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情妇
王室情妇(Royal mistress)是古代欧洲王室成员所包养的情妇。古代欧洲的婚姻制度受到基督教的牵制,提倡一夫一妻制,欧洲皇室和贵族离婚受严格的条件限制,而且必须由教会同意(天主教等,各自国家信奉的基督宗教教派)。此外,贵族婚姻多半都具有政治上的考量,因此欧洲各国贵族以包养情妇的方式弥补爱情方面的需要。而在一夫多妻制国家中,君主通常会拥有庞大的妾室,情妇较为少见,但仍有一些被君主宠幸的宫女为无妻妾名分的姬侍,亦有少数以民女、寡妇[1]、臣妻[2]或贵族女性[3]为情妇,但未成制度。
欧洲皇室情妇地位演变
[编辑]中世纪
[编辑]中世纪前期,日耳曼人成为欧洲主要统治者,并开始皈依基督教。由于日耳曼人的文化水平比罗马人低,有的民族连文字也没有,如果不会拉丁文或者希腊文,就相当于文盲。于是教会便成了中世纪时期西欧保存学术文化的唯一机构,当时只有教士、修士等识字,所以学者几乎都是教会人士,有些君王甚至连签名画押也不会,因此历史记录相当匮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中世纪的皇室情妇几乎没有资料可寻,此外,在强势的天主教会控制之下,通奸被视为罪恶,皇室情妇毫无地位可言。
英王爱德华三世(1312-1377)的情妇爱丽丝·普瑞儿丝与法王查理七世的情妇艾格妮丝·索瑞儿(或译作阿涅丝·索蕾)(Agnes Sorel)是中世纪少数几位有纪录可寻的皇族情妇。英国议会在爱德华三世死亡后将普瑞儿丝从国库搜括而来的财产全数充公,她为了将这些财产全数取回,将余生耗在法庭诉讼,因此国库纪录、议会法令、诉讼案件纪录都有许多相关记载;艾格妮丝·索瑞儿的画像是现今流传最久的皇家情妇画像,教会中有两片镶板将圣母玛利亚画成她,一片保存在比利时安特卫普皇家博物馆,另一片则保存在德国柏林国立美术馆。
文艺复兴至法国大革命
[编辑]文艺复兴时期,德国人约翰尼斯·古腾堡(1397年-1468年)发明铅活字版使印刷品的价格大大降低,促进了知识的普及,知识不再受教会独占,贵族得以将宫中的八卦提供给亲友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在这段时期,原先深受教会箝制的社会,道德礼俗随之松绑,即使在宗教改革时期之后仍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也如此。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皇家情妇的讯息快速增加,法国宫廷更首度接受女性智力和能力相较于男人毫不逊色,皇家情妇的地位提升如同于官职,必须履行特定义务以换取年金、地位、赏赐。
法国国王法兰索瓦一世(法语:François I,1594年-1547年)首次册封最爱的情妇为“官方皇家情妇”,欧洲各国也模仿起“官方皇家情妇”的观念。十七世纪末,“官方皇家情妇”成为欧洲宫廷的基本配备,如同国王的王冠和权杖一般,英国、法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君王提供情妇优渥的赏赐,法国与英国甚至曾出现情妇掌握政权的现象。宗教法庭起源地西班牙并未顺应潮流,皇家情妇毫无地位可言,不仅没有财务上的酬劳,更不可能掌握政权,被遣散后的命运则是驱逐至修道院。葡萄牙国王约翰五世(1689年-1750年)则是直接将一间修道院改成私人后宫,在修女中挑选情妇。
目前的文献纪录表示,首位参政的“官方皇家情妇”为法国的黛安·德·波迪耶(法语:Diane de Poitiers),她参与亨利二世国家政策议会,指派官员、主导征收盐税与教堂钟声税,并比照皇室成员只以名字,同时与国王以“亨利黛安”签署正式文件。下一位参与国家议会为法王亨利四世的情妇加布里叶·德·艾丝缇斯(法语:Gabrielle d'Estrées),她深具外交长才,不仅说服教宗停止支持西班牙腓力二世引发的宗教战争,并成功防范吉斯家族的马耶那公爵(法语:Duc de Mayenne)与莫库尔公爵(法语:Duc de Mercour)的叛变,以及协助国王推动《南特赦令》(法语:Édit de Nantes)。英国宫廷方面,同时拥有多位情妇的英国查理二世离开皇宫寻欢作乐时,国家大事就交给能干的情妇波兹茅丝女公爵(法语:Duchess of Portsmouth)执行。
