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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Jillc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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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PhilHu (Talk) 2010年5月24日 (一) 02:01 (UTC)[回覆]

您屢次堅持刪改劉憶如條目,未提出理由,不符合維基編輯原則。-(wc721 留言) 2010年10月5日

2012年1月[編輯]

請勿再過濾條目劉憶如之內容,蓋任何進一步過濾行動均會被視作破壞。倘閣下繼續,閣下將會遭到封禁。--バカあたい最強!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2:16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劉憶如"專題具有生人傳記的性質,我建議應該尊重個人權益與名譽,只放他個人學經歷及家族介紹等客觀事實,而不要添加其他各種媒體的報導與評論,這樣將容易產生誤導或偏頗;另外,基於保護小朋友的安全考量,建議刪除劉憶如女兒的姓名。請求管理員解除我的封禁,並保護我所編輯的內容,謝謝!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嚴重違反退回不過三。內容爭議請與其他用戶通過討論得出共識,切勿反覆回退其他用戶的編輯。
  處理人:烏拉跨氪 2012年1月5日 (四) 04:14 (UTC)[回覆]

再說明[編輯]

管理員烏拉跨氪您好:很抱歉,我知道我不應該沒有理由的重複撤銷別人的內容,不過我並不是故意的,我是一個維基新手,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別的用戶"進行討論",先前好像才剛剛弄懂要怎麼把我的理由放在劉憶如的討論頁上,就被您封禁了!就連現在對您的申請解除封禁,也是花了好久的時間,才弄懂要怎麼申請。 不過我想說的是,因為我是新手而造成錯誤的個人行為,是我的不對;但也請您再針對我的理由加以考量,除了對於劉憶如個人名譽的尊重外,尤其是對於小朋友人身安全的考量。我不知道能怎麼做,或是您可以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封禁期為一日,一日後即可編輯。期間您可以參看Wikipedia:方針與指引中的規則。一日後若再出現違反方針的破壞行為,仍可能受到封禁。烏拉跨氪 2012年1月5日 (四) 04:41 (UTC)[回覆]
Jillc710您好。您可在劉憶如條目talk貼上您的看法,留言方式請見討論頁指導方針。因為您這樣不聲不響大量刪除引用又無說明,並且反覆進行,會被認為是破壞。我認為關於劉憶如與宇昌案可移至後者。--Outlookxp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4:55 (UTC)[回覆]
我將您的問題放在討論。--Outlookxp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6:41 (UTC)[回覆]

2017年12月[編輯]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劉憶如的編輯)。閣下的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建議補充刪除理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5:15 (UTC)[回覆]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12月23日 (六) 07:2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