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LGBT權益
汶萊的LGBT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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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 | 非法 |
刑罰 | 男性同性性行為會判處石刑;[1][2]女性同性性行為將判處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40鞭鞭刑。[2][3] |
性別認同和表達 | 不詳 |
汶萊的LGBT人群(即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跨性別者)需要面對嚴峻的法律挑戰,因為同性戀在汶萊是違法行為。男性之間的性行為將會遭致石刑處死;而女性之間的性行為則會面臨監禁或鞭刑處罰。[2][3]國際立即行動組織認為汶萊是「東南亞國家中,LGBT人群最擔憂其權利的國家」,汶萊的LGBT人群認為有必要對其性取向保持謹慎。[4]成立於2015年的「汶萊項目(Brunei Project)」旨在通過社交媒體促進汶萊國內人權,包括: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LGBT權利等方面的進步。該組織曾於2016年組織起了一次私人社區活動,慶祝汶萊首次舉辦反恐同活動。[5]
同性戀合法地位
[編輯]在現行法律頒佈之前,同性戀在汶萊就是非法的。在汶萊,同性戀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且不論是否是雙方自願或發生在私下場合。2014年,汶萊宣佈實行伊斯蘭教法,[4][6]並計劃在2019年4月3日正式頒佈。[7] 因此,引起全球政治人物與社會名流抨擊,荷里活巨星佐治·古尼(George Clooney)和歌手艾頓·莊(Elton John)紛紛呼籲大家抵制汶萊蘇丹所投資的多爾切斯特精選酒店,這包括比華利山酒店和貝爾艾爾酒店等汶萊在各國擁有的飯店[8][9][10]。
當汶萊宣佈實施伊斯蘭教法的時候,聯合國曾敦促該國重新審視該法律,而許多媒體將這些法律斥為「中世紀」、「不文明」和「重返石器時代」等。[4][6]但是汶萊政府卻宣佈這些法律條款是源自真主的「特別指引」,但他們還是將法律的實施日期推遲到了2019年4月。[7]如果男性之間發生男男性行為,那麼他們將被判處石刑。只要他們主動承認,或是有四人聲明目擊,即可對他們實施處罰。[1]而如果是女性之間發生女女性行為,那麼她們將被判處40鞭鞭刑或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3]
國際人權活動家建議汶萊的LGBT人群以及基督徒、佛教徒等少數群體在該國保持謹慎,因為「任何玷污伊斯蘭教形象」的人都將遭受嚴懲。[6]
汶萊在 2019 年 4 月 3 日正式實施《伊斯蘭法刑法典》。在歐盟同樣強力反對時,汶萊駐歐盟大使在 4 月 15 日致函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時,整整 4 頁的信函強調並聲稱,此法目的是為了要捍衛傳統、宗教與文化價值,以及家族傳承與穆斯林婚姻的神聖性。希望歐盟各國給予「包容、尊重、理解」(tolerance, respect and understanding)[11]。
2019年5月5日汶萊蘇丹哈山納·包奇亞宣佈,暫緩實施新刑法,並會對相關法律再進行評估[12]。
跨性別者權利
[編輯]汶萊不允許在官方文件上修改自己的姓名或性別。[13]性別重置手術也被禁止。[14]
2015年3月11日,汶萊依據《2013年伊斯蘭刑法(Syariah Penal Code Order)》判處一名公務員因異性裝扮而罰款1000汶萊元。[15][16]
生存狀況
[編輯]汶萊的LGBT社區非常隱蔽和秘密,而汶萊社會傾向於將同性戀者與「娘娘腔」聯繫到一起。[17]
2011年,汶萊達魯薩蘭大學的學者啟動了一項針對汶萊同性戀者的調查研究。該研究說明了汶萊的同性戀者是如何對自己性取向選擇沉默或保持謹慎態度,研究者只在汶萊找到了29名同性戀者,而其中一部分還並非汶萊公民。[17]
人權報告
[編輯]2017年美國國務院報告
[編輯]2017年,美國國務院發佈了一份有關汶萊LGBT人群權利狀況的報告。
“ | 基於性取向及性別認同的暴力、歧視及其他虐待行為 「世俗法將『反自然的肉體性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在當年7月,汶萊修訂了該國《刑法典》的第22章,將這種性行為的最低刑期提高至20年到50年監禁。該修正案主要適用於針對兒童的強姦及虐待案件,其中加害者與受害者都為男性;因為現行法律進涵蓋了男性對女性的犯罪。《伊斯蘭教法》禁止男人之間或非夫妻關係男女之間的肛交;違者將以石刑處死。同時《伊斯蘭教法》還禁止男性『沒有合理的理由』或『處於不道德目的』而穿着女裝。但這一年沒有已知的定罪案件。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雙性人(LGBTI)社區成員報告了他們在公共或私人就業、住房、娛樂以及獲得國家實體教育等服務方面遭受到了非官方和社會歧視。LGBTI成員有個人報告他遭受到警方的恐嚇,例如威脅公開其性取向、妨礙他們獲得政府相關工作和禁止從政府學術機構畢業等。LGBTI社區成員報告說政府監督他們的活動和溝通。有關LGBTI主題的集會和表達受到限制,LGBTI社區報告說,政府不會頒發這類活動的許可。」 |
” |
——美國國務院,《汶萊2017年度人權報告》[18] |
匯總報表
[編輯]項目 | 目前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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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 | 男同性戀者將判處死刑;女同性戀者將判處鞭刑或監禁。[3] |