所有皇家情妇中,权力最强大的是庞巴度女侯爵,不仅掌握了津贴、赏赐头衔、指派职务等大权,官员给予路易十五信件必须先经过她的筛选,而且使节只有她在场时才能晋见国王。若是官员与路易十五谈话时让国王出现动怒的迹象,庞巴度女侯爵有权让官员离开。她主导参与七年战争,成为地下战争部长,所有的将领由她指派任命。
有些国王一次只有一名情妇,有些则同时拥有数名情妇,但“官方皇家情妇”的名额只有一位,所以国王通常会选择册封最爱而且拥有贵族身份的情妇。宫廷中的人士认为只有具备高贵身份的贵族才有资格成为皇家情妇,中产阶级和平民出身的情妇经常受到歧视或排挤。像是欧洲史上公认权势无人可匹敌的庞巴度女侯爵为中产阶级人士,曾受到某些贵族看不起;而法国大革命受害者杜巴利伯爵夫人曾是交际花,在“官方皇家情妇”的六年生涯中被大部分贵族排挤。但对于一般的平民而言,乐于看见与自己阶级相同的女子被提拔为国王情妇。英王查理二世的情妇奈尔·圭恩出身平民,从未被上流社会接纳,每年津贴也只有区区的四千英镑,但平民普遍认为信仰新教的奈尔·圭恩靠着自己的才华与努力力争上游,而广受中下阶层欢迎,对于同一时期信仰天主教的首席情妇波兹茅丝女公爵则充满敌意。
法国大革命之后
[编辑]法国大革命之前,所有的报纸严禁出现对国王不利的言论,十九世纪出现的自由新闻业对于皇室丑闻很感兴趣,一旦丑闻爆发必定成为头条新闻。因此,皇室成员对于外遇行为更加留意,然而国王对于情妇的需求并没有改变,通奸行为仍然频繁,只不过隐藏于幕后。此外,法国大革命之后,国王的话不再是唯一的律法,不能随意从国库取出钱财赏赐情妇,不能册封情妇为女公爵、伯爵等官方爵位,更不能公然让情妇居住在皇宫和城堡,而且情妇也不能干涉政治,皇室成员只能从自己的财产中取出一部分做为情妇的赏赐。
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一世偏偏与大环境作对,付出了被迫退位的惨痛代价。1832年普法尔茨爆发了汉巴赫节起义,他加强了书刊、信件的检查机制,遭到了人民的普遍反对,又强迫议会册封情妇劳拉·蒙蒂兹(又译作罗拉·蒙特斯)(Lola Montez)为蓝斯菲尔女伯爵(Countess of Landsfeld),加深人民的反抗,终于在1848年2月29日爆发1848年革命,劳拉‧蒙蒂兹被驱逐出境,路德维希一世被迫让位给长子马克西米利安二世。
皇家情妇的收入与福利
[编辑]皇家情妇与王后不同,王后只要不公然通奸或叛国,地位稳固如磐石。情妇的地位随时面临被遣散的命运,而且宫廷中有许多女贵族虎视眈眈,想尽一切办法与手段获得“官方皇家情妇”这个宝座,因此许多皇家情妇上任后就会以各式各样的方式获得财产,以应付突然被遣散后的生活。这些赏赐包含国王直接赏赐的津贴、珠宝、房地产和其他礼物;国王册封为女公爵与女伯爵等官方头衔(附带城堡和土地);以及他国大使、政府官员、贵族致赠的礼物,这些礼物包也含大臣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所给予皇家情妇的贿赂。
由于皇家情妇是国王炫耀用的附属品,因此宫廷中存在着不成文的规定:皇家情妇的穿着、珠宝和排场绝对要赢过所有的妇女,王后也不例外,所以情妇的赏赐与庞大的开销往往超乎现代人的想像。
年金与津贴
[编辑]国王通常是按月赏赐皇家情妇津贴以维持情妇华丽璀璨的外表与排场,但情妇的津贴并无定数。法王路易十五最后一任情妇杜巴利伯爵夫人最高曾获得三十万里弗赫(livre)的津贴。英王查理二世首任官方皇家情妇克里夫兰女公爵于1674年的津贴包含国王直接给予的现金一万五千镑、关税一万英镑、邮局收入四千七百英镑、酒商执照三千五百英镑;第二任官方皇家情妇波兹茅丝女公爵曾在1681年获得十三万六千英镑。英王爱德华七世则从未固定给予情妇莉莉·兰特里津贴,但是仍然被认为在公开场合必须穿着华丽的新衣出现。
册封头衔
