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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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
|---|---|
| 公司類型 | 银行 |
| 成立 | 北京 |
| 總部 | 北京 |
| 代表人物 | 郑晖,行长 |
| 產業 | 金融 |
| 網址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国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受中国国务院领导。
目录 |
[编辑] 成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
[编辑] 组织结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在机构上实行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系统内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各分行在总行的授权下开展各类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必须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根据其官方数据,截止2005年2月,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级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29个,县级支行1606个、办事处3个。暂未在西藏自治区、香港、澳门设立分支机构。现有员工5.9万人
[编辑] 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四)资金交易业务。(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编辑] 资金
[编辑] 来源
根据官方数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
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
- 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 所发行的金融债券;
- 财政拨付的支农资金;
- 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其中,长期依靠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在贷款,市场化筹资力度从2005年开始加大。根据官方统计,截至2005年6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5692亿元,金融债券余额810亿元。
[编辑] 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及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流动资金贷款。
[编辑] 历史
- 1994年4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其章程和组建方案。
- 1994年6月30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
- 1995年3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完成省级分行组建。
- 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基本实现了业务自营。此前,业务由中国农业银行代理。
- 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食、棉花企业附营业务等划转有关国有商业银行。
[编辑] 对外交流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的正式会员,总行行长被选为其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
- 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签订了双边业务合作协议。
- 1997年7月,在北京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
- 2000年10月,在北京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
- 2003年9月,在北京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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