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詔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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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詔

大明湖廣荊州府知府
籍貫 四川敘州府富順縣
字號 字廷綸,號臺山
出生 成化二十年(1484年)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彭氏、方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周詔(1484年—?年),字廷綸,號臺山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庚午四川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三名,廷試三甲二百六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江西泰和縣知縣。嘉靖初年,擢任戶部主事。大禮議期間,參與左順門哭諫,被廷杖。歷升員外郎、郎中。出為雲南府知府。嘉靖十年(1531年),調爲湖廣衡州府知府,改荊州府,皆有政聲[1]

著作[編輯]

曾修《石鼓書院志》四卷。

家族[編輯]

曾祖周轍,祖周秉儒,父周萬斗,母範氏;繼母曾氏[2]

參考文獻[編輯]

  1. ^ 黃靖圖、宋廷楨,清道光《富順縣志·卷二十》:周詔字廷諭正德丁丑進士授太和知縣轉戶部主事去日士民為立生祠至部同朝士等諍大禮被杖轉員外郎中歷衡州荊州知府所至有聲。
  2.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易經》,年三十四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二百零六名進士。七月十四日生,行三,曾祖周轍;祖周秉儒,壽官;父周萬斗;母範氏;繼母曾氏。慈侍下,妻彭氏,繼妻方氏;兄子淑;子之,弟子香。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三十三名
官銜
前任:
李楫
明朝泰和縣知縣
正德十六年-嘉靖三年
繼任:
陳亶
前任:
盛時雍
明朝荊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李士翱
前任:
章僑
明朝衡州府知府
1532年-1534年
繼任:
吉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