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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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糖尿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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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系統及外部資源 | |
| ICD-10 | O24. |
| ICD-9 | 648.8 |
| MedlinePlus | 000896 |
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或是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簡寫成GDM)是過去沒有診斷出糖尿病的婦女在懷孕中出現血糖過高症(Hyperglycemia)的現象。根據統計的研究結果,有3-10%的孕婦會罹患妊娠期糖尿病[1]。目前沒有發現任何特定的病因,但是一般相信是在懷孕時其產生的荷爾蒙降低了孕婦對於胰島素的敏感性,以致造成高血糖的現象。
目录 |
[编辑] 临床表现
妊娠期糖尿病一般很少有症狀出現,但最常在懷孕時的篩檢中被診斷出來。檢查時會在抽血的樣本中檢驗出高度的葡萄糖。
如果有症状,最明显的是“三多一少”即:多食、多饮、多尿,体重却减轻,有时还伴有呕吐。呕吐应与妊娠反应相区别,妊娠糖尿病带来的呕吐多为剧吐,严重时甚至引起电解质紊乱;妊娠糖尿病另外一个常见表现是疲乏,这是因为体内葡萄糖不能被很好利用但又分解过快,体能无法得到充分补充的缘故。因为葡萄糖分解代谢加速,导致血、尿中葡萄糖的含量明显增加,因此妊娠糖尿病也容易发生真菌感染。
[编辑] 疾病分类
一般分为以下4类: 显性糖尿病:这类孕妇有明显糖尿病症状(三多一少),或者在受孕前即有糖尿病,治疗后受孕,或在孕中出现糖尿病症状,分娩后仍旧存在。 潜在糖尿病:这类孕妇在妊娠前后均无糖尿病的临床表现,但糖耐量持续异常,但过一段时间后,可发展成“显性”糖尿病。 糖尿病前期:这类孕妇具有糖尿病家庭史,但自身无糖代谢紊乱,可能会出现一些并发症如巨大胎儿等,过段时间后可能发展成“显性”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前无任何糖代谢紊乱或糖尿病临床表现,但妊娠后出现糖尿病症状,可能合并一些并发症如巨大胎儿、死产等,妊娠后糖尿病表现消失。如果再次妊娠则再次发生糖尿病,这类患者可在若干年后发展成为显性糖尿病。
[编辑] 疾病危害
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生下的胎兒通常都會有很高發生併發症的危險性,主要是生長畸形,與化學失調,如血糖過低症(Hypoglycemia)等。妊娠期糖尿病是可逆的狀況,所以孕婦只要採取適當的糖尿病控制(Diabetes management)就可以有效降低前述的危險性並生下健康的寶寶。
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很可能會在懷孕後發展成2型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 type 2),而她們的小孩也很容易變成兒童肥胖(Childhood obesity),而在未來發展成2型糖尿病。
[编辑] 疾病诊断
在有危险因素的个体中,产前首次就诊时用标准的诊断标准筛查未诊断的2型糖尿病。(B) 在未知是否具有糖尿病的怀孕妇女中,在妊娠24~28周用75g 2h 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诊断切点为:空腹血糖≥5.1 mmol/L或1小时血糖≥10.0 mmol/L或2小时血糖≥8.5 mmol/L,满足任何一点血糖值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B) 妊娠糖尿病的妇女在产后6~12周筛查永久性糖尿病。(E) 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妇女应至少每3年筛查是否发展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E)。[2]
[编辑] 疾病治疗
- 饮食疗法:GDM中85%患者仅用饮食疗法即可达到治疗目的。饮食疗法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少食多餐、多食富纤维素类、各种维生素类及微量元素类的食物。品种应以豆制品、蔬菜、瘦肉、鱼、蛋、奶为主。
- 胰岛素疗法:妊娠合并糖尿病饮食治疗后1周内出现3次以上空腹105mg/d1 或餐后2小时>120 mg/d1应该用胰岛素治疗,使用胰岛素治疗期间应严密进行血糖监测,避免低血糖发生。另外对胰岛素的种类也要谨慎选择,如门冬胰岛素为经FDA批准用于妊娠糖尿病的第一个胰岛素类似物,低血糖发生率也较低一些,可以考虑。
大部分的患者都只接受飲食控制與調節與運動,只有很少的患者要服用抗糖尿病藥物,甚至包括胰島素注射。
[编辑] 參考文獻
- ^ Thomas R Moore, MD et. al. Diabetes Mellitus and Pregnancy. med/2349 於 eMedicine. Version: Jan 27, 2005 update.
- ^ 2011年ADA糖尿病诊疗标准执行纲要。http://www.tnbz.com/a/zhinan/2011/3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