同意年齡平等 | |
就業中的反歧視立法 | |
提供產品與服務中的反歧視立法 | |
其他領域的反歧視立法(如:間接歧視、仇恨言論等) | |
同性婚姻 | |
認可同性伴侶關係 | |
同性伴侶間的繼子領養 | |
同性伴侶的共同領養 | |
LGBT人士的軍隊服役權 | |
性別變更的合法性 | 汶萊禁止在官方文件上變更性別也不允許性別重置手術。[13][14] |
容許打扮成異性化形象(例如異裝) | |
女同性戀者享有試管受精權益 | |
同性伴侶自動獲得對方孩子的親權 | |
男同性戀伴侶可獲得商業代孕 | |
男男性行為經驗者的獻血權 |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Yvette Tan. Brunei implements stoning to death under anti-LGBT laws. BBC在線. BBC新聞.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8).
- ^ 2.0 2.1 2.2 苗子. 文莱新法生效 男同性恋石刑处死. 德國之聲中文網. 德國之聲.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5).
- ^ 3.0 3.1 3.2 3.3 Brunei introduces stoning to death for gay sex, adultery. Yahoo!. 法新社.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3).
- ^ 4.0 4.1 4.2 Dominique Mosbergen. Brunei’s LGBT Community Faces Terrifying Future. 赫芬頓郵報.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9).
- ^ Welcome to IDAHOT Newbies!. May17.org.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4).
- ^ 6.0 6.1 6.2 Jay Michaelson. Brunei Returns to the Stoning Age. 每日野獸.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8).
- ^ 7.0 7.1 Tom Barnes. LGBT+ people to be stoned or whipped to death in Brunei under new sex law. 獨立報.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2).
- ^ Ben Westcott. Brunei to punish gay sex and adultery with death by stoning. CNN.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2).
- ^ George Clooney. George Clooney: Boycott Sultan Of Brunei’s Hotels Over Cruel Anti-Gay Laws. Deadline.com.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3).
- ^ 同性戀死刑激眾怒 名流籲抵制汶萊飯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19.4.7 聯合
- ^ 亞洲同婚進程比一比:誰正漸趨保守?誰又是繼台灣之後,最可能合法化的國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19.3.21 換日線
- ^ 國際施壓 汶萊暫緩同志刑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19.5.6 聯合
- ^ 13.0 13.1 ILGA Trans Legal Mapping Report 2017 (PDF). 國際LGBTI聯合會.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4-03).
- ^ 14.0 14.1 LGBTIQ Rights in Southeast Asia - Where We Stand and Pathway Forward. 國際立即行動.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3).
- ^ HARUN, AK MD KHAIRUDDIN PG; BEGAWAN, BANDAR SERI. Bruneian civil servant fined $1,000 for cross-dressing. 汶萊時報. 2015-03-11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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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0 17.1 Gay Life in Brunei. GlobalGayz.com.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30).
- ^ BRUNEI 2017 HUMAN RIGHTS REPORT (PDF). 美國國務院.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3-07).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領域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