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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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奇涵
軍法上將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任期
1954年11月 - 1957年4月
個人資料
性別
別名字聖涯
出生(1897-09-23)1897年9月23日
 大清江西省興國縣
逝世1981年6月19日(1981歲—06—19)(83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配偶王建德
衛彬
兒女兒子:陳友西、陳崇北
女兒:陳祝東[1]
專業軍人
學歷

陳奇涵(1897年9月23日—1981年6月19日),聖涯中國江西興國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法上將軍階。

陳奇涵早年曾任黃埔軍校學生隊長連長、政治大隊長等職。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任中共贛南特委軍事部長、興國縣委常委、興國革命委員會黨團書記、中共江西省軍委駐贛南辦事處主任、江西紅軍獨立第3團參謀長、贛西南紅軍學校教育長、紅三軍教導團團長、紅四軍參謀長、紅三軍參謀長、紅一軍團參謀長、江西軍區兼東北戰區指揮部參謀長、紅十五軍團參謀長,參加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軍委四局局長、綏德警備區司令員、中央軍委參謀部部長兼延安衛戍司令、抗日軍政大學第三分校校長、中央軍委情報部第三室副主任。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任冀熱遼軍區副司令員、冀察熱遼軍區副司令員、東滿(吉林)軍區副司令員、遼寧軍區司令員、東北軍區參謀長、江西軍區司令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庭長、軍事法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等職。

生平[編輯]

早期經歷[編輯]

陳奇涵故居

陳1913年考入江西省立第四中學,1916年考入雲南陸軍講武堂韶關分校,次年3月,轉入廣州護國第二軍講武堂,畢業後入江西軍隊服役,任排長、連長、代營長[2]。1924年,陳回到廣州,被任命為廣州警衛軍講武堂區隊長,參加過孫中山領導的北伐和鎮壓廣州商團叛亂。1925年,入黃埔軍校,任學生隊長連長、政治大隊長等職,參加過沙基口反擊英軍和平定劉震寰楊希閔叛亂的戰鬥[3]。1925年,經陳賡許繼慎介紹,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4]。1926年6月,奉命回鄉進行秘密工作,建立中共組織,開辦工農運動訓練班,並創辦曙光印刷公司和《貫徹日報》,宣傳革命思想。1927年,陳協助朱德創建國民革命軍第三軍軍官教育團,任參謀長[5]

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編輯]

國民政府分共後,陳在撫州一帶鼓動農民抗爭。同年冬返回興國,先後任中共贛南特委軍事部長、興國縣委常委、興國革命委員會黨團書記、中共江西省軍委駐贛南辦事處主任、江西紅軍獨立第3團參謀長、贛西南紅軍學校教育長等職[6]。1928年12月,他組織興國暴動[7]紅四軍出擊贛南時,曾承擔接應任務,並接受毛澤東關於建立蘇維埃政府及開展土地革命的指示。1930年10月,陳任紅三軍教導團團長,不久調任紅四軍參謀長,後又調任紅三軍參謀長。1932年3月,陳奇涵任紅一軍團參謀長[8]。率部參加漳州、水口和樂安宜黃戰役。1933年春調任江西軍區兼東北戰區指揮部參謀長,指揮部隊參加中央蘇區第四、第五次反圍剿戰爭,並在第四次反圍剿作戰中身負重傷[5]

1933年,陳因追隨毛澤東,受到博古以所謂「貪污」問題的清洗,被撤職,在軍委武裝動員部任科員[9]。後以隨軍參謀的身份參加長征,曾任紅一軍團司令部教育科科長、陝甘支隊第一縱隊教導隊隊長等職。1935年,紅一方面軍與陝北紅軍在陝西吳起會師,陳不久後任新成立的紅十五軍團副參謀長。1936年,參加東征,紅軍回師陝北後,陳昇任紅十五軍團參謀長[10]

抗日戰爭與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編輯]

