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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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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成員經濟體的與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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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只有部分?而不是全部?未免過於狹隘了—Yyk 2007年9月20日 (四) 02:19 (UTC)[回复]

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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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萊」及「巴林」的國家代碼有誤,打上汶萊的國家代碼BRN,卻出現巴林(但其代碼為BHR)的國旗。—Yyk 2007年9月20日 (四) 02:43 (UTC)[回复]

中华台北旗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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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台北在此[1]使用的是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旗帜,里面有五环标志,并不恰当。 在没有恰当旗帜之前,改为青天白日旗比较合适。

亞太經合會成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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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列出一項國家/地區,就為了填“中華民國”幾個字?其餘與“中文名”一列完全相同?猿创研究 (留言) 2011年5月31日 (二) 06:05 (UTC)[回复]

印尼总统照片显示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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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的照片显示不出,请改善~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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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3日 (二) 02:1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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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4日 (五) 10:13 (UTC)[回复]

建議改名:「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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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名稱將Asia-Pacific譯為亞洲太平洋是累贅的譯名,不是常用名稱,大陸官媒稱APEC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簡稱「亚太经合组织」[2]。台灣政府稱為「亞太經濟合作」[3][4],香港政府稱為「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簡稱「亞太經合組織」。[5][6]--QBear留言2018年6月21日 (四) 04:00 (UTC)[回复]

旗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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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xyl9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若要按照APEC的慣例,本條目是否應該統一移除?此問題也適用亞洲開發銀行。--Tp0910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21:48 (UTC)[回复]

@Tp0910您好。您所提之“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是错误的,案例如右:File:Perú y Vietnam suscriben Memorándum de Entendimiento y Cooperación en APEC (10170739845).jpg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5月31日 (五) 23:19 (UTC)[回复]
但那是單獨的雙邊會議,不是正式場合。無論是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皆無出現各經濟體的旗幟。--Tp0910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23:48 (UTC)[回复]
APEC框架下的双边会议难道不属于APEC的一部分?不论是早先的“APEC的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抑或是现在的“不是正式場合”,皆缺乏证据。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5月31日 (五) 23:52 (UTC)[回复]
我所提出的「APEC的會場內外、正式場合」就是指各經濟體一同開會、合照的現場,不是單獨的雙邊會談,那只能算是「會外會」。除非閣下能找出一張有各APEC經濟體旗幟出現的照片。--Tp0910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23:57 (UTC)[回复]
谁主张,谁举证。您不能一直使用您自创的定义。您也不能一直要求别人拿出证据,而您自己却不拿出丝毫证据,这是不公平的。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03 (UTC)[回复]
我承認閣下提出的「會外會」證明,但我的重點是「APEC的會場內外、正式場合(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就是沒出現過任何(全體,但獨缺中華台北)經濟體的旗幟,如果閣下找到一張,我立馬信服。因為我真的沒看過,所以不知如何找給閣下證明。--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0:11 (UTC)[回复]
“会场内外”与“正式场合”完全是两个定义,请您不要偷换概念。本人已经证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即本条目)框架下存在使用国旗之情况,证明您最初的说法不成立。您必须拿出APEC官方文件中对“正式场合”的定义,本人才能相应地拿出证据。若您不能拿出证据,则您的立论首先就不能成立。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18 (UTC)[回复]
閣下可參考[7],「會外會」與「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的區別。--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0:28 (UTC)[回复]
您之前的观点是——只有“正式场合”才算APEC——请给出证据。本人知道什么是大范围会谈、什么是双边会谈,这不用您科普。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0:30 (UTC)[回复]
我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也就是我所謂的正式場合中,各經濟體的旗幟有無出現,若有,即可一刀斃命,否則不能以偏概全,只對中華台北做針對性的空白旗幟處理。--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0:40 (UTC)[回复]

請移步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9年6月#中華臺北的旗幟留白問題--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1:18 (UTC)[回复]

