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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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英語:Personality),指人类心理特徵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并在不同时间、区域下影响着人的内隐和外显的心理特徵和行为模式。西方語言中「人格」一詞(例如法文的personnalité、英文的personality),源自於希臘語的Persona,原指希臘羅馬時代戲劇演員在舞臺上扮演角色所帶的假面具,它代表劇中人物的身分,表現人物的某種典型的心理,類似於中國京劇中的臉譜。所以是代表舞台演員的面具及所扮演的角色。而persona亦是法案訴訟中的一方,所以亦有解釋作persesonare(為自己說話)。在第十一世紀,興起另一種說法認為persona就是perseuna(本質上為單一),強調個別性。衍伸為拉丁文的persona,即「面具」,暗示了「人格」的社會功能。

人格的定義[编辑]

人格(英語:Personality)是一組持久且獨特的個人心裡傾向與特徵,此心裡傾向與特徵和環境互動後,可影響個人行為、情緒與認知。(楊國樞)

人格的属性[编辑]

  • 整体性:人格是一个人从行为模式中表现出心理特性的整体,构建着人的内在心理特征。它常体现在个人的某一个行为之中,这个行为便可带出这个人整体的心理特征。
  • 稳定性:人格是由多种性格特征所组成的,其结构是相对稳定的。人格的这种稳定性是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时间和地域上的。但这种稳定性也并不是完全不可变的,如个人在不同的情境中人格可反應出不同的方面。也可以暂时的受到一些事情的制约,而导致人格的这种性质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后生活压力[1][2]
  • 个体性:人格的组合结构是多样的,而导致了人与人之间在性格方面的差异性,虽然人与人之间的某些特征可以是相同的,但他们在整体人格的方面还是不同的。
  • 动机性和适应性:人格支撑着人的行为,驱动着人趋向或避开某种行为,它也是构成人的内在驱动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驱动力与情绪无关,它可以说是一种生来具有的力量。这种驱动力对人的生活具有适应性。
  • 自然性与社会性:人格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社会文化方面和自然方面对人格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他们也是人格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社会文化影响的。但是,人格还是以个体的神经解剖生理特点为基础的。

人格的延伸[编辑]

  • 气质气质是由生理尤其是神经结构和机能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属性,以行为的能量和时间方面的特点为表现。有学者认为,气质是人格形成的基础,是人格发展的自然基础和内在原因。
  • 性格性格,是指人的一贯的和稳定的心理特征、思维和行为方式。在心理学上,它的定义几乎与人格是相同的,但其实他们是有区别的。性格是人格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人格中涉及社会评价的那一部分,可以说,性格是人格的社会属性的体现。

相关条目[编辑]

相关参考的外部链接[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Jeronimus, Bertus F.; Riese, Harriëtte; Sanderman, Robbert; Ormel, Johan. Mutual reinforcement between neuroticism and life experiences: a five-wave, 16-year study to test reciprocal caus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2014-10, 107 (4): 751–764. ISSN 1939-1315. PMID 25111305. doi:10.1037/a0037009. 
  2. ^ Jeronimus, B. F.; Ormel, J.; Aleman, A.; Penninx, B. W. J. H.; Riese, H. Negative and positive life events are associated with small but lasting change in neuroticism. Psychological Medicine. 2013-11, 43 (11): 2403–2415. ISSN 0033-2917. PMID 23410535. doi:10.1017/S0033291713000159 (英语). 
  • 希尔加德等著,周先庚等译(心理学导论),13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