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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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包含不中立内容[编辑]

本条目包含不中立的内容或用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在非专有名词情况下,使用“中国政府”、“中国”和“中华民国”、“台湾”并列。
  2. 人物头衔仅仅是台湾方面部分人的认识,可能有夸大、不准确或宣传的嫌疑
  3. 来源大量使用美国之音、RFA自由亚洲电台、新头壳、苹果日报 (台湾)、法国国际广播电台、BBC中文网(台湾)等在两岸问题上持有明显政治立场的媒体报道。
  4. 直接引用“良心犯”、“维权律师”等不够中立的词汇,而不加引号表示引用。
  5. 内容组织上有宣传嫌疑。

以上。—Snorri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0:57 (UTC)[回复]

非常谢谢Snorri前辈帮忙点出来指教。我试著理解并回应改善:

  1. 中国 谈到 政府时,应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问题,我修修看,这方面我对维基上的把握不准确。已改善,若尚有不足,可直接修改。
  2. 人物头衔,这点可以找来源;谢谢您告诉我您的疑虑。已增加知名成员“经历证明”之相关报导或官网来源,这是一个台湾的组织。
  3. (已增加 中央社、Yahoo、旺报、自由时报等来源。)苹果日报、BBC中文网有明显政治立场??RFA、VOA等等--中国人权议题,台湾中国时报都不大敢报导了--被河蟹了。此外,那新华网就没法用了--在两岸有超明显的强势政治立场。当新华网不报导这个事件,一个条目就会被认为 “没有中共方面的说法”而被否定? 这点,我无法接受---那么 中共相关条目,相当比例上,都可以考虑挂上“中立性模版”了。
  4. “维权律师”应该没有中立性问题吧??良心犯 我可以加上引号...等等,但是我想国会决议应该没有引号、何况也已经明确定义,我加引号是否适当?
  5. 宣传嫌疑?我只是把该联盟做的几件代表性的事,整理罗列。--您可试著调整。
  6. 一位编辑提出建议增加“批评该组织的信息”,我说明如下:
    1. 关于“批评该组织的信息”其实并非我不用,是搜寻中没看到批评信息(该联盟成立一年半)--但您既然提醒,我会再找找。
    2. 我用关键字搜寻,“没有一篇报导在骂该联盟”。
    3. 台湾的媒体生态大致是--跟大陆做生意考量多的,干脆就不报导中国人权议题,但鲜少“负面报导”-因为涉及信誉问题,台湾政府与社会 普遍对中国人权是很同情的。我认识一些记者朋友也是身在江湖不得已,至少 他们不愿对人权议题写负面。---香港媒体情况 则比较容易出现 批评人权组织的信息,台湾政界朝野也经常讨论“香港化”这个名词现象。(突然想起:一位国民党立委有批评 邀请陈光诚来台湾--民进党是否有其他意图(该联盟邀请,但民进党有参与邀请) --没有直接批评该联盟,但算是负面的质疑吧。)
    4. 中国媒体生态,很多人都明白,有些“(真的很)不可靠来源”会谩骂批判;至于 “新华网”之类较正式的管道,对一些台湾声援人权的讯息--干脆是消音的--因为很多民众都知道可以“倒著看”。
    5. 以上,是我编辑这类条目时,常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是我特意宣传,资讯来源确实如此--要找批判中国人权支持者的好来源 并不容易。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2:12 (UTC)[回复]

回应Edouardlicn 质疑 谁组织了立法院决议[编辑]

Edouardlicn 质疑“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有同样行动,究竟是谁组织?” 回应如下:

  1. 一个民主国家的国会,通过一项决议、政策,当然普遍会有 公民团体 参与,而且经常是不只一个。本案中,就民间团体而言,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是主要推动者。
  2. 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是 国会的一个由立法委员“议题性次团体”,也许可以说他们共同推动吧。内容已经说得很清楚。此决议提案人--尤美女立委 是该促进会的会长。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7:41 (UTC)[回复]

建议修正: 该单位的照片,按照其脸书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13463762062334&set=a.113809225361123.20332.113799592028753&type=1&theater), 已更改为不同于目前维基百科所使用的图样。 Asps800821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17:42 (UTC)[回复]