[编辑]国王册封情妇为女公爵、侯爵和伯爵等贵族头衔,首创于1532年亨利八世册封安妮·博林为潘布鲁克女侯爵(Marchioness of Pembroke),被册封的情妇得以享有贵族与种种特权,也附带了大笔收入,是皇家情妇最大的恩宠之一。国王册封的理由不一,亨利七世于1594年册封艾丝缇丝(Gabrielle d'Estrées)为贝福特女公爵(Duchess of Beaufort)作为确认她地位的礼物。有时候国王册封则是对情妇腻了给予的分手礼,例如:法王路易十四册封拉瓦莉埃(Louise de La Vallière)为女公爵是因为移情别恋。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册封情妇是作为包养的礼物。
豪华住所
[编辑]皇家情妇在国王的每座城堡、行宫都有豪华的房间可使用,而且通常比王后的房间豪华,数量也较多,例如:路易十四的玛丽亚·泰瑞莎王后拥有十一间房间,而官方皇家情妇蒙缇丝班女侯爵(marquise of Montespan)拥有二十间。
其他
[编辑]1.代偿赌债:过去上流社会的例行消遣包含赌博,赌注必定要下很大,大输也必须快速还债,否则会被耻笑没钱。国王代偿赌债是皇家情妇的福利之一。
2.贿赂礼物:一个外国的使节,常为了让皇家情妇说服国王同意对其本国有利的政策,或是贵族想要得到某些官位而赠送官方皇家情妇价值不菲的礼物,这种行为在法国大革命前视为可接受的行为。
3.从事卖官鬻爵、贩卖皇家特权、投资私掠船队等,现代视为违法的收入。
官方皇家情妇的义务
[编辑]官方皇家情妇为国王公开承认,且具有贵族爵位的首席情妇。如果首席情妇本身不具有贵族爵位,国王会直接册封为女公爵、女侯爵或女伯爵,或者册封情妇的丈夫为公爵、侯爵或伯爵,甚至直接将情妇许配给上级贵族,借此提升情妇的地位。法国的官方情妇在获得头衔之后,还必须由一位女贵族正式引见,并且在全宫廷贵族朝臣的面前于不同房间正式晋见国王与王后。官方皇家情妇的义务如下:
- 性事
- 取悦国王
- 接待外国使节
- 包办国王的娱乐活动
- 战争时财产缴交国库
皇室私生子女
[编辑]由于情妇的侍寝,是出自于君王的自由恋爱,因此近代欧洲人普遍认为君王的私生子比婚生子健康,例如:路易十四六名婚生子有五名在年幼时即夭折,众多私生子却活得好好的。实际上,欧洲皇室的政治婚姻经常近亲通婚,所以婚生子基因品质通常不如私生子,甚至健康状况、容貌美丑、智力发展都是如此。但就算是君王的私生子,除非父亲另外赐与封爵或官职,是没有任何正式身份的。
皇室私生子女地位演变
[编辑]中世纪
[编辑]中世纪没有明确的婚姻和离婚相关法条,所以中世纪曾出现皇室私生子建立的王朝,例如:威廉一世建立的英格兰诺曼王朝以及十四世纪的葡萄牙和卡斯提尔。十二和十三世纪挪威国王若无婚生子可继承王位,就由私生子继承王位。
文艺复兴
[编辑]文艺复兴到法国大革命期间的皇室情妇权势地位达到最高峰,相反却让私生子失去成为君王的机会,但国王可以用颁布命令的方式使私生子女具有合法地位,再册封贵族头衔。由于私生子女血统不合法,所以不适合与外国王族交结秦晋之好,却是本国贵族炙手可热的政治联姻对象。君王的私生男丁可借由担任将领或高官获得荣耀,私生女却经常嫁到强大难制或有叛变纪录的显贵,作为国王绥靖显贵的政治人质。
法国大革命之后
[编辑]法国大革命后皇室情妇失去被册封为贵族与享有高额津贴赏赐的权利,皇室私生子女亦然,但上流社会仍欢迎皇室情妇与私生子女的参与。但在十九世末之后,皇室成员外遇不再被社会认可,情妇与私生子女再度隐藏于幕后。
欧洲皇室情妇列表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伊莲娜·荷曼:《与国王做爱——500年性与权力的交欢》。台北:先觉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ISBN 986-134-042-4 http://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112418144615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