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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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的建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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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主題

不丹與聯合國193個成員國中的54個國家有外交關係[1][2]。不丹長期被視為印度的保護國[3],因此其外交政策受制於印度的「指導」。目前不丹是唯一與聯合國安理會所有的常任理事國都沒有外交關係的國家[4]

1981年,不丹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1982年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丹現今是南盟的成員以及45個國際組織的成員。[5]

印度[編輯]

不丹與印度的關係是根據1949年8月8日和平友好條約為基礎,該條約提到不丹的外交事務必須接受印度的「指導」,印度政府承諾不干涉不丹的內政。1961年以後,不丹曾多次表示自身主權完整,至1971年加入聯合國後,遂開始與印度以外國家展開接觸。2005年3月不丹對境內的阿薩姆聯合解放陣線波多全國民主陣線等印度東北地區武裝叛亂份子發動攻擊,不丹將強化邊界安全審查並與印度軍隊保持密切合作,此舉受到印度的讚賞。2007年,不丹與印度重新談判了新的友好條約,印度同意不丹在進口武器時不必獲得印度許可[6],刪去了不丹外交接受印度指導的內容,並且提到不丹王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將在涉及各自國家利益的問題上相互密切合作,兩國政府都不得允許他國利用其領土從事危害對方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動。雙方尊重彼此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2007年的《印度-不丹友好條約》加強了不丹作為一個獨立和主權國家的地位。[7]

印度是不丹最大援助國家,援助金額約佔全部外援八成。不印兩國開放邊界通商貿易,2005年旺楚克國王為印度國慶日受邀外賓訪問印度,並且簽署農業水電鐵路發展的諒解備忘錄,印度重申致力幫忙不丹經濟與社會發展,並出資修建五條由西孟加拉邦阿薩姆邦到不丹之鐵路。

不丹和印度兩國的公民可以不需要護照和簽證就能自由地在對方國家旅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編輯]

不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未建立任何外交關係,但其政策是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在聯合國針對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代表權」議題(2758號決議案)上投了贊成票,1974年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臨時代辦馬牧鳴出席吉格梅·辛格·旺楚克國王加冕典禮。2003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外交部副部長劉述卿率友好代表團訪問不丹,2004年4月外交部副部長王毅赴不丹參加第十七輪中不邊界會談,不丹外交部長坎杜旺楚克赴中參加亞太經合會第六十屆年會,並順道訪問上海廣州深圳。兩國在2000年之後往來互動提高,2006年不丹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

目前不丹在香港澳門設有名譽領事[8]

2012年6月21日上午,中國總理溫家寶里約熱內盧會見不丹首相吉格梅·廷里時表示,中國奉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周邊外交方針,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同不方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早日劃定兩國邊界,加強各領域交流,推動中不關係邁上新台階。[9]

尼泊爾[編輯]

不丹與尼泊爾於1983年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雙方努力協商解決懸至十六年的難民處境問題,目前約有十萬難民待在聯合國在尼泊爾設立的難民營,大部份的難民宣稱是不丹公民,但不丹政府表示多數為無國籍者及被褫奪公民權的自願移民者(那些尼泊爾人最早是17世紀被請到不丹做工匠的尼瓦爾人,19世紀被英國人大量招到不丹)。

孟加拉國[編輯]

不丹與孟加拉人民共和國,兩國間隔著印度阿薩姆走廊相望。不孟關係密切,孟加拉也有大使駐在廷布

其他國家[編輯]

不丹與南亞所有國家均建立外交關係,並積極主張南亞區域合作。不丹與歐洲七個不丹友誼小組成員國建立外交關係。不丹與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均無外交關係,五常任理事國對不丹之交流均透過其駐印度大使及不丹駐印度大使。不丹現已與54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絕大多數與不丹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均由其駐印度大使兼任駐不丹大使。

駐外機構[編輯]

不丹王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紐約)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Bilateral relation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Bhutan. [4 May 2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9). 
  2. ^ Israel normalizes ties with Bhutan. The Jerusalem Post | JPost.com. [2020-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9) (美國英語). 
  3. ^ Bedjaoui, Mohammed, International Law: Achievements and Prospects,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51–, 1991 [2021-12-31], ISBN 92-3-102716-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1) : "The Treaty of Friendship of 8 August 1949 between Bhutan and India is an example of the creation of a protected State, Bhutan, with a quite loose relationship to the protecting State, India. By the terms of this Treaty of Friendship, Bhutan agreed to follow the guidance given by India in so far as external relations were concerned. India was not granted the power to exercise diplomatic rights on behalf of Bhutan and this way Bhutan remained in charge of its foreign policy."
  4. ^ Chaudhury, Dipanjan Roy. Bhutan doesn't have diplomatic ties with any of the 5 UNSC permanent members. The Economic Times. [2021-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7). 
  5. ^ Foreign Relation and Trade. Bhutan Portal online. Government of Bhutan. [2011-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4-16). 
  6. ^ 中國和不丹加速邊界談判:印度該擔心嗎. [2021-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7). 
  7. ^ Indo-Bhutan Friendship Treaty (PDF). Government of India. [2021-12-3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9-03-25). 
  8. ^ 存档副本. [2008-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7). 
  9. ^ 殷亮 (編). 温家宝:中国愿同不丹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早日划定两国边界. 國際在線. 2012年6月22日 [2012年6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6月12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