1937年,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投入抗日戰爭,陳任中共中央軍委四局局長,負責全軍的教育訓練工作。8月下旬,毛澤東電令陳奇涵出任綏德警備區司令員,負責當地的黃河河防[11]。1939年冬,陳回中央軍委參謀部任部長[12],兼延安衛戍司令。1940年春,調為抗日軍政大學第三分校校長。1941年秋,調任中央軍委情報部第三室副主任,參加整風運動。1943年後,陳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

1945年,陳任冀熱遼軍區副司令員,前往東北,參與指揮古北口保衛戰。1947年5月,任冀察熱遼軍區副司令員[13],同年冬任東滿(吉林)軍區副司令員,次年夏出任遼寧軍區司令員,組織地方部隊配合遼瀋戰役[14]遼瀋戰役之後,陳任東北軍區參謀長[15]。1949年5月,陳被任命為江西軍區司令員[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陳奇涵主持江西的剿匪工作。1952年,當選為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即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委員會前身)主席。1953年,陳調北京工作,1954年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庭庭長,1955年1月改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5]。1955年,陳奇涵被授予上將軍階,獲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1957年4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7]。陳奇涵是第一至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第三、第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九至十一屆中央委員[5]。1981年6月19日,陳在北京逝世[18]

參考文獻[編輯]

  1. ^ 蒲德生. 开国上将与夫人. 北京: 中華網. 2010-03-24 [2015-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22). 
  2. ^ 周鴻; 朱漢國 (編). 《中国二十世纪纪事本末》 附卷·人物. 濟南: 山東人民出版社. 2000: 428. ISBN 7-209-02403-4. 
  3. ^ 王永均. 《黄埔军校三百名将传》. 桂林: 廣西人民出版社. 1989: 377. 
  4. ^ 《陳奇涵傳》編寫組 (編). 《陈奇涵传》. 北京: 軍事科學出版社. 1997: 15. ISBN 7-80137-137-2. 
  5. ^ 5.0 5.1 5.2 5.3 劉勉鈺. 军法上将陈奇涵. 黨史文苑. 2007, (11) [2015-06-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8). 
  6. ^ 陳榮華. 《中国革命史手册》. 武漢: 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1986: 371. 
  7. ^ 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 (編). 《中共党史人物传》 第58卷. 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6: 17. ISBN 7-224-03993-4. 
  8.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史》編寫組 (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 第一卷. 軍事科學出版社. 2010: 254. ISBN 978-7-80237-381-5. 
  9. ^ 呂黎平 主編 (編). 《江西兴国53位开国将领的浴血生涯》. 北京: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17. ISBN 7-80136-481-3. 
  10. ^ 劉國新; 賀耀敏; 劉曉 (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长编》. 第7卷 人物卷.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0: 35. ISBN 978-7-201-06469-7. 
  11. ^ 王輔. 日军侵华战争 第一卷. 瀋陽: 遼寧人民出版社. 2015: 538. ISBN 978-7-205-08145-4. 
  12. ^ 張明金; 趙功德.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70个军》. 解放軍文藝出版社. 2006: 99. ISBN 978-7-5033-1940-2. 
  13. ^ 張明金; 劉立勤.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200个军区》. 北京: 解放軍文藝出版社. 2010: 434. ISBN 978-7-5033-2252-5. 
  14. ^ 劉統. 《中国革命战争纪实·解放战争·东北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7: 668. ISBN 978-7-01-004261-9. 
  15.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史》編寫組 (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 第三卷. 軍事科學出版社. 2010: 332. ISBN 978-7-80237-381-5. 
  16.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戰史》編委會 (編).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战史》. 北京: 解放軍出版社. 1998: 498. ISBN 9787506554015. 
  17. ^ 军民融合促进军队司法制度建设. 法制網. 2013-04-11 [2015-06-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08). 
  18. ^ 宋時輪 (編). 《中国大百科全书軍事I.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89: 88. ISBN 7-5000-0247-5. 
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新頭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954年-1957年
繼任:
鍾漢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前任:
陳正人
江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席
1952年12月-1954年6月
繼任:
方志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