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辛旗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傳記專題 (獲評未知重要度
這個條目屬於傳記專題的一部分,用於整理和撰寫維基百科中的人物條目。歡迎任何感興趣的參與者加入這個專題參與討論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生者傳記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

[編輯]

如題。2015年4月的風傳媒沈仇佩芬的來源[1][2]系低質量、不可靠,立即刪除。參見《傳聞錯了 解放軍總政少將辛旗並未被捕(2015年5月6日)》,《辛旗:歡迎台艦巡釣島12海里(2015年10月25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vhis對話貢獻)於2015年11月3日加入。

引述報導可供查證,且在內文已陳列各不同說法,不涉及生者傳記原則。--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18日 (一) 01:48 (UTC)[回覆]
涉及生者傳記原則:儘管所引述報導可供查證,但卻涉嫌為低質量不可靠誹謗信息,立即刪除。--Lvhis留言2016年7月19日 (二) 04:08 (UTC)[回覆]
已修改。--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19日 (二) 06:14 (UTC)[回覆]
嚴重提醒您,在生者傳記方針WP:GRAPEVINE中清楚地說明:「... ... 重新加入該內容的編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參見封禁方針和禁止毀謗。」既然你都承認(至少)有爭議了,就不要再把它留在上面了。刪除方不適用「回退不過三原則」,而保留方您卻要受「回退不過三原則」約束!--Lvhis留言2016年7月20日 (三) 19:32 (UTC)[回覆]
這個引用並未違反方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01:47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辛旗

[編輯]

@Lvhis: 在此討論。編輯‎Lvhis,認為應該刪除一個作為來源的風傳媒報導,認為引用這個來源違反生者傳記原則。這個來源來自風傳媒,符合可靠來源的要求。報導內容認為辛旗曾因涉入徐才厚案而遭受調查,這個內容雖然沒有得到中國政府證實,但也沒有被否認;Lvhis舉出香港明鏡的報導,認為風傳媒報導不實,但這個報導也沒有引用任何官方來源。在內文中,現在已經沒有記錄這件事,只是用這個報導中對辛旗的背景作來源,說明他出身滿族。由這幾點看來,無法說明這個來源為低質量,不應引用,因此不應該刪除這個來源。在此提出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0日 (三) 06:22 (UTC)[回覆]

  • (!)意見,如果「只是用這個報導中對辛旗的背景作來源,說明他出身滿族」,而這個報導又會引起爭議。可不可以換一個來源「說明他出身滿族」呢。問題不就解決了嗎?Ycq2014留言2016年7月20日 (三) 08:00 (UTC)[回覆]
  • @Lvhis: 重新刪除了這個引用,並提出警告:「重新加入該內容的編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參見封禁方針和禁止毀謗。既然你都承認(至少)有爭議了,就不要再把它留在上面了。刪除方不適用「回退不過三原則」,而保留方您卻要受「回退不過三原則」約束」我還是不知道加入這個來源為什麼違反方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01:15 (UTC)[回覆]

生者傳記方針「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這邊規範的是內容,而不是應該移除來源。在方針中有提出例子: 「某政治人物被指控有婚外情,儘管當事人否認,但《紐約時報》刊登了該指控,並且已成為公眾醜聞。」此等申述可被納入傳記之中,同時應列明《紐約時報》作為來源。

更何況,為了避免爭議,已經把內容刪除了,這個來源是用來作為其他內文的引證,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不能加入? --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01:36 (UTC)[回覆]