谢谢Asps800821建议,确实换了新Logo,我会上传新照片取代。感谢!!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23:25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哪一个台湾人权组织2012年12月成功推动立法院跨党派无异议通过“关怀中国良心犯决议案”,要求中华民国政府人道救援?
    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条目由Wetrace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Wetrace讨论 | 贡献),属于“NGO”类型,提名于2012年12月13日 11:46 (UTC)。
    • 已改(-)反对:条目内使用新唐人、大纪元等的不可靠来源,以及blogspot博客网站。--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12:28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后者已改善,并增加来源,谢谢指教。另说明如下
      1. 引用大纪元、新唐人、新头壳(前中央社董事长创办之媒体)报导---佐证 立法院(中华民国台湾国会)的正式决议,是12/11通过、不是几个月前,--立法院文书行政公告比较慢(立法院图书馆-最新通过议案--目前只更新到12/7)--我是看到新唐人网站新闻12/11报导视频--有立法院表决的新闻画面--提案人“宣读提案全文”主席说“无异议、通过”--这段现场画面不能佐证吗?
      2. 博客网站数位网路报-该篇文章因为附有完整章程资料,属于“辅助”性质仍保留,另已搭配联盟新闻稿,谢谢指正。
      3. 新唐人、大纪元的报导内容可以查证,我引用的文章报导基本上都全篇看过,会选用的原因是 在这一事件 是“领先其他媒体报导”且写得比较详细---同一事件内容也引用“新头壳”来源。
        1. 其他相关者,我也引用了 法国广播电台、BBC,但既然您提了,我也会把美国之音等其他媒体报导加进去。
        2. 我想每个媒体都有其强项、不足处,新唐人、大纪元这两个媒体在很多领域及议题,尤其在“维权”、“人权”、“灾难死亡人数(像是汶川大地震、温州动车事故..事繁不及备载)”、“维权人士处境”等很多方面,甚至包括欧巴马、总理温家宝的公开言论,过去十年来都比新华社可靠而更不“和谐”。
        3. 事实上,我注意到苹果日报、法新社等主流媒体也常引用大纪元,建议应该“对事不对人(媒体)”--请看看我引用报导的内容。
        4. 这让我想到,十多年前的苹果日报恐怕不算“可靠来源”,但香港1997后几年,苹果日报变成“最可靠来源”,背景故事,看得懂的人都懂--遗憾的是,苹果日报也已经成为台湾“最可靠来源”。有兴趣可看余英时前阵子对旺旺中时的发言,简言之,就是被引进港台的动物不只有“草泥马”,“河蟹”不仅游过罗湖到香港、还长泳海峡进驻了台湾媒体生态系。
      4. 我最近注意到,有些候选推荐条目的“媒体来源”、“报导时间”没有写出来,无从判断“来源可靠度”,我点进去后发现很多是中国政府官方媒体。当我提出建议改善(没投反对票)、甚至我主动帮忙标注其中一条“新华网”,却似乎没有其他资深编辑跟进这项建议、主编者也没改善(为何不愿露出“中新社、新华网”?)---那么,我不大了解各位怎么去判断“来源可靠度”?希望我们大家未来也能鼓励、或者协助 这些条目改善、达到最基本的规则--让读者、编辑能判断来源,这样对维基百科的发展真是大好事。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15:45 (UTC)[回复]
    • (+)支持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13日 (四) 12:32 (UTC)[回复]
    • (+)支持--支持人权!!忍俊不禁的Smail886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15:04 (UTC)[回复]
    • (-)反对:条目内容用词不中立。—Snorri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0:39 (UTC)[回复]
    • (+)支持--Sleepingstar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2:08 (UTC)[回复]
    • (!)意见:为何“立法院通过决议“关怀中国良心犯””一段内容,国会议案如此重要一事,其支撑来源只有网络媒体和两个非中立来源?我十分怀疑本条目被用作夹带某些组织的宣传标语。TW的组织我不否认其合理性,但,请不要用别人的组织来宣传自己。--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0 (UTC)[回复]
    • (!)意见:此外,该组织成立新闻稿这一支撑来源,也是FB这样的SNS网站。我认为这是不太合理的事情。剔除这些问题来源后,很多资料会变成没有来源。--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3 (UTC)[回复]
    • (!)意见:另请部分用户注意,本版仅为DYK投票使用,应该执行现行标准而不是讨论何谓可靠来源。请不要在本版继续宣扬,有意见请到方针版讨论。--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2:38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Edouardlicn您好,我是回应您的说法,不是要宣扬什么--也许我来5个月,对一些事情不甚理解--其实我会尽量搜寻大纪元、新唐人以外的来源附上,但有时中国人权、包括维权人士议题--确实中文媒体大纪元报导最多。“河蟹”游到台湾来,我也很不愿意。此外,有些推荐条目的资料来源---全部都没写“媒体来源”(很多是中国官方媒体),您也参与讨论--也没表示意见,我不知道您如何判断其是否“可靠来源”?那么是否以后使用 大纪元、新唐人 只要不列出“媒体来源”,您是否都同意呢?这是“双重标准”吗?希望对事不对人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3:13 (UTC)[回复]
    • (-)反对来源不中立,太像政宣--Mandylau1988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2:50 (UTC)[回复]
    • (-)反对,违反中立方针。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05 (UTC)[回复]
    • (:)回应--谢谢Edouardlicn的指教,
      1. 该FB的SNS网站是 该组织官方脸书页,马英九常透过脸书页率先发布重要宣示。此外,有多个可靠来源包括中央社、美国之音、BBC等都报导了该联盟。
      2. 其他媒体没立即报导该决议,不代表不存在--有时候当有媒体独家率先报导,有的媒体就不跟进--当然是否有其他原因,我不知道;决议是否存在,您可以打电话到立法院去问--台湾国会机关很亲切的。
      3. 如果要以“来源不中立”为由,那么以相同标准,我想很多引用“新华网”“中新社”的条目都不能推荐使用了--尤其在跟 中国共产党利害相关的条目--中宣部不是说媒体为党服务、是党的喉舌?
      4. 关于“政治宣传”的指控帽子,上次在中华民国大法官许玉秀的条目推荐中也出现过---该条目也只提“民主”、“透明”等等就被当“政治宣传”--然而那些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承诺保障的,无关政治。台湾有民主选举、自由主张、人权关怀等内容,对于中共来说都是政治宣传?这是我们生活价值、国会代表民意运作的一部分,我们认为是普世价值,希望不要以中共价值观 来看待。
      5. 如果违反中立方针,上面已经列出“新华社”的相关报导,请认为违反中立的用户,提出建设性的见解。而不是只有一句话“违反中立方针”。依此逻辑,联合国人权报告、大赦国际报告,都违反中立方针了。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3:13 (UTC)[回复]
