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155.143.77.56留言2016年12月29日 (四) 09:18 →‎机构设置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委员 李维汉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49年11月1日
撤销时间 1954年11月
接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1日设置的一个部门。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在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历史

机构设置

组成人员

参考文献

  • 苏尚尧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 D·54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