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刷
雨刷又稱為刮水器、水撥、雨刮器或擋風玻璃雨刷,是用來刷刮除附著於車輛擋風玻璃上的雨點及灰塵的設備,以改善駕駛人的能見度,增加行車安全。因為法律要求,幾乎所有地方的汽車都帶有雨刷。掀背車及休旅車等車輛的後車窗也裝有雨刷。除了汽車外,其他運輸工具也設置了雨刷,像是火車、電車、機車、飛機及船隻等。某部份工程用機具,如挖土機、起重機等亦裝有雨刷。
概述
[編輯]雨刷通常帶有一個臂膀,在一定點上轉動,以一條長橡膠葉片跟另外一邊連接在一起。臂膀多數由電動機提供動力,少數由空氣動力推動。這葉片會在玻璃上來回搖擺,將水滴或灰塵推離其表面。雨刷的速度通常可以自行調整,以不同的速度連續轉動或是間歇式轉動,有些雨刷可調整間歇式轉動的速度。配合雨刷則有噴水器將水噴到擋風玻璃以濕潤玻璃表面並除去髒污。不可在無水濕潤的擋風玻璃下使用雨刷,否則易使雨刷及擋風玻璃受損。
部份車輛裝有雨滴感應式雨刷,根據位於擋風玻璃上方的感應器,感應區域內之水滴大小與雨量,自動調整雨刷速度,雨量愈大雨刷速度愈快。還有車輛配備額外的加熱裝置以應對冬日的低溫。除霜系統可以防止冰雪堆積在雨刷器上。
發展歷史
[編輯]自1885年德國卡爾·弗里德利希·本茨(Karl Friedrich Benz)發明第一輛汽車、1908年美國亨利·福特(Henry Ford)大量生產汽車以來,當時所有的汽車都沒有雨刷這種安全裝置。後來1917年一位美國籍的歐謝(J. R. Oishei)在紐約州水牛城的雨夜裡駕車,不慎撞傷一名騎著單車的少年。為了杜絕此類意外再度發生,他發明了一種金屬桿上帶著槽狀橡膠條、以手撥搖的雨刷,透過他成立的特瑞科公司(TRICO,全名為Tri-Continental Corporation,因電報縮寫成如此)製造銷售[1]。
不過以當時的手排汽車而言,一邊開車一邊手動搖著雨刷相當危險,於是他又開發出隨著汽車引擎轉速驅動的幫浦式雨刷,問題是雨刷隨著車速快慢而擺動,塞車或停止時雨刷也隨著停下來。後來,他在1917年成功地結合雨刷連桿與馬達,成為現代雨刷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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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部分的汽車或運輸車輛皆採用此型式之雨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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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亞特汽車的Altea、第二代León、第三代Toledo等採此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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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緻汽車AX等採此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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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 XF、日本重型卡車等採此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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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早期的消防車等採此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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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的輪型運輸載具等採此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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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賽德斯-賓士的W140等採此型式和myvi和日本版lexus is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