      • 既然是FB,我绝对有理由质疑此网站的可靠性。如果我可以翻墙,我也可以去FB开一个“反世界末日宣教会”的页面。议会决议案多月没有其它媒体报道,我有权利质疑该内容的正确性。如果有此讨论但实际上没有这么个决议案,而只是达成共识,这段内容是否有欺骗世人之意?至于打电话,那是写上这段内容的人自己应该做的事,而不是读者。至于什么是可靠来源,我从来不认为反共的BBC、CNN之流不是可靠来源,我相信大部分维基人也是这样想。希望你也能从“普世价值”而不是涉嫌推广法轮功来看待这个问题,谢谢。--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3:23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Edouardlicn以上留言:
          1. 质疑FB可靠性,有道理,毕竟还不那么广传,我受教了--谢谢!。我会再去找可靠来源辅助。
          2. 该决议--是立法院台湾国会的正式决议,是12/11通过、不是几个月前,--立法院文书行政公告比较慢(立法院图书馆-最新通过议案--目前只更新到12/7)--我是看新唐人网站新闻--有立法院表决的新闻画面--提案人“宣读提案全文”主席说“无异议、通过”--难道新唐人 找人去演吗?此外也引用台湾前中央社董事长创办的知名媒体新头壳报导,您也质疑该媒体欺骗世人??您只要看到新唐人就反对,却不点进去看一下可信度--这样逻辑,新华社常出现“PS(Photoshop)”,请问怎么对待?在中共一些大弊案中,新华社难道是中立来源?如果您要以BBCCNN为标准,那很,新华社央视就要在维基百科消失了。
          3. 在找来源时,我也会找其他更广被接受的权威主流媒体,只是 大纪元、新唐人确实在人权议题报导较多较快且详细。
          4. 我不是非要用这两个媒体,但对您的双重标准、对媒体不对内容 觉得并不合理。
          5. 编写来源时,我也很有诚意,尽量提供 完整讯息,包括作者、报导日期、报导地点等。
          6. 我并非推荐“优良条目”,但我很谢谢大家的指教,让条目更好、让更多人接受。
          7. 条目推广法轮功?台湾街头多的是。请您看清楚条目 ‘引述’内容,‘立法院决议’ 指涉良心犯包括“民主活动家、维权人士、图博人士(西藏、藏族)、维权律师高智晟、法轮功学员”决议文并指责“中国活摘‘法轮功’学员及‘死刑犯’器官做为买卖移植之用”。关心人权就被贴标签,一项决议关心这么多群体,提到法轮功就是宣传??立法院、联合国 也涉嫌推广法轮功信仰??条目、立法院决议文 有“法轮功教学”吗??
          8. 您提出的质疑,我一一回复;我提出的说明,也希望您能不带偏见的阅读,如果能实质回应,我很乐意能有这样的两岸交流。
          9. 我也希望您能以最基本的格式标准去要求中共相关条目,不少相关条目连“媒体来源”都不写,我不知道如何判断“来源可靠度”--难道那是读者的责任?不是编辑的责任?这是不是双重标准?这项建言,也提供给参与讨论的编辑们。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3:41 (UTC)[回复]
    • 强烈(-)反对,大量不可靠来源。--CHEM.is.TRY 2012年12月14日 (五) 03:44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大量是多少量?比例?您的用语能否明确些?全部来源有12条(已增至16条),大纪元、新唐人加起来只3条(1条换成其他来源,必要者已剩2条---还是报导同一件事情,只是新唐人有电视现场画面、大纪元文字较多--这样便利读者查证需求),其他有BBC、央广、中央社、美国之音、法国广播电台等等。至于 FB、数位网路报 仅作为辅助来源,刚刚有人提醒,我还会增添其他来源。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3:55 (UTC)[回复]
    • Wetrace(!)意见--(1)自己冷静一下,在回应上面的反对意见 心情稍急切了些,希望言语并未伤到任何人的感受,实在无意冒犯(个人也喜欢、尊敬“中国”)--我有在注意,但如果不够冷静说话让哪位用户有此感受,可在此留言、或另外留言给我。谢谢(2)关于各位反对者的意见,我会尽量做到大家满意--虽然经常是做到了--有些人的“反对票”还是高高挂著;但是,该说的话、该提出的意见,我还是会提出来--以对维基社群负责。对于自己所说出来的话,我尽力要求自己秉持建设性、善意、并且有理据。未来还请各位前辈继续指教。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4:21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Edouardlicn是在这里跟我对话最多的用户,我的语气急切了点,恐怕您是最可能不舒服的人;我在此向您致意,也希望您能平实中立看待 我这半新手的意见。我不认为自己是最对的、也许有些地方还有误区在,但我是很诚恳在 表达意见与交流、很用心在编辑条目。就如中华传统说的“友直、友谅、友多闻”--我很直,不够谅、多闻亦万不敢称--请您海涵。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4:30 (UTC)[回复]
    • Wetrace(!)意见--Wikipedia:傀儡方针明确规范:“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共识的形成不再单以票数决定,而取决于用户发表的建设性意见。”但是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目前是“英文维基”方针,还不被“中文维基”接受为共识方针--而是“指引”,其中也提到“事实上这些投票并不是绝对地以投票给某一方的人数来作出相关决定,而是当中论据的有效力。”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4:41 (UTC)[回复]
    • (-)反对:请法轮功勿再试图利用维基作其宣传平台!--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4日 (五) 05:28 (UTC)[回复]
      • Wetrace(*)提醒:(1)您的理由 不属于 维基百科的有效理由。Liberté ou La MortRiceRice )又在“标签化”不同意见用户、“号召抵制”,请注意您可能已违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方针,对于不同意见者 扣帽子(2)写中国人权条目--法轮功是一个区块--怎么可能不写?若照这个逻辑与标准,那么中国共产党相关条目都别编辑了。我曾看过报导(要找找),中国民间维权“环保运动”,中共地方当局 在街头贴公告警告将把“视为法轮功比照处理”来镇压。Liberté ou La Mort 的作法与观念,正好反映这项不当的思维。(3)人权条目内容提到法轮功,Liberté ou La MortRiceRice )都几乎会来捧场反对,请问您是为“反对法轮功”而来吗?请教一下这篇条目哪里宣传法轮功?有教你怎么动作吗?(中华民国国会 无异议通过决议 关怀中国良心犯,其中包括 法轮功学员--这样就是宣传法轮功??)您长期的用语与行为,是否在利用 维基百科 反法轮功?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5:50 (UTC)[回复]
    • Wetrace(!)意见--RiceRice “标签化”不同意见用户、“号召抵制”、“对某种宗教信仰的不礼貌评论”,已违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Wikipedia:文明方针--“尤其是宗教,绝不允许对某种宗教信仰的不礼貌评论。”请自重、尊重基本文明。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6:52 (UTC)[回复]
