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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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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inghong 2007年10月2日 (二) 02:52 (UTC)[回复]

(×)删除:同意,太短的条目根本没有意义。--Yunner 2007年10月2日 (二) 23:0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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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inghong 2007年10月2日 (二) 02:52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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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傳媒一時的炒作,並不像巴士阿叔一樣有影響力(我曾見過有巴士阿叔的精品發售)。詳細理由請見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10月1日#阿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inghong 2007年10月2日 (二) 03:28 (UTC)[回复]

  • (○)快速保留阿柑高琳琳相差太遠了吧!還有這條目上了你知道嗎,恐怕此例一開現有的推薦制度將面臨崩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10月2日 (二) 04:47 (UTC)[回复]
  • (×)删除,上了DYK的,也是可以刪除—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0月2日 (二) 05:31 (UTC)[回复]
  • (○)保留,假如條目真是有問題,當時也不會通過DYK吧。我一直認為這案例是鼓勵挽救提刪條目的好例子。假如本條最終被刪,等同抹煞挽救者的心血和努力,變相不鼓勵維基人挽救提刪條目。另外,希望大家在投票前,先看看Talk:高琳琳九天生命日記事件的討論。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0月2日 (二) 11:58 (UTC)[回复]
  • (○)保留,條目開首已寫明重要性,有列出可供查證來源,也符合知名度指引要求。如果是傳媒一時炒作會引起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的注意嗎?—Baycrest (作客) 2007年10月2日 (二) 15:00 (UTC)[回复]
  • (○)保留,條目已符合知名度指引要求,同時我反對用傳媒一時的炒作作為提刪理由。同如何界定為傳媒一時的炒作呢?—cychk 2007年10月2日 (二) 18:30 (UTC)[回复]
  • (○)保留 完全無法理解為何又拿出來提刪。 -- message to b.cx 2007年10月2日 (二) 23:00 (UTC)[回复]
  • (×)删除,抱歉和大家的意見不同,條目文章完全沒編輯問題,作者很努力。但我認為整件事都是傳媒的炒作,高琳琳對這世界沒有帶絲毫影響,早前我表示過「十年後大家回顧歷史,誰又會記憶一下那一個夭折女嬰﹖請問世間夭折嬰孩何其多,為何獨獨她得到關注,此次事件又能改變世界什麼﹖」曾蔭權關心過,這是事實,但他何止關心過高琳琳,競選特首時他外出活動連街邊賣菜小販婆婆也特別關心。我不想這一票被視為「抹煞挽救者的心血和努力」,這純粹是重要性問題,挽救者的努力是肯定的。—Iflwlou [ M {  2007年10月3日 (三) 06:19 (UTC)[回复]
  • (○)保留,確實是傳媒一時的炒作,但那又如何?這個條目就是為了紀錄這個事件,讓十年後的人可以記得世界上曾經發生過如此的傳媒炒作事件。另外,為什麼一下子要求別人提供可靠來源,說人物(或事件)重要性不是根據主觀判斷;現在有可靠來源了,又依自己的主觀判斷說這個人物或事件不重要?一下子說重要性是要看文章內容,一下子又說是要看事物本身……。—bstlee 2007年10月3日 (三) 06:40 (UTC)[回复]
  • (○)保留,我認同傳媒對社會事物的關注時有偏頗,甚至傳媒有時也會被利用,然而這也是無可耐何的事,即使是再轟動的事,假如沒有傳媒的報導我們根本不會知道。老實說我承認整個事件本身只是現實世界中的一個小故事,但我認為事件被社會廣泛注目是一件客觀的事實,不管是否因為傳媒炒作、網站的宣傳效果甚或只是一時的熱情。至於上了新條目推薦實在不算什麼,我十分感謝大家對條目的關心,但假如條目在有足夠的共識下被刪除我也不會感到不快,我只是盡我自己的一分力。畢竟這個事件大家採納的重點不一,有爭議是可以想像的,因而被第五次提刪(笑~)。然而,我亦確實看過不少條目的去留以此條目為例,因此我仍支持繼續健康地討論,不要動氣就好~Stewart~惡龍 2007年10月3日 (三) 09:43 (UTC)[回复]
  • (○)保留ffaarr (talk) 2007年10月3日 (三) 13:33 (UTC)[回复]
  • (○)保留:知名度OK、影響力又足夠(曾蔭權、田北俊、撒瑪利亞的反應、製成電視節目等),又有參考──域奇(UTC) @ 2007年10月4日 (四) 01時23分 (UTC+8)
  • (○)保留,意見同上。—沙田友 2007年10月7日 (日) 11:47 (UTC)[回复]
  • (○)保留,意見同上,恕我說一句,提刪者不要那麼無聊好嗎?--清靜無為 2007年10月9日 (二) 03:47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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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如下:

