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兵暴旧址
外观
30°05′44″N 114°57′53″E / 30.09556°N 114.96472°E
大冶兵暴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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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湖北省大冶市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29年 |
编号 | 第六批第998项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大冶兵暴旧址位于中国湖北省大冶市大冶外国语学校院内,1954年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被列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29年12月14日,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国民革命军独立十五旅第二团二营五连排长程子华(中共地下党员)在红五军第五纵队和地方游击队的配合下发动了武装暴动,史称大冶兵暴。
旧址原为“武备学堂”,始建于清道光七年(1827年),同治六年(1867年)重修,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此设立大冶县高等小学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里先后成为大冶师范学校、大冶外国语学校。现存旧址为前后四栋相连的平房,砖木结构,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Ⅵ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68. ISBN 978-7-5010-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