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冠三
外觀
譚冠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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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政治委員 | |
任期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藏自治區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 |
個人資料 | |
別名 | 譚才儒、譚年春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05年1月31日 大清湖南省衡州府耒陽縣柘溪譚家村 |
逝世 | 1985年12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成都市 | (80歲)
國籍 | 大清(1905-1911) 中華民國(1912-1928) 中華民國(1928-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1985)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效命 | 中國共產黨 |
軍種 |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 |
軍銜 |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 |
參與戰爭 | 秋收起義 湘南起義 拉薩戰役 中印邊境戰爭 |
譚冠三(1905年1月31日—1985年12月6日),曾用名譚才儒、譚年春等,湖南耒陽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中將軍銜。
生平
[編輯]譚冠三1926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在湘南地區發動農民運動。1928年[1927年9月],參與發動秋收起義,後[1928年1月]又參加湘南起義。井岡山會師後,譚任紅四軍軍需部文書。1930年調任紅十二軍一縱隊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後又曾先後擔任紅34、36、25團政治委員。1934年,譚冠三隨紅一軍團參加了長征。
抗戰期間,初任抗日軍政大學俱樂部主任、秘書科長等職,後調往冀中軍區前線工作,任冀中軍區暨八路軍第三縱隊政治部副主任、冀中第一軍分區兼七支隊政治委員、冀中南進支隊政治委員等職。
譚冠三歷任抗大秘書科長,冀中軍區政治部、三縱隊政治部副主任,冀中軍區一分區政委兼七支隊政委,冀中南進支隊政委,冀中縱隊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書記,豫皖蘇八地委書記兼分區政委,軍政委等職務,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解放戰爭時期,任冀中(楊成武)縱隊政治部主任、晉察冀野戰軍第三縱隊政治部主任、汝南工委書記、豫皖蘇軍區第八地委書記兼第八軍分區政委。1949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十八軍政治委員,受命進軍西藏,任西藏軍區政委。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1959年3月,指揮了拉薩戰役。1962年,參與指揮了中印邊境戰爭。
1966年,譚冠三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1978年,退任成都軍區顧問。1985年12月6日病逝於成都[1]。
參考文獻
[編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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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藏自治區委員會主席 1959年12月-1965年9月 |
繼任: 張國華 |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職務 | ||
新頭銜 |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政治委員 1958年11月-1965年8月 |
繼任: 張經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機關職務 | ||
前任: 吳德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 1966年11月-1978年 |
取消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