    • (!)意见如能将法轮功相关的宣传内容删除,我可以改赞成,但,这个修改要由我来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7:20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1)Liberté ou La Mort您的用语“请法轮功勿再试图利用维基作其宣传平台” 是在对谁讲话?在影射什么?又在拿自焚来攻击;中共拿“自焚案”妖魔化法轮功、您也应该看看多少藏人为了追求自由而自焚抗议--拿自焚来开玩笑,不觉得太过分了吗?(顺便依据:藏人连环自焚抗议--新华社的说法,在国际上谁会认为是“可靠来源”?)。(3)您的用户页 总是删除别人的留言、也不对外Show备份,您何必担心社群的检验呢?其他人虽然有不同看法,至少敢说敢当、敢接受检验与公开讨论,也不会随意违反最基本的文明底线。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7:37 (UTC)[回复]
    • (!)意见:已改。希望保持现在架构,不要再加入任何组织自我宣扬内容。实际上这个条目本身已经非常的不中立了,大部分内容等于在宣扬此机构。请后面的维基人自己参详。-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8:14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谢谢Edouardlicn参与编辑的努力。我简单回应,有一些指教,我愿意退让,希望达成共识:
        1. 不是我要刻意宣扬该联盟机构,而是网路上搜寻就是这些内容--该机构 邀请陈光诚、推动这项重大决议案,是有关注度及重要性。我看您在语调也没什么修改,不然您改改看好了。
        2. 关于内容的删除:
          1. 您 删掉 国会决议文 两部分重点“中国活摘法轮功学员及死刑犯器官”、“法轮功、西藏图博是受害最大的两群体”,我也写了决议文“由于中国封锁,外界很难准确查证”--这样不中立?。也就是您质疑 新唐人、大纪元 可能未照实 报导吧!那么 就看“国会文书”出来再补上
          2. 您删除“这是立法院第一次对中国人权问题以“实际揭露良心犯姓名方式”表达台湾的具体关切。”我请问您--这跟不中立有何关系?确实是第一次,4千多人,也是媒体说的。
        3. 关于来源的删除:
          1. 您为何删除“台湾醒报”关于 呼吁成立“六四平反小组”报导?? 台湾醒报 规模不大,但在台湾是有清誉的媒体!
          2. 您为何删除“博讯新闻网”关于 联盟的成立新闻稿?博讯 您也有意见吗?ProveIT里面就有一项“ News Release”新闻稿
          3. 您把大纪元、新唐人来源都删除,个人认为不合理。--新唐人有新闻画面,至少也可当个辅助来源?
          4. 您把联盟机构脸书发文 内容删掉就算了,尤美女立委的您都删掉。不过,的确是非必要,删掉我没意见。--因为我只是要加强证明那天确实通过该决议(因为您刚提出可能“欺骗世人”
        4. 关于成员的更改
          1. 阮铭确实是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的幕僚,您不喜欢“智囊”两字,至少改成幕僚吧。
          2. 杨宪宏是资深媒体人--台湾公认--这么显著的经历还不资深,您把“资深”拿掉?这点没什么影响,只是不知您的考虑。
        5. 最后,您都删除到如此程度,还挂中立性模版!?我不大理解您的标准在哪里。
    • (+)支持:我看不出引用大纪元做为其他媒体也报导之事件的补充有何不可或不妥?毕竟各媒体所涵盖细节未必相同,完整叙述对维基当属有益。大纪元的某些报导有问题,但整体而言,其可信度、真实性与客观性可不输许多党营媒体,台湾资讯自由流通,台湾媒体关于本国讯息之报导不可能违反读者标准而不被检验。台湾的国会决议原文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个组织不是最近才成立的,杨宪宏等人也有些相关活动,主编者可查找其他相关新闻并待立法院网站上载档案后补充。--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8:23 (UTC)[回复]
    • (!)意见:其它内容无所谓,但这是上首页的内容,使用质量低下、中立性备受质疑的来源,对DYK乃至维基百科的形象都是一次贬损。上次邪术的例子还不够?--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9:18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无论如何,谢谢您参与贡献、并提供您的观点落实于条目内,我的语气也该平和一些;我回复了意见 在您个人页,再请您指教,希望达成共识。不过,希望您对其他中共相关条目也能用这种标准与精神。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9:39 (UTC)[回复]
    • (-)反对:同以上反对所述。——小南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0:15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谢谢小南指教(1)小南挂上了“不符关注度指引”模版,理由是台湾三大报跟电视台没看过。我想问:所有组织 媒体都报导过吗?(2)其次,中央通讯社、法国广播电台、美国之音、BBC、新头壳 都报导过,还不只一次。从2011年以来,就有很多事件的报导,还包括“专访联盟理事长”。您个人没听过,就不存在关注度吗?(3)您一再挂模版,我有合理理由 您又挂上,又如从前想挑起编辑战?不过至少您有进步,这次没用傀儡“娜娜”--自己要说的话,自己负责。这点有进步!谢谢参与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0:44 (UTC)[回复]
      • (!)意见:如果都知道是谁的话,使用哪个帐号有差吗?会比某些号召真人傀儡互相同票洗评价的的人差吗(疑点一)?另外,推荐上DYK和是否符合关注度,这是两回事,请不要离题了。你以上这种回复方式,比较可能会成为笔战的开端。个人意见——小南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0:52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1)我知道不代表其他人知道,不然方针干嘛有限制“傀儡”参与投票讨论。(2)其次,您又在无根据乱扣帽子--已经至少是近期第三次了。建议您注意(3)最后,您的意思是“此条目符合关注度”--那您干嘛挂 “关注度”模版--借此来干扰DYK投票的判断吗?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1:08 (UTC)[回复]
      • (!)意见:(1)就算我有使用分身帐号好了,最起码我没洗过自己评价;但某些人的互洗评价却明显得很。(2)要什么根据?就我知道,台湾人几乎不用“扣帽子”这种说法。打著繁体字名义的假台湾人还真不少,台湾青年关爱到香港,其政治事务都能略知一二,实为我所不能及也。(3)‘您的意思是“此条目符合关注度”……’这句话是您自个儿提的,同时,本人否认这个说法。——小南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1:21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1)台湾人关心香港民主人权情况的人多的是,此外,香港青年关爱协会的资讯,网路上报导多的是。台湾人不用“扣帽子”这个词吗?请您用Google搜寻“扣帽子+台湾”看看有没有人在用。--很多台湾报导都在用。可能每个人的词汇库 数量不同吧!(2)马总统说、小英都说要有国际观面对全球化--我可是每天看西方、香港、中国报导,维持世界观--至少搜寻资料还好(3)“互洗评价”?您又在无根据乱扣帽子了。我一来维基百科没多久,您就贴标签,当我不想理会,投入条目创作,您又用“互洗评价”来攻击他人。只能说,祝福您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1:54 (UTC)[回复]
        • 根据“WP:SET 维基百科:搜索引擎测试”,“所有的搜索引擎,都不能得到确凿的答案,而只是简单的初级启发或经验推导。……更长远的判断: Google 测试查到的是 流行度,而不是正确性。比如,一个不正确的搜索 en:Charles Windsor 得到了比正确的搜索 en:Charles Mountbatten-Windsor 多10倍的结果。……在维基百科上,WP:NPOV (=)中立原则 胜过普及程度。”
