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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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通格語言之「作格陣線」
作格(ergative case;亦稱:能格,施格)表示在作通格語言系統中能夠指出及物動詞與主語連結關係的一種語法格,[1] 即動詞跟主詞有「一致性」(agreement)的關係。而「及物動詞的賓語」(O)與「不及物動詞的核心變元」(S)屬同一「作格陣線」(alignment)、相對於「及物動詞的施事者」(A)。在這種語言架構中,作格很典型的被標記著(marked),然而通格卻沒有被標記。作格方面新的研究很強力的顯示出來,作格能夠指出一個動詞的"行為者(動作有意向的從事者)"("Woolford(伍德福特)" 2004年)。更進一步地,行為者能夠顯示出一個固定的位置,也就是所謂一個"輕動詞(light-verb)"投射在X-bar理論上產生基礎的所在。作格存在於絕大部分的南島語系裡,台灣南島語言魯凱語卻是屬於主賓格語言(accusative langu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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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格延伸語言 [编辑]
作格語言可以是句法上地、或是構詞上地作格,或者兩者都有。巴斯克語就是一種"作通格語言"。某種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例如:瓦勒皮里語)擁有一個不及物格與一個賓格伴隨著一個作格,並且缺少一個通格;諸如此類語言被稱為施受格語言、或者稱為三分法語言。
參見 [编辑]
- 不及物格(Intransitive case)
- X-bar理論(X-bar theory)
- 格配置(Morphosyntactic alignment)
- 瓦勒皮里語(Warlpiri language)
註釋 [编辑]
- ^ *羅伯特·迪克森,"語音興衰論(The Rise and Fall of Languages)",北京大學出版社,北京市,2010年4月,pp.142-149. ISBN 978-7-301-17080-9
- ^ 李壬癸 院士,"珍惜台灣南島語",台灣本鋪:前衛出版社,臺北市,2010年1月,pp.67-68. ISBN 978-957-801-635-4
參考文獻 [编辑]
- Woolford, Ellen(伍德,福特)Lexical Case, Inherent Case, and Argument Structure(語彙格、固有格,及論證架構). 2月 2005年. (英文)
- 羅伯特·迪克森,"語音興衰論(The Rise and Fall of Languages)",北京大學出版社,北京市,2010年4月. ISBN 978-7-301-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