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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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又稱冰人媒妁伐柯人[1]等,是指撮合婚姻的人,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女性媒人又稱媒婆

東亞古時的婚姻講究明媒正娶,因此,若結婚不經媒人從中牽線,就會於不合,雖然有兩情相悅的,也會假以媒人之口登門說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會行結婚大禮。

媒人會自提親起,到訂婚、促成結婚都會起着中間人的作用,在雙方間作跑腿,聯絡,協調、細節調解,直至婚禮結束。職業媒人又會收取媒人費。

名稱由來[編輯]

「媒」字的出處是古代婚姻和生育之神高禖,後來「禖」改寫成「媒」,指撮合婚姻的人。而「媒妁」一詞出自《孟子·滕文公》[2],媒指謀合二姓,妁指斟酌二姓。

「媒人」一詞具有以下別稱:

  • 伐柯人:出自《詩經·豳風·伐柯》[3]
  • 冰人:出自《晉書·索紞傳》[4]°
  • 保山:是媒人的美稱,形容媒人如山一樣可靠[5]。但並非專指媒人,可以泛指各類保證人
  • 紅娘:出自唐代元稹作的《鶯鶯傳》,故事中的張生經崔鶯鶯的侍女撮合,得以和崔鶯鶯相會。後來改編成雜劇《西廂記》,兩人因紅娘作媒,有情人終成眷屬,於是紅娘就成了媒人的別稱。
  • 月老:月老為傳說中婚姻之神,出自李復言《續幽怪錄》[6],因此又稱媒人為月老、月下老人。

官媒與私媒[編輯]

官媒即國家掌管人民婚姻的官署和人員,中國於周朝即有官媒,稱為媒氏。媒氏每年仲春皆會下令適婚年齡的男女相會,又會紀錄民間的婚姻,並監管彩禮的數量。違反結婚年齡、彩禮和其他規定者,就會受到媒氏處分。除撮合婚姻外,其職責還包括記錄嬰兒出生年月和姓名以及主管婚姻訴訟案,懲處違法[7]。私媒則是官方體制以外的媒人,只撮合婚姻和在嫁娶儀式中履行相關職務。職業媒人則是以為人作媒來賺錢者。

現況[編輯]

現代專門為人尋找結婚對象的行業為婚姻介紹所。此外,一些地區的新人雖然是自由戀愛結合,但仍依照傳統在婚禮上設有相當於媒人的介紹人。這種介紹人不一定是真正撮合新人者,新人會邀請親友、上司民意代表等擔任儀式上的介紹人。

職業評價[編輯]

俗語云:「不做中(中間人),不做保(擔保人),不做媒人三代好」,由於媒人說的親是一世人的大事,假如說成親事以後不能幸福美滿一生,給男女雙方造成的傷害是無法估計的,因此,做媒人也不是一件輕鬆活。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宋朝吳自牧《夢梁錄·嫁娶》:「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帖。」
  2. ^ 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3. ^ 詩經·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4. ^ 晉書·索紞傳》:「孝廉令狐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紞曰:『冰上為陽,冰下為陰;陰陽事也。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與冰下人語,為陽語陰,媒介事也。君當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
  5. ^ 紅樓夢》第119回:「他說二爺不在家,大太太做得主的,況且還有舅舅做保山。」
  6. ^ 李復言《續幽怪錄》:「唐韋固,少孤,旅次宋城,遇異人,倚囊坐,向月檢書。固問,答曰:『天下之婚牘耳。』固問囊中何物,曰:『赤繩子』,以系夫婦之足,雖仇敵之家,貧賤懸隔,天涯從宦,吳楚異鄉,此繩一系,終不可逭。」
  7. ^ 《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禁遷葬者嫁殤者。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其附刑者,歸之於土。」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