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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朝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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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朝宾
大明鸿胪寺卿
籍贯福建晋江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应之,号观吾
出生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二十九日
福建晋江县
逝世隆庆五年(1571年)
京师
配偶娶吴氏
亲属曾祖史骘、祖父史时泰、父史宏琏。母包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出身
著作
  • 《观吾集》、《史氏内范》

史朝宾(1510年—1571年),应之观吾福建晋江平易里(今泉州市鲤城区西街)人,祖籍浙江鄞县(今宁波),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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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年(1531年)中辛卯科福建乡试第二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37年)登丁未科会试第七名,廷试二甲第四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升任刑部员外郎。当时兵部侍郎杨继盛弹劾严嵩十大罪,严嵩子严世蕃,令其党羽李世荣、何鳌王学益等,偷偷和史朝宾谈论此事,密谋杀死杨继盛。史朝宾反对,后被降三级,外调泰州判官,改扬州府通判,迁南京户部员外郎,之后担任工部郎中,后严嵩被罢黜,徐阶升任他为南京大理丞,复署应天府丞,晋升为鸿胪寺卿[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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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著有《观吾集》、《史氏内范》。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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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史骘、祖父史时泰、父史宏琏,曾任训导。母包氏。慈侍下[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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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周学曾等,《晋江县志》(卷38):史朝宾,字应之。嘉靖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擢员外郎。适兵部郎杨继盛论严嵩纳贿蠹国十大罪五奸,下司寇狱。嵩子世蕃,令其党李世荣、何鳌、王学益等,密语朝宾,必杀杨。朝宾正色曰:“有律在,何可枉也?”王学益瞠目曰:“司官狗名,予老矣,惟知主上意耳。”于是,以诈传亲王令旨拟绞。自为稿,强令署名。朝宾署奏末云:“杨继盛语虽诖误,心实无他。惟复悯其狂愚,谪发远戍,以全好生之德。”奏入,嵩怒甚。杨竟坐大辟。朝宾降三级,外调判泰州,量移扬州,迁南户部。丁艰,服阕,补工部郎,分署张秋镇。嵩败,徐阶为相,擢尚宝〔二〕少卿、南京大理丞,复署应天府丞,晋鸿胪寺卿,卒。穆宗朝,诏赐谕祭。朝宾中外所至,廉能著声。西曹谳狱时,委曲匡救。既殁,囊橐萧然。所著有《观吾集》、《史氏内范》。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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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朝瑞,《皇明贡举考》
  • 鲁小俊、江俊伟,《贡举志五种(上)》,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谢沛霖,《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周学曾等,《道光晋江县志》
  • 龚延明,《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宁波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