。上面的一些問題回復如下:
  1. 根據閻潤濤條目及相關存廢討論處的發言,我認為您是在宣傳與自身有關的人物或事跡,所以在封禁理由中寫明自我宣傳。您說不是「自我」宣傳,我覺得也可以接受。但從編輯記錄來看,宣傳這一點不會改變,故以這一點考量,仍然會維持封禁。
  2. 摘錄封禁方針:「在執行封禁前,管理員必須確認該用戶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關的方針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個方式),並已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停止不當的行為。」。換言之,重點不在於發出警告,而在於確認用戶已經知道規則。重新審視本頁、您的編輯記錄及存廢討論可以得到以下結論。關於「宣傳」這一個違規問題而言,有兩位用戶在存廢討論處提及,還有用戶在條目的編輯摘要中提及,但我認為這些告知方式還不夠充分。關於其他問題,則有多次說明。以這一點考量,可以認為還不能確認用戶已經知道關於「宣傳」的規則,應該修改封禁理由或解除封禁。
  3. 關於封禁期限,從存廢討論發言來看,我無法期待您以後能夠以維基百科所能接受的方式進行溝通交流,積極聽取他人意見,及作出正面貢獻。因此我認為仍可維持此封禁期。當然,如果您重新理解方針指引後有了新的見解,是有可能改變封禁期的。
  4. 刪除前已有人掛上快速刪除請求,程序上沒有問題。
簡而言之,我認為封禁理由確實應該修改,且若單純以宣傳論,可以考慮解封。然而從編輯和討論記錄可以看到,還存在其他編輯方面的問題,我認為即便解封也有很大可能再次因為其他原因被封,這邊已經比較冗長,暫不贅述。我作為執行封禁者,會將此申訴留給其他管理員審核,以增加更多意見及減少我個人判斷的疏失。
Ping 的使用方法是這樣的:{{ping|用户名}},後面加上留言。例如{{ping|Tigerzeng}}。務必慎用 Ping,頻繁使用會造成他人困擾,亦可導致封禁。
被刪除內容的找回:閻潤濤條目刪除前的狀況可以看這裏。注意:這個連結是一個非維基百科網站,您的信息可能會被該第三方網站獲知。

--Tiger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01:04 (UTC)[回覆]

@tigerzeng謝謝詳細回復,謝謝具體說明ping的使用方法,謝謝具體告知怎麼找回刪除的條目。這才有點象一個編輯所有的態度和學識。這才有點建設性意見的味道,雖然是在作出永久封禁之後才給出的建設性意見,但用假設善意的態度,我不妨相信你草菅賬號命是情有可原。那麼,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也」,希望你能親自給我解封。如果你做不到,請你說明自己的理由。

你上面回復當中的第四條錯把封禁賬號程序錯誤當成了刪條目程序錯誤,我添加了「永久封禁過於草率。」以便減少類似的誤解。在那之後,基於你的建設性意見,我又增添了一些新的申訴理由,增加說明我的立場和行事緣由,請批評指正。

另:我編輯了此回復多次,因為是通知你,不知是否形成多次通知?若給你造成困擾請見諒。 --Shuitest留言2020年12月30日 (三) 21:50 (UTC)[回覆]

請問維基永久封禁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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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維基上只編輯了一個公共條目,然而卻突然被永久封禁,這種草率的做法令人拍案驚奇。所以,我覺得管理員有義務解釋維基的永久封禁是如何作出的以及相應的程序。

管理員怎麼在程序上保證永久封禁不是濫用職權?

另,我在申訴解禁的條目上增加了詳細的申訴理由,請看到的管理員酌情解禁或者斧正。具體請看User_talk:Shuitest#我只編輯了一個過世作家的條目,該條目不斷遭受一個用戶的破壞,而且不解釋理由,我只是恢復我的工作,為何封禁我而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