  1. 模版大得驚人,不便查看
  2. 「太平天國時代的清朝」的定位太模糊,把太平天國和清廷(包括太平天國亡後)的人物和事件都寫進去,有失重心。
  3. 太平軍淮軍湘軍的那麼多將領用模板羅列,有何作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thgdTalk 2007年10月2日 (二) 08:25 (UTC)[回复]
(!)意見 刪好:
  1. 這段歷史太可怕,看了讓人頭皮發麻,背脊涼颼颼,晚上睡不著覺(沒人令你看這些,是你自己點選看,怪你自己喔……)。
  2. 在廣東人地盤的中文維基寫廣東人戰敗史,真不給面子:對不起喔!(還是:太平軍湘軍橫財怕人知道?)
  3. 實在是軍校才能開的課,沒必需在此說給活老百姓聽。
  4. 刪了就更沒有人想看、想寫維基,好呀!

不刪好:

  1. 一點都不模糊:太平天國有它結束後數十年影響力,一一清算給大家聽,助刻正修寫之文化工程「清史稿」。
  2. 那麼多將領?不多,列出來是有他歷史份量,全列有千人以上!已夠精簡;給人一目瞭然清楚這歷史前因後果。
  3. 本來就非常龐大之「人、事、時、地、物」史實,此模版已非常縮約概略啦!--。--裕綸
  4. If刪了,美國股市、日本股市沒力氣漲,王建民贏球也救不起股市,世界經濟轉蕭條,怎麼辦?特別、額外「經濟效應」刪方造成,刪方自行處理……

2007年10月2日 (二) 09:45 (UTC)

(!)意見臨別贈言:在這太平天國這段戰史上,我在此說夠多了;太平天國集體主義、狂熱民族主義與湘軍儒學意識型態上之深沉激烈辯論,我並未在此發表,羅爾綱郭廷以大師待這方面研究他們是缺乏的;當然我是樂於講學──有向吾提出邀請為前提;有一部2003年烏托邦式戰爭電影Equilibrium重裝任務/撕裂的末日 是可以表達看待這段戰史的猛烈況味,不妨自行欣賞,完畢!--。--裕綸2007年10月4日
(!)意見臨別再贈言:這場戰爭,我給它取個綽號,叫做「第零次世界大戰」(別忘了:它引發了美國Civil War!),因為它是場拖久、幾乎不知如何收拾的大濫仗,不是模版大,是歷史本身大,你想刪,我並不太Care:原本在這就是做“知識義工”呀!可是因為寫這麼殘酷的史實,的確吃力不討好、不討喜,我可以向各位說:即便沒有人出面贊成保留,可是喜歡看我寫太平天國的隱性群眾,也許是你們的百十倍人數喔!你們惹毛他們,與我無關,但是我必須為他們「知的權利」說幾句你們不中聽的話:別撤好!還有這幾個模板:顯示▼隱藏▲軍閥割據時代的中華民國(1915年—1930年) 編輯顯示▼隱藏▲訓政時代的中華民國 (1927年—1937年) 規模不相上下,你們撤不撤呢?還是正如我所料:你們原本就有「双重標準」,但是還想表現出一副令人作嘔的學術模樣呢?真令人不敢恭維,嘖嘖……一堆小bk!。—裕綸 2007年10月8日 (一)

刪除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超過30天未交代其知名度或重要性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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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用軟件翻譯,文句不通。--Mewaqua 2007年10月2日 (二) 10:32 (UTC)[回复]

(×)删除 诚如上述,支持删除。 --Yunner 2007年10月2日 (二) 23: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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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没有使用的模板,功能不明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snow 2007年10月2日 (二) 10:4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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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公用模板,已subst替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snow 2007年10月2日 (二) 10:4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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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词条解释. (►)移动维基词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snow 2007年10月2日 (二) 11:06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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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百科全书内容--Wing 2007年10月2日 (二) 11:24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minghong 2007年10月15日 (一) 16: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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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0月2日 (二) 20:42 (UTC)[回复]


侵權。Eky- 2007年10月3日 (三) 10:42 (UTC)[回复]

作者把原文以GFDL發放,侵權理由消失,但提刪理由仍在,投票繼續。—Eky- 2007年10月3日 (三) 19:24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9日 (二) 06: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