        • (!)意见:内容取自于百度百科由于扣帽子这个名称在文革时十分常用,所以不少人为了政治中立的缘故而改用贴标签等相对较为中立的名称。’,“贴标签”一辞台湾人较常使用。就早期台湾小学国语课本教育给我的知识看来(国立编译馆版本),我们痛恨文革(或讨厌),甚至反对高压独裁的中国共产党。对于你这种用google下去检索,就说台湾人也常用“扣帽子”的说法,再用李洪志现在的处境来回答好了:您还是回美国去反共好了,假台湾人就假台湾人,还在那边自命清高、不可一世。——小南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2:54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
      1. Aistsana又‘人身攻击’了,“假台湾人”算是“人身攻击”吧!其次,何必又攻击 法轮功的创始人呢?
        1. 我举Google搜索为例子,是因为您什么都要证据才听...唉~民进党大老许添财也用扣帽子,他也是“假台湾人”了?关于台湾人--无论蓝绿朝野--自由民主人权、包容尊重是我们共同的价值,我相信 我来这五个月 看过我讨论问题的朋友,应该都会认为我是台湾人。我也要在这里澄清,欢迎大家来台湾玩,台湾人温和善良--比我更好的人多的是;走在大街上,各种言论自由包容、彼此尊重。
        2. 如果照您的逻辑---我第一个想到用Google,您首先用查询“百度百科”---哇!? 谁比较像台湾人? 喔,您是“很内地化”的台湾人,我不是--我不习惯用 百度百科--而且一点不喜欢。
        3. 用“扣帽子”形容您“标签化”的行为,我觉得更恰当符实,理由 就如同您取自“百度百科”的理由(事实上,我之前用了很多次“标签化”--说您“标签化”用户--这样是台湾人了吧?请您逻辑一致--您一方面说我不是台湾人,但您的例子从另方面 又证实我是台湾人。)随您说吧!我的国籍与住所,不会因为您的嘴巴而瞬间移动。从另个角度说,我会把您的指控当成是一种“赞美”--代表我的言论思想,感觉很有国际观吧!?谢谢您
      2. 我对于维基条目的努力与诚意,相信大家看得见。希望这些讨论、沟通的过程,能让彼此相互更善意理解,彼此更尊重、珍惜彼此的努力与对社群的多元贡献。
      3. 我不求每个人认同我的观点,因为不可能,而且我也可能错;但是,我至少要做到--不认同我意见的,也对个人人格有基本的尊敬,这是我一向的做人原则--就算在匿名性的网路亦同(台湾人普遍相信神佛存在,“举头三尺有神明’)--我毕竟还是新手,如果我有不当的地方,很欢迎大家指教。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4:01 (UTC)[回复]
      • (:)回应:另外,你又使用了“标签化”这个字眼,我必须强调,在台湾的各大论坛常出现的仍是“贴标签”,非“标签化”。使用百度百科检索不代表什么,里面常见的遣词用字就是大陆同胞的使用习惯(而不是台湾),要是你使用了中文基百科就能证明你是中国人或台湾人了吗?其次,你上述的‘喔,您是“很内地化”的台湾人’,谁是台湾人,谁不是台湾人,我想不用再多说什么了吧(因为台湾地区的居民,通称对岸同胞为大陆人,而不是内地人士)!非我族群的法轮功学员还是早点滚出台湾的好,有你们在,只会加强中共对台动武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喜欢伪装台湾人就直说,没人会怎样。——小南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7:01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1)不知道您是否有孩子,希望您不是这样教育他的。(2)我用“内地化”是因应您的言行论点给我的感受。(3)中共对台动武可能性?这样要驱逐法轮功学员!?您可以去告诉马英九总统,看他怎么说?---中共打压谁,您就要把谁驱逐出台湾?那您住的台湾就不再是台湾了。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02:24 (UTC)[回复]
    • (-)反对:同上诸位反对理由。(!)意见:诸位和他在这里辩论干吗?要辩论到互助客栈去,这里只需要支持或者反对的理由,这么多篇幅我看着就累。——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2月14日 (五) 16:15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回应楼上。--个人不得已。小南无根据放话攻击、标签,做个回应太简单他又不满意。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02:24 (UTC)[回复]
    • (+)支持:算了一下票数,看来这个提名多半是不会过了,其实获选的DYK条目中比这条糟的多著是,只能说可惜了。Mark Cheng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8:54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只会说有中立性问题,却提不出论点实据?您是否看过条目,里面目前没有一条 新唐人、大纪元的资料来源(满意了吗?)有超过20条各家新闻来源,也包括台湾大报。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02:24 (UTC)[回复]
    • (+)支持 我认为当前的条目无中立性问题,Wetrace兄的理由也很可信--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2年12月15日 (六) 03:08 (UTC)[回复]
    • Wetrace(*)提醒--在经历一番热烈讨论后,偶然在客栈看到一篇匿名小文章互助客栈_其他#管理员面对无理取闹的人会该怎办?--指责Wetrace 最近四天“无理取闹”(包括在此条目交流、及举报用户涉嫌违反文明方针的论述)。
      1. 作者36.232.223.104IP帐号 是12/14才第一次使用,之前没出现过;显然四天热切追逐著我的几处讨论,看来是Wetrace 的忠实听众。
      2. 我在该区回复了一篇短文(如上连结)有疑虑、关心维基秩序者可以阅读---我以此主动澄清沟通,避免有心人见缝插针,试图“挑拨 我 跟以上论点交锋不同意见用户 之间的维基情谊”,或者“ 看似攻击我-实则意图栽赃 和我不同意见用户滥用IP帐号”;如果是我的Fans粉丝(当然不会是,我也不会有Fans,只是举例博看倌一笑、轻松点降温),也绝不能 以不当手法 陷害、污蔑 不同意见者。
      3. 以上只是合理忧心所提出的澄清。我要强调:虽然用户间彼此意见不同,但我当然尊重他们说话权利,也不允许有其他人违反 傀儡方针 来陷害 任何用户,无论他们的观点支持/或反对 法轮功西藏维权等许多中国人权议题、中共立场、台湾统独蓝绿--这是基于基本素养与公民意识、以及中华传统文化兼容并蓄的基本原则。让事实、真相说话 比较好,所以我也是很不喜欢“河蟹”这种不是东西的伪生物。何况,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中国神兽(草)会护祐著我们的言论自由呢!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03:31 (UTC)[回复]
    • Wetrace(!)意见--抱歉,我无意发起编辑战、笔战。我想就不再多就争议回复,不希望因此可能影响众编辑 愉快的编辑小确幸。(该说的其实也都说了,再说就是意气之争了,也希望别再给我戴高帽子了)。向各位参与的前辈用户,包括正面意见、反面意见的,向您们谢谢、也向您们抱歉--让您们花许多宝贵心思与时间。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04:20 (UTC)[回复]
    • (+)支持:来源充分,无争议参考。但应该加入一些批评该组织的信息,使其反映更多方面的观点。--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0:47 (UTC)[回复]
