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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三獵/沙盒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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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會事件是清朝晚期發生在溫州府的大規模群眾運動。咸豐初年,溫州府平陽縣趙起等人組織兼有會黨非正統宗教性質的「金錢會」,以私鑄的銅錢為信物。金錢會先是被收編為團練組織,進入地方政治舞台,後與地方士紳組織的「白布會」持續發生武裝衝突,最終於咸豐十一年(1861)夏天襲擊溫州府城,始被清朝官方認定為叛亂,稱之為金錢會匪徒錢匪錢虜會匪。同治元年(1862)春遭鎮壓。中國共產黨階級鬥爭史觀下稱之為金錢會起義

歷史[編輯]

建立[編輯]

咸豐八年(1858),趙起[a](飯鋪老闆)、周榮[b]算命先生)、朱秀三[c](賣藥商販)、繆元(神像塑匠)、謝公達等八人[d]溫州府平陽縣錢倉鎮(今屬鰲江鎮)北山廟[e]結義,建立不分長幼、互稱兄弟的會黨組織。

入會者須繳納五百錢,換取一枚鑄有「金錢義記」字樣的銅錢作為信物,因此稱「金錢會」。一種說法稱,結義時眾人商議用何物作為憑證,恰逢宮廟中上演《對金錢》,於是就決定將兩枚康熙通寶背面朝內釘在一起,作為信物,後來演變為金錢義記。另一種說法稱,周榮有著齋教背景,在青田縣活動時就以飲用加入銅錢煮沸的符水作為入教儀式,後來逐漸從護身符性質的宗教商品轉化為信物。

入會者按八卦編隊,金錢義記背後亦有「天」、「地」、「」、「」等字樣,可能是受到八卦教等秘密宗教的影響。

金錢會的建立與太平天國有密切關係,以抵禦已經進入浙江的太平軍為名義。也有說法稱,金錢會暗示已與太平軍將領、平陽人白承恩達成約定,凡加入金錢會者不會受到太平軍攻擊,以此吸引民眾入會。

收編[編輯]

金錢會建立之後,在平陽縣、瑞安縣境內迅速發展,同時發生分裂。銅匠王秀錦[f]負責鑄造金錢義記,藉此自己鑄錢,從中牟利,最終與程殿英等人跟趙起分割,另立會黨。

程殿英的侄子[g]犯法,當判死刑。平陽知縣翟唯本聽聞程殿英等人可能要劫獄,但由於文官並無軍權而無能為力。在金錢會核心成員、平陽縣錢倉外委朱鳴邦[h]建議下,趙起、朱秀三率領數千名會員,從錢倉開進平陽縣城,搗毀程家房屋,捉拿程殿英,王秀錦也被迫自首。

翟唯本於是籠絡趙起,建議將金錢會改為「金錢義團」,納入平陽縣的團練系統中,並改用金鄉、錢倉之地名來解釋「金錢」的含義。咸豐十年(1860)二月,知縣翟唯本和副將王顯龍在平陽城南參與金錢會祭旗儀式。獲得官方公開背書後,金錢會正式登上地方政治舞台,加速擴張。

對抗[編輯]

孫鏘鳴

瑞安縣城孫家是溫州地區頗具政治影響力的家族,以安徽安慶知府孫衣言廣西學政孫鏘鳴兩兄弟為代表。孫鏘鳴任滿後,即回到瑞安辦理地方團練;孫衣言則因安慶為太平軍占領而未赴任,也回到瑞安。

孫鏘鳴對新興的金錢會十分防備,曾向溫處道台施壓,試圖阻止將其收編為團練,但未能成功。孫鏘鳴於是宣布成立團練總局,俗稱「白布會」,以白布為入會信物。白布會的參與者主要是瑞安與平陽境內的眾多地方富戶勢力,各自組織團練,但在整體上缺乏統籌。白布會直接針對金錢會,凡加入白布會者必須退出金錢會,雙方形成「隱如敵國」的緊張關係。

咸豐十一年(1861)六月廿六,瑞安林垟鎮(今屬南濱街道)的白布會成員、富戶陳安瀾,與當地加入金錢會的佃戶因糧食售賣問題發生衝突,趙起遂率領上千名會眾攻劫林垟,焚燒陳氏房屋。雙方的衝突轉入武鬥階段。八月初二,金錢會因對嚴禁家族成員參與金錢會的溫家不滿,對平陽三大廠(今屬鰲江鎮)發動襲擊,焚燒當地溫氏房屋。

此時溫處道、溫州府、瑞安縣、平陽縣的官員仍視此為地方團練之間的報復行為,不願出兵,而是試圖邀請趙起與白布會代表談判平息紛爭。失望的

起事[編輯]

金錢義記[編輯]

金錢會之信物為「金錢義記」銅錢。正面楷書「金錢義記」四字(右左上下順序),「金」字的頭兩筆多寫作「入」而非「人」,「義」字的頭兩筆多寫作「八」而非「丷」。反面通常左右各有一豎立方勝圖案,上方或無字,或楷書「天」、「地」、「」、「」其中一字;還有極少數鑄造於獲准成立團練期間,背面篆書「震忠團練」四字(上下右左順序)。

紀念建築[編輯]

錢倉鳳山南麓原有北山廟,祭祀五顯神,是金錢會建立、聚集及起事的重要據點。金錢會事平之後,廟宇即被地方官員下令拆除。原山門前有兩塊高大岩石左右對峙,稱「龍虎岩」。1961年,以「金錢會起義遺址」之名登錄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今建有金錢會起義陳列館。

注釋[編輯]

  1. ^ 一作趙啟。
  2. ^ 一作周雄。
  3. ^ 一作朱秀仙。
  4. ^ 剩餘三人一說為孔廣珍、劉汝鳳(一作劉瑞鳳)、張元,一說為陳十一、孟州、王秀金。
  5. ^ 一說為錢倉宮。
  6. ^ 一作王秀金。
  7. ^ 一說兒子。
  8. ^ 一作李鳴邦。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