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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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原指負責文件紀錄或負責繕寫的人員,在一些社會主義政黨中,指一些政党和政党型社团主持日常事务的領導人

中国大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青团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等全国性社团的全国委员会都设有书记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青团的地方委员会设有书记和副书记职务。和它们的全国委员会不一样的是,地方委员会地书记、副书记不但是其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者,还拥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

中國共產黨的部分职务稱為書記,是中國共產黨於1921年成立初時翻譯蘇聯共產黨的「書記」(俄語дьяк)而來,另當時職位最低的「書記」一詞,也可顯示為民做事、不作官僚的決心。

俄國歷史上,1417世紀國家機關主事的官員亦稱「書記」(俄語дьяк)。

[编辑] 臺灣、香港

臺灣香港,書記通常與秘書文員、辦事員同義,如學校書記即駐校辦事員,相對於中國大陸的「書記員」,跟共產黨的「書記」職位相差很遠。

[编辑]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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