还是回应您之前的问题,您不能一直使用您自己的定义“我所提出的““我的重點是”“我所謂的正式場合”,而不拿出任何凭据,这不是讨论的合理态度。
本人一直反对滥用旗帜模板,故本人不反对移除全部会员的旗帜。但本人坚决反对阁下生造概念的错误的讨论态度。若客栈讨论达成移除全部旗帜之共识,本人欣然接受。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4:04 (UTC)[回复]
我不覺得我的討論態度有問題,也請閣下別一直用「我的話語」打轉、模糊焦點。1.我早承認閣下提出的「會外會」證明、2.圓桌會議與領袖大合照就是沒出現過任何經濟體的旗幟、3.請勿以偏概全,用小範圍的雙邊會外會來證明大範圍的圓桌會議與領袖合照(閣下又如何證明與中華台北方面的雙邊會議不曾使用過旗幟?閉門會議的過程誰也不清楚)--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5:10 (UTC)[回复]
(:)回應:什么叫我“打轉、模糊焦點”?好一个双重标准。您自己的立论从會場內外沒有出現任何經濟體的旗幟”,到正式場合就是沒出現過任何經濟體的旗幟”,再到“在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大會、委員會裡沒有出現過會員旗幟”。现在又抛出“閉門會議的過程誰也不清楚”的观点。您这搬龙门、打游击的套路我也算见识到了。从头到尾您没有拿出一点点证据,而是一直生造概念、自立定义。
请注意,本条目的标题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双边会谈凭什么就不算APEC的一部分呢?您一直要求其他编者遵循您私自确定的定义来提供论据,是不是不合情理呢?
您如若一开始时就认真查证、实事求是地提出移除全部会员旗帜的建议,本人绝不反对这个提议。但若以生造乃至错误的理由来搪塞过关,恕本人无法接受。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6:29 (UTC)[回复]
別這麼容易激動,我不是來吵架的,否則我也絕不接受。--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6:34 (UTC)[回复]
若您要移除全部旗帜也无妨,但您生造概念、疏于查证的态度本人无法接受。APEC峰会的官方全称是“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您连条目都没认真看就提出“正式场合”的概念,是不是说明您缺乏查证,只是盯着那些旗帜看呢?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6:37 (UTC)[回复]
非正式會議也有正式場合,迎賓、晚宴、開會皆是,而且英文是APEC Economic Leaders' Meeting。算了,言歸正傳,若互助客棧那沒有結果,你我是否先達成「移除全部會員旗幟(含亞洲開發銀行、世界貿易組織)」但不包括法定全稱的共識?再等這裡有無其他人回應。--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6:54 (UTC)[回复]

回归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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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0910刚才我们可能相互有些误解,还请多加海涵。但基本观点还是一致的。我觉得可以据此在客栈方针区提案订立指引对APEC、亚开行、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条目旗帜模板问题加以规范,内容大致如下:

不知阁下意下如何?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09:35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提議,我支持。但要不要加上港澳,也就是兩岸三地,此外,參會方 = 參與方?在台灣比較少看到參會方的用法,其他部分就沒問題。條目探討那還要繼續?關閉?--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0:00 (UTC)[回复]
(:)回應
(1)若依据此议案,只要有大陆、台湾同时参与,就可纳入规管范畴。不加港澳也无妨。(况且澳门并未参与APEC、亚开行,两岸四地同时参与标准太高)
(2)同意,已改为“参与方”。
(3)条目探讨那边可先存档到本页,然后在方针区另行提交本案。不知意下如何?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11:11 (UTC)[回复]
OK。--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20:15 (UTC)[回复]

中華臺北的旗幟留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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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討論請見Talk: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旗幟問題

請問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亞洲開發銀行等組織中,在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大會、委員會等場合,是否有懸掛、展示各會員的旗幟?若無,是否該一視同仁移除全部會員的旗幟?因為我的瞭解是,在圓桌會議、領袖大合照、大會、委員會裡沒有出現過會員旗幟,也許就是「避免爭議」,但雙邊會談的會外會可以出現,但是否僅以「會外會」沒出現中華臺北的旗幟(無論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梅花旗、OOXX旗),就依此判定將中華臺北的旗幟做留白處理?--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01:13 (UTC)[回复]

海峡两岸在国际组织中的用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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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多日後未有反對;通過。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03:01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鉴于APEC、亚开行、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条目添加旗帜模板问题存在争议。为避免相关条目使用旗帜模板的原创研究问题,经本人与@Tp0910:商议,现联合提出此议案: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在国际组织、国际赛事相关条目、模板中,凡中国大陆、臺灣同时参与的,或者其他存在主权争议的非联合国会员国参与的,其旗帜模板用法依照下列规定:

  1. 国际组织、国际赛事主办方对参与方用旗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国际组织、国际赛事主办方对参与方用旗无明确规定的,或者该国际组织、国际赛事主办方不使用旗帜表示参与方的,相关条目、模板中一律不使用旗帜模板表示该国际组织、国际赛事的各参与方[1]

参考資料

  1. ^ 第二款之规定仅适用于国际组织各成员、国际赛事各参赛方会籍名称所用旗帜,以及国际组织各与会代表、国际赛事各参赛人员(含教练、运动员、行政人员等)会籍所用旗帜。

以上提案作为WP:格式手册/旗帜的一部分。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11:58 (UTC)[回复]

  1. 參會用旗是否改為參與用旗?
  2. 標題建議→海峽兩岸或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用旗問題。
  3. 條文建議→在國際組織、國際賽事相關條目、模板中,凡中國大陸、臺灣同時參與,或其他存在主權爭議的政治實體參與其中,其旗幟模板用法依照下列規定:--Tp0910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21:05 (UTC)[回复]
完成:已作出相应修改。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日 (六) 21:25 (UTC)[回复]
(~)補充:调整为“存在主权争议的非联合国会员国”,从而将朝鲜韩国(南北韩)排除。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3日 (一) 12:14 (UTC)[回复]
(:)回應@Tp0910:已补充注释明确第二款规定之适用范围,请校对。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9日 (日) 23:43 (UTC)[回复]
瞭解。另「第二款之规定仅适用于国际组织各成员国」的「国」字建議省略。--Tp0910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01:08 (UTC)[回复]
已作调整。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0日 (一) 14: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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