    • @Alfredo ougaowen:,編者Ycq2014已經很好的回答了你。風傳媒仇佩芬的來源不可靠,已被其他更可靠的來源和這個在世人物的活動所反駁。「較早前台灣媒體報導解放軍總政治部少將捲入徐才厚案被捕,事實上辛旗在正常工作中,有關消息完全不實」。你現在又以「說明他出身滿族」非把那個內容中有直接或間接有誹謗成分的來源加上,反覆如此並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無視勸說和警告,給人的感覺就是找藉口繞着彎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想方設法把帶有不實的誹謗性內容的來源加到這個生者條目中里。你對生者傳記方針是無知還是裝無知?你都承認有爭議了,還硬要留在條目里??在生者條目中,涉嫌誹謗,有了爭議,你想討論,首先先刪除,再討論!!「說明他出身滿族」和誹謗權衡起來,太微不足道了,找找其他合適的來源吧,一時找不到,等等也無妨。--Lvhis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6:08 (UTC)[回覆]
  • (:)回應你引用香港明鏡報導,最前面還有一段「接近中共軍方的消息人士對《明鏡郵報》說」,這也是匿名來源,看不出來可靠在哪邊。這幾個來源的質量差不多,你非要說誰才可靠,誰不可靠,這理由不充足。一個報導中有多個內容,你對於這個消息有疑問,認為在文章裏面不能出現,這是你的見解。由前引生者傳記原則來看,他要求的是寫出的內容有來源,來源可供查證,我本來寫的內容並沒有違反方針,是為了避免造成衝突,才刻意改寫,減少爭論。現在閣下連來源都要回退,這讓我難以接受。
根據可靠來源方針:「來自於可靠來源的內容亦可能有誤,而若該內容能被其他可靠來源證明為錯誤,則亦有可能被刪除。但如果該內容是重要的少數觀點,則一般不應當刪除,而應按比重提及該內容,並同時提供有關理據說明其被其他可靠來源認為有誤。」有多個新聞來源,報導內容不同,應該是按照比例把這些內容都陳述出來,再提供理由,說後兩個報導認為前一個報導有誤。維基編輯者的責任不是在辯論對錯,而是在整理可靠來源,把來源內容充份扼要展現在條目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6:42 (UTC)[回覆]
    • @Alfredo ougaowen:,我引用的那段報導最關鍵的是:這個在世人物的活動證實這個報導和對風傳媒仇佩芬的傳說的反駁是完全可靠和正確的!對於在世人物條目,你要找來源不僅可供查證,而且還要可靠!要學會比較那個更可靠!否則在世人物條目和其他一般條目就沒什麼區別了,維基也就別勞神有個什麼生者傳記方針了!--Lvhis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6:52 (UTC)[回覆]
(:)回應內部調查結束了,讓他自由活動,這不也是一種可能,根本不足以用來反駁。再者,說A報導正確無誤,B報導是造謠,應該刪掉,這只是你個人的原創研究。生者傳記方針要求的是有可靠來源,提出的來源是可以查證的,符合方針要求。--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6:57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內部調查結束了,讓他自由活動,這不也是一種可能」 -- 這100%是你個人的原創研究!--Lvhis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7:04 (UTC)[回覆]
(:)回應這跟你一樣「這個在世人物的活動證實」,都是推論。重點是不要把自己的推論當成聖經。--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1日 (四) 17:08 (UTC)[回覆]
(:)回應必須要再提醒一次,閣下所謂的不實誹謗,根據只是來自一個用匿名消息作的報導,再加上閣下的推論跟好惡做出的判斷。生者傳記方針要求的是,沒有來源的爭議段落應該移除,而不是應該移除閣下個人不喜歡的來源。--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6日 (二) 03:27 (UTC)[回覆]
@Alfredo ougaowen:正是你根據你自己的好惡做出的判斷硬把一個不可靠來源的謠言誹謗反覆往生者傳記條目里塞,違反生者傳記方針!--Lvhis留言2016年7月28日 (四) 01:43 (UTC)[回覆]
@Lvhis:非好惡判斷,我加入的內容都有提供來源。這個段落只呈現有被報導過的這個事實,提供不同消息來源作為平衡,未違反方針,從方針的舉例來看,也支持這樣的寫法。--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28日 (四) 01:55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辛旗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19日 (二) 05: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