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車輛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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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車牌規範

新加坡車輛註冊號牌是由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英語:Land Transport Authority)負責發配與管理。

基本規格[編輯]

一般而言,所有在公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都必須註冊汽車牌號,目前陸路交通管理局採用字(在前)和底黑字(在後)的號牌逐步取代舊式的黑底白字號牌。

普通車輛[編輯]

SBA 1234 A
SBA 1234 A



白底黑字(前)和黃底黑字(後)的號牌格式

SBA 1234 A


黑底白字的號牌格式(前後相同)

以上面為例,各字母或數字代表的是:

  • S – 自用車輛(自1984年開始)
  • BA – 順序排列的編碼
  • 1234 – 順序排列的數碼
  • A – 註冊地區辨識碼(不適用字母「F」,「I」,「N」,「O」,「Q」,「V」和「W」)

商用車輛[編輯]

GB 1234 A
WB 1234 A
XB 1234 A
YB 1234 A



XB 1234 A




類型[編輯]

在1900年代,新加坡還是海峽殖民地的時候,汽車牌號採用S字母的編碼,SASY的大部份編碼預留給自用車輛;除了當中的SHSZ預留給計程車巴士SD預留給市政府SG預留給載貨車輛SJ預留給電單車。直到從馬來西亞聯邦獨立以後,車輛牌號的尾部加上了一個辨識碼(例:將SS 1234改為SBA 1234 A)。

當1972年1月汽車牌號排序到SY以後,自用車輛開始採用E字母的編碼; 電單車採用A字母的編碼;載重量3以下的貨車採用Y字母的編碼。E系列的編碼由EA開始,直至1984年的EZ為止,S系列的編碼再次的被採用,不同的是這次使用的是3位的編碼,並從SBA開始編碼。

主要車組採用的編碼[編輯]

  • A系列:電單車(使用直到1980年)
  • CB系列:廠巴或校巴
  • F系列:電單車
  • FB系列:電單車(在2005年12月FZ編碼結束以後)
  • G系列:第三組載貨車輛(輕型載貨車輛)
  • P系列:自聘巴士
  • Q系列:公司註冊車輛(除了QXQY
  • SH系列:計程車
  • W系列:第四組載貨車輛(中型載貨車輛)
  • X系列:第五組載貨車輛(重型載貨車輛)
  • Y系列:載貨車輛

特殊單位車輛採用的編碼[編輯]

特殊事件中使用的編碼[編輯]

特別措施[編輯]

有時候為了避免引起混淆,交通管理局會避免在第二個編碼使用元音字母

  • 為了避免與沙巴西海岸地區的牌號衝突,跳過SA系列使用SB系列;
  • 當編碼使用到SDZ系列的時候,為了避免產生一些會引起視聽混淆的詞語(如SEASEX 等),跳過了E字母。

個人化牌號[編輯]

新加坡實行的自定牌號政策雖不像美國澳大利亞那樣的多元化,但陸路交通局允許車主為自己心目中幸運數字進行投標,至於還在研究中的自定號牌可能採用12字符的編碼。

顏色[編輯]

自用車輛[編輯]

一般的自用汽車採用字的號牌(在)和字的號牌(在);或者字的號牌(前後相同)。

非尖峰時間用車輛[編輯]

非尖峰時間用車輛(英語:Off-peak Vehicles,俗稱周末車紅牌車):新加坡非高峰時段的汽車分為三種:週末汽車 (WEC)、非高峰時段汽車 (OPC)和 修訂的非高峰時段汽車 (ROPC)。

汽車目前只能根據修訂後的非高峰汽車計劃進行註冊,另外兩個是較舊的非高峰用車計劃。不同的方案有不同的使用時間,兩個舊計劃下的現有汽車將保留在各自的計劃內,除非它們轉換為修訂後的新計劃。舊的非高峰時段汽車計畫是指被限制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非尖峰時間(7pm – 7am)、星期六(包括新加坡5個公共假日前夕)3pm以後和星期日(包括公共假期)全天候行駛的汽車;新計畫只在尖峰時間(7am – 7pm)不能行駛(週末、5個公共假日前夕和公共假日除外)。

非尖峰時間用車採用字的號牌,這類汽車在稅務上擁有SGD 800的折扣優惠,同時在抵消擁車證(COE)的時候有SGD 17,000的回扣。

非尖峰時間用車輛只要購入SGD 20的固本,就被應許在尖峰時間使用公路;一張固本的使用限期是5天,一旦超過限期就必須另購固本或接受罰款。

雖然把車子註冊為非尖峰時間用車輛能夠擁有更大的優惠,但基於使用上限制,多數的人都不願意這麼做。

其他[編輯]

有限制用車輛(英語:Restricted Use vehicles):使用雙色字的號牌,號牌上的兩種顏色使用對角線分隔,並且規定採用RU的編碼。

有限制用車輛車牌

古董車輛(英語:Vintage and Classic Vehicles):使用雙色字的號牌,號牌上的兩種顏色分上下分隔,同時必須擁有指定檢查中心的蓋章

危險物品裝載車輛(英語:Hazardous Cargo):使用字號牌。這類車輛允許運載燃料瓦斯化學物品等;除非在事先知會消防部門,否則不允許進入隧道市區

危險物品裝載車輛車牌

研究與開發車輛(英語: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vehicles):使用雙色字的號牌,號牌上的兩種顏色使用對角線分隔,並且規定採用RD的編碼。

車輛經銷商(英語:Motor Dealers and Traders):採用字的號牌供作試車時使用。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