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贛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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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贛巡撫,全稱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為明朝中後期的一個巡撫職位。

[编辑] 沿革

[编辑] 參考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3):“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弘治十年,始設巡撫。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嘉靖四十五年,定巡撫銜,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並郴州地方,駐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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