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台湾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簡稱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灣省人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行使國家立法權的人大代表,台灣省的代表由在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灣省籍人士中选出。
按照《台灣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台灣省代表暂定为13人。选举办法是,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灣省籍同胞派代表到北京协商选举产生。协商选举会议的代表根据台灣省籍同胞(包括各地驻军中的台灣省籍同胞)分布情况确定的分配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协商选定。
台湾省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会议于2008年1月8日在北京举行,并于12日选举产生了13名台湾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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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届全国人大台湾代表
[编辑] 历届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
[编辑] 第六屆
盧國松、田富達(高山族)、劉彩品(女)、江水生、李志民、李辰、吳國禎、邱寶雲(女)、陳木森、范增勝、林麗韞(女)、郭平坦、蔡子民
[编辑] 第七屆
田富達(高山族)、劉彩品(女)、江水生、李辰、楊玉輝、吳國禎、張洽、陸毅中、陳貴州、范增勝、林麗韞(女)、黃順興、蔡子民
[编辑] 第八屆
王安生、田富達(高山族)、劉彩品(女)、江水生、李辰、楊玉輝、吳國禎、張克輝、陳貴州、范增勝、林麗韞(女)、洪濤、蔡子民
[编辑] 第九届
刘亦铭、杨国庆、张永钧、张希东、陈贵州、陈蔚文、范增胜、胡亚芳(女,高山族)、洪涛、梁燕君(女)、蔡胜定、廖云龙、魏丽惠(女)
[编辑] 第十届
王琼瑛(女)、刘琪、杨国庆、何大欣、张永钧、陈云英(女)、陈建德、陈蔚文、范增胜、胡亚芳(女,高山族)、胡有清、詹高越、魏丽惠(女)
[编辑] 實際情況
由於台灣地區從來就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實際管轄範圍內,而所謂「台灣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其所产生的人員自然無法、也無權實際代表由中華民國政府所有效統治的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兩千三百多萬人民。
現在新一代的台灣人大代表大多已經不是在台灣出生,與臺灣人民毫無實質關聯,只是祖籍在台灣,2008年13名全国人大代表只有经济学家林毅夫的妻子陈云英一人出生于台湾。
依照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的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各級人大代表屬於此列。如果違反規定,可被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而中国大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明确规定:“来内地投资的台湾同胞,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期间在内地的,可以参加现在工作地的选举。”2002年曾有台商曾玉书当选宁波市鄞州区人大代表[1]。2008年,在厦门的台商林重光被提名推荐为思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不过其后落选[2]。但至今仍然未出现台商全国人大代表。
[编辑] 中華民國的大陸各省代表
1947年底中華民國於大陸地區選出了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因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失去了大陸地區的實際統治權,於1949年遷往台灣台北,之後便無法選出除台灣省及福建省(金門.馬祖)外其餘省份之代表。雖然如此,此批於大陸地區選出之中央民意代表亦被視為所謂「法統」之象徵,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尚擁有大陸地區統治權的重要象徵,經過數十年仍不改選。
此一怪異現象持續到了1990年的「三月學運」,又稱「野百合學運」,促使總統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修改憲法。隔年將五百多位擔任了長達43年於大陸地區選出之國大代表全數優遇退職,人民直選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新任的國民大會代表,從此再無中國大陸各省代表。
[编辑] 参考文献
- ^ 今日早报(2002年11月18日). 一台商当选鄞州区人大代表
- ^ 南方都市报(2006年12月07日). 台商当人大代表将受罚?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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