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澄原
外觀
陸澄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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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職方司員外郎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 |
字號 | 字嗣端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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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澄原(1591年—?),字嗣端,號芝房,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刑部主事陸錫恩之子,年十九舉於鄉,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1][2]。授工部主事。崇禎初即位,魏忠賢猶柄國政,廷臣皆呼為廠臣,澄原首斥其名而劾之[3],降旨薄責。於是群臣窺知上意,紛紛上疏彈劾,魏遂伏誅。轉員外郎,督盔甲廠。崇禎二年(1629年),清兵入寇,京師戒嚴,檄催火器如熾,所督廠工僅數十人,日造火藥二千斤,兼造兼運,身不解帶者五十餘日,造火繩,用楮代布,失內璫意,奉嚴旨斥責。然是時以箭簾不稱,工部四司俱逮斃杖者二人,澄原僅降級調用。尋補順天府照磨,遷大理寺寺副,疏參罪督袁崇煥,帝嘉其敢言,特遣中使奉函直至其邸舍,函面御書「發陸澄原」四字,中批「據實回奏,不許發抄」,以小臣而承委信,前此未有也。尋遷兵部職方員外,提調武闈,車射不及格,主考、監試俱下獄,澄原閑住罷歸。六年甲戌(1633年),忌者中以考功法落職。放艇湖山,自號隱放主人,寄懷詩奕者數年而卒。澄原厭薄門戶,中立敢言,首攻崔(呈秀)、魏(忠賢),亦不附東林,疏請申敕廷臣,各消成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