    • (:)回应--谢谢-維基小霸王的指教。我虚心接受来搜寻,并且简短分享个人编写过程。
      1. 关于“批评该组织的信息”其实并非我不用,是搜寻中没看到批评信息(该联盟成立一年半)--但您既然提醒,我会再找找。
      2. 我用关键字搜寻,“没有一篇报导在骂该联盟”。
      3. 台湾的媒体生态大致是--跟大陆做生意考量多的,干脆就不报导中国人权议题,但鲜少“负面报导”-因为涉及信誉问题,台湾政府与社会 普遍对中国人权是很同情的。我认识一些记者朋友也是身在江湖不得已,至少 他们不愿对人权议题写负面。---香港媒体情况 则比较容易出现 批评人权组织的信息,台湾政界朝野也经常讨论“香港化”这个名词现象。(突然想起:一位国民党立委有批评 邀请陈光诚来台湾--民进党是否有其他意图(该联盟邀请,但民进党有参与邀请) --没有直接批评该联盟,但算是负面的质疑吧。)
      4. 中国媒体生态,很多人都明白,有些“(真的很)不可靠来源”会谩骂批判;至于 “新华网”之类较正式的管道,对一些台湾声援人权的讯息--干脆是消音的--因为很多民众都知道可以“倒著看”。
      5. 以上,是我编辑这类条目时,常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是我特意宣传,资讯来源确实如此--要找批判中国人权支持者的好来源 并不容易。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2:10 (UTC)[回复]
    • (+)支持--Iflwlou [ M {  2012年12月15日 (六) 16:01 (UTC)[回复]
    • (!)意见:再次强调,不要用投票博取同情。你的大篇言论已经多少妨碍到投票进程。我觉得你最好闭嘴,马上。--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16:07 (UTC)[回复]
      • (!)意见:同意楼上,而且何止是多少妨碍,简直严重妨碍。这里是投票之地,不是政宣场所。别人就投了个反对票,至于在这里长篇大论吗?想干吗?非要听你的改支持才罢休?还“新手”?你来多长时间了?上次制造的大争议以为我们都忘记了吗?啊,我差点忘记了,轮子之流不就经常采用类似这样的方式宣传妄图“感化”我们吗?另外,鉴于作者上次创建什么轮子“良心犯”条目招致非议最终被删除的前例,我建议今后对其创建的条目多加审查。——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12月15日 (六) 16:47 (UTC)[回复]
    • (+)支持:看楼上一些意见我又没看到多少问题,然后某事件都上得了首页了这个不可?我看我去把某功洗劫一遍再推DYK算了,然后是不是又有一堆人要说我是法轮功的呢?--KOKUYO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23:30 (UTC)[回复]
    • (+)支持: 各位要讨论的重心应该是, 反对这条目上DYK是因为来源的问题还是内容的政治问题? 若只是前者, 那么来源修改的有三分之二以上可靠, 留三分之一不太可靠的加上[可疑]标志, 这样才是展示维基百科不断改进和自我同侪审查的力量。若不是前者, 而是后者, 那么要进行政治反宣传的维基人应该要考虑加上更多可靠来源来加入此条目来平衡观点, 而不只是在这反对此条目上DYK, 人权的条目要要求政治中立性是不太可能。维基的中立性是在编修的中立(这东西比较有标准吗), 不是在政治的中立(这东西存在每人同一样准吗?)。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00:11 (UTC)[回复]
      • 最大的问题就是,作者做出来的条目全都由其它维基人修正问题。你现在看的这个版本当然没什么问题了(除了整个条目根本就像广告之外),实际上是我删除了一大堆法轮功宣传内容,删除了一大堆AWW的访谈内容后的结果。如果人人都学他,这维基百科还用搞下去?现在根本就不是政治审查问题,而是法轮功根本没有底线的自我宣传。--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00:13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您说法与事实有违、有失中肯--(1)您删除“一大堆”?跟法轮功有关被删除的--就是两三句“中华民国国会决议‘原文’ 说法轮功跟西藏被迫害最严重、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器官”,其他您删除的,跟法轮功一点关系都没有。您以大纪元为理由删除决议文 我也尊重、等国会决议文出来--这不够吗?连“台湾醒报谈六四”、“艾未未专访内容”您都删除,我也基本尊重。--这跟法轮功啥关系??艾未未专访批评“台湾政界向强权屈服,台湾在国际缺席、不敢表述自己的权益”--这段访谈在台湾很轰动,让马英九总统亲自去看他展览--这算啥宣传?马英九去看 我总是写个前因后果--您删除,我也尊重,还到您留言板 谢谢您建议我移到艾未未。--您现在却借此说我宣传?(2)我自己就做了大量的改善,补充许多来源,又花了几小时。确实有用户协助增添来源与新内容,我很感谢;这不是维基共同创作的精神体现吗?您不也参与删除了吗?
    • Wetrace(:)回应--谢谢Edouardlicn前辈指教,您要求我“马上闭嘴”,这本就是我的愿望,这已经挤压我很多时间精力。我在上面本已提过不再争论,但您现在指控“利用投票博取同情”,每当您们这么“丢一句话指控”,我只好被迫回应,以免“被贴新标签”。
      1. 我已送过很多次DYK推荐,基本上很少这样大量讨论的,但只要有用户提出正反建议,我都一一回应、并改善条目或问句;怎么是妨碍?当然,有用户建议我说明精简些,我会改进(抱歉话太多,确实要改进)。
      2. “博取同情?”面对质疑与反对,我在建设性回复说理,这不是维基百科方针鼓励的吗?(能否形成共识,是各位的选择,但我在尽力。)如果有人同情,那说明什么?刘晓波艾未未面对指控而说话是博取同情?若要反对、扣帽子,总得给人说话回应的机会。
      3. “泼墨水只要几cc就够脏,但清洗却需要很大量清水。” 挑水桶、洗衣服也是很辛苦的。 娜娜/小南 在其他用户的推荐投票 随便放话指控“真人傀儡”,还在此放话攻击“假台湾人”、“互洗评价”等,怎么没人质疑他“妨碍投票”?您们有制止、劝告吗?但您们却不许、嫌弃我解释回应。当这种言论在此出现,我不回应是默认吗?
      4. 如果依照 娜娜/小南 的标准来看待,跳出另一个 “小北”指控今天来投反对票、赞成票的,都是他口中的“真人傀儡”、“互洗评价”--各位接受吗?至少,我不会在讨论中随意扣人帽子,这是人格问题。
      5. 事实上“是我‘被’博取同情了”--我发现维基上有人刻意以偏颇负面观点在撰写法轮功等敏感人权条目、有些人权条目也有被疑似河蟹的状况;个人看不下去,参与维护,加上不同观点内容也有依据,(至少比使用“凯风网”好吧??有用户很会用凯风网极不可靠来源。)我相信,这里不该存在中共的言论审查。我想面对质疑,我不会“莫言”、“莫谈国事”。
      6. 上次我大胆写“对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依据联合国、美国人权报告、国际独立调查书。这里也有很多位当时赐教,谢谢各位提供的反面意见帮助我快速成长,面对质疑我也尽力的改善、并回复建设性意见(最后补充上大量可靠来源、中共方面的说法与质疑,只是当时用户们对“活摘”用语有不同意见、加上有认为中立性改善还不够、还来不及补完---7天到就被删除)那次删除,也存在争议--但我尊重结果。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00:19 (UTC)[回复]
    • (!)意见:多次强调,不要利用这个投票作为政治宣传(尤其是法轮功宣传),朋友你不听我劝告是吧。那我在这里做最后一次警告:如果你再一次发出类似上述内容的政治宣传话语,我会以涉嫌自我宣传为由,对条目及主要编辑者你提交扰乱讨论。-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00:25 (UTC)[回复]
    • (+)支持--条目很中立,来源蒐整费心也周全,人权普世价值应获重视。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00:45 (UTC)[回复]
    • (*)提醒 请各位冷静讨论,不要人身攻击

