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景耀(1905年7月24日—1976年1月12日),男,浙江余姚人,中国社会学家、犯罪学家、社会活动家。严景耀与妻子雷洁琼都是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的创建人之一。[1][2][3]
1905年7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余姚(今属宁波市)。1924年,考入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犯罪学。1927年,在京师第一监狱做志愿囚犯,为犯罪学的学习研究积累第一手资料。1929年,毕业于北平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后留校担任助教,主讲犯罪学。1930年,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担任研究助理。1930年,代表中国赴捷克斯洛伐克参加第十届国际监狱会议。会议结束后,留欧继续考察苏联、法国和英国等国家。其后,赴美国学习研究,于1931年入读美国芝加哥大学。
1934年,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同年,赴英国伦敦,入社会经济研究院,继续学习半年。不久后担任苏联莫斯科外国语学校英语教师。1935年1月,开始在苏联莫斯科中国问题研究所研究工作。1935年秋,回国,出任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36年,赴上海,出任工部局西牢助理典狱长,同时致力于研究儿童犯罪问题。同年,于东吴大学任教,讲授犯罪学。1947年,重返燕京大学,出任社会学系教授兼校务委员会委员和辅导委员会副主任,主讲犯罪学、社会学、等课程。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首届全体会议。 1949年后,出任北京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代理燕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并有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教授。1952年,参与了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建。1952年,出任北京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并兼任北京政法学院校务委员会委员,主讲“苏联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概论”等多门课程。1973年,调任至北京大学,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1976年1月12日,逝世于北京。
严景耀是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严景耀曾先后担任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第一、二、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第四、五届常委会常务委员。
- 《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1928年)
- 《中国监狱问题》(1929年)
- 《犯罪书目》(1929年)
- 《北平监狱教诲与教育》(1930年)
- 《北平犯罪调查》(1930年)
- 《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1934年)
- 《原始社会中的犯罪与刑罚》(1936年)
- 《新中国怎样改造了犯人》(19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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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1953年6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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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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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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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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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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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月-1947年2月 | 常务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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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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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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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46年3月22日增选
- ^ 注2:1946年3月17日增选
- ^ 注3:1946年3月17日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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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1950年2月 | 常务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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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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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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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1956年8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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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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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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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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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54年12月8日增选
- ^ 注2:1955年1月26日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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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8月-1958年11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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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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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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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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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1月-1979年10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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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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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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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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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1964年10月 | 会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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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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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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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第一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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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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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候补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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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0月-文革期间 | 名誉会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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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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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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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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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第一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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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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