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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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是由史官(或史家)即官方對歷史的詳實記錄,有別於古代私家編撰史書,即所謂野史。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說法。
「正史」一詞最早見於阮孝緒《正史削繁》,有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因紀傳體《史記》、《漢書》之書,以帝王(本紀)為綱,故稱正史。至清乾隆四年修《四庫全書》,確定《史記》至《明史》二十四部正統紀傳體史書為正史,即二十四史。後又有人稱「二十五史」、「二十六史」,即將《清史稿》、《新元史》列入正史。《二十五史》之中,字數最少的史書是《陳書》,大約20萬字;字數最多的是《清史稿》,約800萬字。《明史·藝文志》又分為紀傳、編年二體,所謂正史,為各朝政府為前朝所編修史書,二十五史皆為紀傳體,無編年體。
現代的中國歷史學派通常認為正史、教科書和戲說是歷史敘事的三大體例。
東亞各國
[編輯]中國
[編輯]中國的正史為二十四史,依先後次序分別為: 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和明史。
除二十四史外,戰國時期魏國的《竹書紀年》、東漢的《東觀漢記》和《漢紀》、北宋的《資治通鑑》、中華民國的《清史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清史》亦為政府組織史官編寫的官修正史,范祖禹《唐鑒》、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柯劭忞《新元史》、章開沅《清通鑑》等雖系私修史書,但也像《三國志》、《後漢書》與《新五代史》一樣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認可而躋身正史之列。
日本
[編輯]日本的正史統稱「六國史」,依先後次序分別為:
在六國史以後,日本朝廷仍有多次續修正史的計劃,但皆處於未完成狀態。
越南
[編輯]越南的正史包括: 大越史記、大越史記全書、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和大南實錄。
琉球
[編輯]朝鮮半島
[編輯]朝鮮的正史包括: 三國史記、高麗史、高麗史節要、東國通鑑和朝鮮王朝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