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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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司改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成立時間1995年11月
類型基金會
地址
服务地区 中華民國臺灣
重要人物
瞿海源林峯正顧立雄李茂生
目標司法改革
網站www.jrf.org.tw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英語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簡稱司改會,成立於1995年11月,是台灣的民間司法改革團體,由「文聯團」律師群在司法院司法改革委員會成立後所組成的,著名的聲援活動包括支持蘇建和案的當事人三人與徐自強無罪,同時也聯署要求涉嫌江國慶案陳肇敏等人被究責。

前董事長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前執行長林峯正律師、前董事長顧立雄律師、執行委員李茂生,均為廢死聯盟成員,積極推動廢除死刑

歷史

歷任董事長

姓名 任期
董事長
林敏生 1997年5月-1997年9月
陳傳岳 1997年9月-1998年3月
高瑞錚 1998年3月-2000年11月
陳傳岳 2000年11月-2007年2月
黃瑞明 2007年2月-2010年2月
顧立雄 2010年2月-2011年2月
瞿海源 2011年2月-2015年2月[1]
林永頌 2015年2月至今

事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邀請陳光誠共同討論。

王隆昌案

王隆昌案是一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定的一件冤案。王隆昌2003年在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擔任教授期間被聘為南港展覽館工程案17位評審委員之一。過不久,扁案爆發,台灣的法務部組成特別偵察組介入調查,並且在沒有查扣帳冊、沒有提出監聽譯文、沒有查到通聯記錄、沒有提出異常金流證明的情況下,僅憑藉著南港展覽館工程案得標廠商的一位高層助理的說詞,就起訴王隆昌。法官採信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判處王隆昌7年8個月有期徒刑。[2]

半頁上訴書的高檢署檢察官

發現有檢察官「初學習電腦製作書類,打字緩慢。」為由向上訴人解釋超時回函的問題。[3]

推動《檢察官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當前台灣的檢察官權力過大,好處是,檢察官能獨立辦案不受干涉,缺點是,檢察官辦案幾乎不受任何節制,辦案的品質全憑檢察官的個人良心來維持。[4],而也有檢察官涉及貪污的情形,因此推動訂定《檢察官法》,作為檢察官的行為指引[5]

評鑑檢察官、法官

接受民眾檢舉,將開庭態度不佳,一年內對被告多次惡言相向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提送評鑑。後來監察院彈劾林冠佑[6]。除此之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長期接受民眾申訴在台灣檢察、司法體系中遭遇到的不公,並協助伸張正義。

爭議事件

2013年4月5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晚間和友人聚餐,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他通過生理平衡檢測,但涉拒簽酒測數據單,隔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以新台幣5千元交保。[7]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民間司改會_新聞稿_本會董事長交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5-02-01 [2016-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6). 
  2. ^ 王隆昌案.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5-12-24 [2019-03-10] (中文). 
  3. ^ 半頁上訴書的高檢署檢察官.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7-06-26 [2019-03-10] (中文). 
  4. ^ 史上最貪女檢 墮落的「檢察官之星」.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7-05-17 [2019-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4) (中文). 
  5. ^ 鬼迷心竅的司法官剋星.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7-06-03 [2019-03-10] (中文). 
  6. ^ 開庭態度差! 憤怒鳥檢察官遭彈劾
  7. ^ 司改會執行長 酒駕被逮 知法犯法 事後認罪「我錯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蘋果日報.2013-04-07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