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是南北朝的州。
梁武帝天監十三年(514年),南梁為抵禦北魏,任命蠻族田超秀為定州刺史,在蒙籠城(今湖北省麻城市東北)設置定州,下轄建寧郡。大寶元年(550年)正月,定州刺史田聰能歸降東魏,東魏定州下轄弋陽郡、北建寧郡、汝陰郡、新蔡郡、安定郡五郡,治所在弋陽郡蒙籠城。北齊又稱南定州,下轄弋陽郡、北建寧郡、陰平郡、定城郡,北周奪得後一度改為亭州。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南定州、弋陽郡、北建寧郡、陰平郡、定城郡全被廢除,信安縣地入黃州。
南梁普通四年(523年)在布山(今廣西桂平市西南)設置定州,為區別麻城的定州,稱之為南定州。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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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東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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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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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廣運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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