--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2年12月16日 (日) 00:52 (UTC)[回复]

    • (:)回应--谢谢有用户提出“联盟成员 头衔”的来源资料证明、两岸并存段落之称谓,皆已补上及改善。另业已补上Yahoo专栏、中时旺报、自由时报等更多来源,若尚有不足,再请指出。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08:46 (UTC)[回复]
    • (+)支持,主要是反对因政治问题而反对。--卍田卐JC1 2012年12月16日 (日) 11:00 (UTC)[回复]
    • Wetrace(!)意见--基于稍早发现User:Edouardlicn举报Wetrace破坏[broken anchor]-说我在此进行政治宣传,我想还是留个言--先声明 我不是想“干扰百科、DYK”,而是因为 在这里的交流讨论 被扣上“政治宣传”的帽子--是该项“举报破坏”的证据。
      1. 我在此强调:不接受Edouardlicn以这样的方式来要求我“莫谈国事”。--何况我是依照维基百科的要求,一一回应他以及相关反对用户 的理由,何来政治宣传?上述他在留言后,我不再出声,是感谢 其他用户 呼吁冷静,并珍惜彼此间的维基情谊,也尊重他的感受。并不代表我接受他对“政治宣传”的理解及标准。
      2. 当我不出声了,Edouardlicn却去举报我破坏?有兴趣了解不同面向事实的朋友,可以亲自到 举报Wetrace破坏[broken anchor]看看;我愿意接受公开透明的检验。
      3. 以上“就条目疑义的答复”、“对Edouardlicn选择性删除国会决议原文 的说明”、“对泼墨用户人身攻击的合理辩护”,是否涉及“政治宣传”?我个人认为没有,但虚心以对,欢迎各位参与关注此条目的维友在我个人页指教(以免被说扰乱维基百科)。
      4. 万一结果公布--我这样都被封禁,那么在此讨论串、及在其他地方 攻击、歧视、号召抵制 “ 对特定信仰和他们有不同观点用户”的人,从次数及意图说,应该“永久封禁”。希望到此为止,我不针对任何人,但当有人针对我,我不能回复吗?这是什么道理。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23:52 (UTC)[回复]
    • (-)反对,此组织之存在疑似原创研究。--Znppo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0:38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谢谢Znppo的参与,“组织之存在”--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您的意思==您认为“这个组织是虚构”吗?有这么多报导指出这个组织....这项反对理由好像不存在,能否请您具体说明。也许什么盲点我没注意到,请帮助我改善条目。谢谢!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1:06 (UTC)[回复]
    • (-)反对:最初此条目夹带法轮功宣传内容,原编者要求其它维基人修改,我修改后他又要求修改投票。其后加入大量的宣传性语句,我在这里向其违反当初的承诺表示遗憾。现在这个条目跟广告无异,我相信以目前票数,它可以上首页,但我也相信,让一个广告上首页将是维基之耻辱。--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山新萝莉塔 2012年12月17日 (一) 01:35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实在不想再说,但是(1)Edouardlicn所述”与我对事实的认知不符,不希望未来有心结,还是讲清楚好(2)他指控我“违反承诺”,若不说明--我的人格信誉将遭贬损,也不希望存留他对我的误会。请原谅我多说几句,抱歉各位!!
      1. 无论如何,我发自内心感谢Edouardlicn对此条目的参与贡献与监督,我尊重您的立场、认知--共同讨论、论点沟通 本来就是维基百科的重要一环。
      2. 中华民国国会决议文,是不是法轮功宣传,比例放多少---大家自有公断。您删除后--包括 新唐人、大纪元2个Link、国会决议文 相关内容,我都没放回去。因为我已向您承诺--该决议文内容等“国会决议文”其他可靠来源 再放进去。何来反悔??
      3. 请别以“违反承诺”,来贬损我Wetrace的人格与信誉! 如果有误会,那彼此说清楚。
      4. (1)Aistsana挂上“关注度模版”,说在台湾没听过该联盟;Snorri认为当时既存的媒体 对 两岸关系有立场、并质疑“联盟成员”头衔 没有来源、两岸称谓不尽适当。 因此,我才两次花了数小时,补上相关连结,并一一改善;也有其他用户参与补充些来源。(2)刚刚甚至有用户质疑“此组织之存在是 原创研究”,那么,我除了增加 各家媒体对此联盟事件之报导、他们参与哪些重要人权议题事件,还能做什么改善?请您明确指导我!(3)关于对联盟负面批评,真是很少,我也增加找到的 国民党立委曾 质疑邀请陈光诚事。若有其他负面内容,只要合理,欢迎自行加入或告诉我。(4)我是依照其他“投反对票用户”的质疑意见,来增加来源,怎么变成是“宣传”??如果您要怪,难道应该怪他们的意见跟您不同?
      5. 您自己说 您修改完后,愿意改“支持”票;我基本上都尊重您修改后内容了---虽然我也表达不同意见,但几乎都尊重了。但您没改“支持”票(不过 您划掉了“反对票”),还“对您自己修改后的版本”第一次挂上“中立性”、“广告”模版!?(如果在您修改后,我不做其他改善,那其他几位反对意见,我如何改善以回应他们的标准及要求--您的要求岂不形同要这个条目DYK“必死”、“永不翻身”--那您划掉反对票 对此条目又有何意义?)我搞不清楚您的标准究竟在哪里?我这样是 违反承诺吗!?况且,我尊重您“不投赞成票”的选择,也没要求您实现承诺--因为彼此间意见或有不同,不能强求。但您现在却指控我“违反承诺”?这实在太沉重,我万无法接受。我欢迎质疑我的用户,把该条目 历史版本 一一调阅,如果是我违反承诺,我公开道歉!!如果是您违反承诺,Edouardlicn是否要为我澄清呢!?
      6. 这个条目上首页,是不是耻辱,我想社群 自有公评。每位不同背景用户,对此可能有不同看法及感受,都应该被尊重。(就我而言,上不上DYK早已无所求--只是我既然写了,要对此条目及其内容负责,对这个投票讨论过程负责、对维基百科及社群负责---究竟这一次讨论过程,留下的、给各位用户的 是什么样的价值与相互学习。我尽力了--不好、不够的,真心请大家包容原谅,我觉得--我对得起社群、对得起维基、基本上也对得起这个条目与其读者。)
      7. 我再强调又一次!我不是、也不想针对任何人。包括 指教反对意见(我很欢迎,从中我学到很多我以前没注意到的,也更理解不同背景用户的不同标准与顾虑疑义)、标签化我的人(希望是误解),但是 总要给人说话澄清、解释的机会吧!扣帽子、贴标签--一两句话很容易,却指责我维护自己人格、诚心回应条目争议是“宣传”。这令人感觉是在消音吗?
      8. 希望您理解,我们彼此冷静。我衷心希望就此落幕,我们都是维基上的社群朋友。几次的论点交锋、彼此更加理解包容;这是维基百科的珍贵所在。过程中,彼此可能语气、用语不甚理想,我们是不是都别再说了?(尤其,主要 标签化 并涉及人身攻击我的,是AistsanaRiceRice,您和我是就内容交流而已。我也希望和他们几位 都不要这样论辩,彼此尊重。)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2:31 (UTC)[回复]
    • (+)支持:目前的内容没问题。--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1:57 (UTC)[回复]
    • (+)支持:该内容符合维基要求,证据全面、可靠。看到有人如此热心全力挑刺反对,更觉的此条目关注度极其高。仅内部关注就超额了。在严厉的监督下,目前条目存活标准比一般的都高。美国人视挑刺为进步的需要,版主颇有雅量,定会不断提升质量,很期待看到更好。--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2:47 (UTC)[回复]
    • Wetrace(!)意见--刚刚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 被挂上“关注度模版”、“提删讨论”(理由广告宣传),我回应如下:
      1. 先谢谢花心思关注、参与,但两位用户,一方面说条目“关注度不够”,另方面说条目“广告宣传”?让我很头痛,不知该听谁的...
      2. 此条目 第三次被挂上“关注度模版”,这次是Znppo他认为此“组织之存在”有原创研究,我在上面已经回复其质疑仍遭挂模版。我不知道增加到40多个参考来源--还算缺乏关注度?那我只好继续找资料来源--请别再说我“宣传”??(要查证此联盟---可以到中华民国内政部官网 右上角搜寻社团法人(输入“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我有搜寻到“此联盟--核准立案字号1000133701”但是内政部没有Link可提供,请自行搜索验证。)
      3. 此条目 竟然被 RiceRice(Liberté ou La Mort )送交“提删讨论”!?理由是“广告宣传”??这是什么逻辑?经过这么热烈的讨论、论点检验探讨,却在此时--被提删?请告诉我是什么道理,此外,这符合“提删”的什么标准?RiceRiceWikipedia:文明来说服我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3:19 (UTC)[回复]
    • (*)提醒 存废讨论请到该页面进行--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2年12月17日 (一) 03:48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 谢谢Dipsy123提醒,我自己去喝一杯凉水,冷静冷静。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3:56 (UTC)[回复]
    • (+)支持--Trevor Henry Lau!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10:31 (UTC)[回复]
    • (-)反对反对不知名组织借助维基宣传-Cindyleigh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10:40 (UTC)[回复]
      • Wetrace(:)回应--谢谢Cindyleigh的指教,也许您看一下内文该组织的相关报导,并非“不知名组织”。台湾的非政府组织NGO很蓬勃,此联盟成员一半以上在台湾都算是在各自领域很有名望的--我有附上头衔。原因不是为了宣传,而是有用户质疑,因此才放上去。提供您参考,尊重您的判断。谢谢您提供观点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13:09 (UTC)[回复]

