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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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投票(英語:absentee voting;日語:不在者投票制度,中文被稱為不在籍投票),是指為了選民因故而無法到投票所現場行使投票之權利時,提供其他行使投票權的途徑。
不在籍投票的種類
[編輯]不同投票站
[編輯]- 海上投票
- 比如航行中船隻內的船員可能有利用不在籍投票的可能。
- 南極地區的投票
- 對於派遣到南極地區的觀測隊與基地人員,可能實施不在籍投票。
郵遞投票
[編輯]- 比如英國選民有權採用郵遞的方式進行投票。
代理人投票
[編輯]- 委託具有投票權的選民進行代理。
網絡投票
[編輯]比如愛沙尼亞選民利用數位身分證置入讀卡機,就可以在網站上進行投票。
在外太空的美國太空人,自1997年以來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從電子郵件中投票。投票通過安全電子郵件發送至在林頓·約翰遜太空中心,然後傳遞給在該州宇航員的家鄉,不過大多數人會選擇在太空人訓練中心所在地的德州投票。
各地情況
[編輯]中華民國的情況
[編輯]2010年2月3日,江宜樺將民主人權政策列為內政部重要施政方向,並提出「研議不在籍投票」。
2011年4月,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總統及立委合併選舉後,不在籍投票被暫緩辦理。
2015年6月16日,立法院朝野協商修憲案,結果因國民黨堅持將不在籍投票、18歲公民權以及閣揆同意權綁在一起,導致協商破局、憲改胎死腹中,引發公民團體抗議[2]。該朝野協商修憲案最後不了了之。
2015年,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在一次「包圍中選會」的定點表達訴求,表達選舉投開票所應有無障礙設施,可供輪椅進出。需有點字跟手語翻譯,使視障跟聽障資訊獲得暢通。還有不在籍投票,使居住機構之身心障礙者可以投票。
2021年11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朝野僅對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優先以移轉投票方式辦理達成共識,其餘有關草案名稱、地方性公投適用、申請流程等條文未達成共識,多數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3]
2024年2月22日,行政院通過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60天前可申請轉移投票。[4]
其他國家的情況
[編輯]韓國在2017年總統選舉中首次引入提前投票制度,即在5月9日正式投票日因故不能前往投票的選民可在5月4日至5日進行「缺席投票」。為此,韓國在全國共設置3,507處提前投票站,其中包括首爾火車站、龍山火車站、仁川機場等主要交通樞紐處。據選管委5月4日公佈的數據顯示,在「缺席投票」首日,韓國境內已有近500萬名選民參與了投票,投票率達到11.70%[5]。該次選舉也首次在駐台北韓國代表部設立投票所,供居住在台灣的韓國公民行使投票權[6][7]。
中國大陸亦有組織未喪失政治權利的在監獄服刑人員在監獄進行投票以選舉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8]
1997年,美國德克薩斯州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允許居民從太空投下缺席選票,因為美國宇航局約翰遜航天中心宇航員居住在休斯敦大都市區,不過居住地址會註明為低地球軌道。
參考文獻
[編輯]- ^ Excused Absence for Voting. United States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August 13,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8).
- ^ 修憲破局 憲動盟靜坐痛批國民黨「視憲法如廢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風傳媒
- ^ 楊丞彧. 立院初審》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 優先採移轉投票. 自由時報. 2021-11-17 [2022-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26).
- ^ 中央通訊社. 政院通過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60天前可申請轉移投票 | 政治. 中央社 CNA. 2024-02-22 [202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7) (中文(臺灣)).
- ^ 韩国大选首次引入“缺席投票” 首日近500万人参与-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 [2019-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20).
- ^ 류정엽. 韓공관 없는 대만서 사상 첫 재외투표…"감개무량". 연합뉴스. 2017-04-25 [2019-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6).
- ^ 南韓總統大選台北設投票所 斷交後首次. 中央社. 2017-04-26 [2019-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6).
- ^ 上海各监狱有序组织服刑人员参加人大代表选举. www.sohu.com. [2019-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