两个条目都有“立法院“关怀中国良心犯”决议”,究竟哪个才是发起者?现在的内容暗示,两个组织都是主要发起人。--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山新萝莉塔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32 (UTC)[回复]


Edouardlicn 质疑“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有同样行动,究竟是谁组织?” 回应如下:(此回应 第一时间 已经张贴在Edouardlicn的个人讨论页、条目讨论页。)

  1. 一个民主国家的国会,通过一项决议、政策,当然普遍会有 公民团体 参与,而且经常是不只一个。本案中,就民间团体而言,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是主要推动者。
  2. 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是 国会的一个由立法委员“议题性次团体”,也许可以说他们共同推动吧。内容已经说得很清楚。此决议提案人--尤美女立委 是该促进会的会长。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7:41 (UTC)[回复]

(:)回应你用社会运动来看, 发起者是民间组织, 你用立法过程来看, 发起者是国会议员。国会议员和民间组织一起发起一项诉求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事新鲜是因为这民间组织主要由重量级的跨党国会议员组成。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内文哪一句有问题(不当暗示)需要改, 按非原创研究编写原则, 我们最先能做的是列出其各别成员发的说明/新闻稿为主来呈现发起人的谁这事, 剩下的要等有发表的研究才能引用说这是谁谁“发起”或“主导”等有价值评判的内容。至于你提的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 按这新闻来看就不是发起人, 而是提供部分名单的民间组织之一个。这事主要还是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主导。 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1:11 (UTC)[回复]
    • (:)回应--谢谢 Hanteng比较精准的问法,也提醒我注意到一件事。
  1. 组织定义:立法院跨党派国际人权促进会是一个“国会次团体”,非一般性民间组织;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则是民间组织无疑。
  2. Edouardlicn 写两个团体‘发起’同一件事,“发起”的定义很广。但我从来没有用“发起”两个字。--这点我可以体谅Edouardlicn 基于其生活背景会出现这样的疑问与误会。
    1. 其实,我在条目中写的是“联盟 推动”(包含 游说国会Lobby、相关组织的意思)--相关报导中写的,我并未使用“联盟 发起”。因此,并非“原创研究”。
    2. 就算以“发起”来说,联盟也可以说“广义发起”,但联盟不是“国会次团体”而只是单纯民间组织,从“国会议场 发起”的角度来说,我觉得不用“联盟 发起”比较适宜,但不是不能用。
  3. 试举两个例子:
    1. 台湾著名的董氏基金会长年来 推动、游说政府及国会--成功推动 国会通过 “公共场所不得吸烟”的发案。基金会角色--是“广义--议题发起者”、“狭义--法案推动者”的角色,“狭义--发案发起者”则可能是 某个党团、某个国会次团体等等。
    2. 例如(假设)美国国会 通过某个友台法案,A国会议员发起、提案, A议员 是 美国众议院次团体“台湾连线”主席/或成员,这项议案 也是“台湾连线”推动之一;此外,例如“美国传统基金会”(民间智库)、“台湾人北美协会”(民间团体)参与推动了这项友台法案。

个人对民主政治运作有观察,但并非政治专业,不知道这样的说明,是否解开了HantengEdouardlicn 的疑惑。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2:22 (UTC)[回复]

那是否应该移除目前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条目内暗示其主导的内容?-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山新萝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45 (UTC)[回复]

    • (:)回应--该联盟确实“推动”,从报导上来看,我没用“主导”两字---我觉得“主导”两个字的定义,又是另一个问题。在国会议场内,主导的当然是立委委员或次团体。
  1. 董氏基金会推动 烟害防治法---但是一般我印象中,很少有人说他们在“主导”用这个词汇--但是都知道是他们最积极。这样是不是暗示他们主导、而事实上不主导?---我觉得Edouardlicn 的问题,怪怪的。
  2. 当这个决议通过,尤美女、该联盟脸书 是最快Post出来的---从这一点,我觉得他们应该在本案存在密切互动--这实属当然。4000多位“中国良心犯”名单,主要由该联盟协助邀请全球人权组织汇整,依常理判断、加上既有的报导、几方面的反应、事后的状况。可以看出来,该联盟确实很积极的推动---角色应该不下于“董氏基金会 之于 烟害防治法”。
  3. 依据我目前看到的报导,以及 该联盟一年多来 相关事件的参与,当几个团体一起办活动时,各媒体经常主要采访该联盟理事长,如果问我---我觉得具有一定的高度参与、甚至主导。但我没有暗示“主导”--因为“主导”、“非主导”的定义 是什么?--我不知道您的标准如何,我只是照实依 来源撰写。
  4. 此外,这两天,我看到该联盟理事长杨宪宏中央广播电台专访尤美女立法委员为人民服务节目,谈这项决议对国会人权的影响。
  5. 很高兴Edouardlicn 对台湾的国会运作、民间社团推动议题具有高度兴趣,以后我会多写这方面条目,我自己多学习、也让大家多认识?
  6. Edouardlicn 要求删除该段国会决议文,让我很不解。无论是“主导”还是“推动”、或者单纯“提供良心犯名单”,跟此联盟都有密切关联。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该删除该段国会决议文。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4:30 (UTC)[回复]

(:)回应诶多哗铎指目前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条目内暗示其主导的内容,是指什么呢? 该民间团体的确是公开倡仪并推动相关立法,维基百科编写不应该帮读则做过多的分析原创研究, 若你怕有主导的暗示之意, 你应该并列其他单位来突显其众多民间团体的共同倡仪。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4: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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