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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星际迷航:暗黑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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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名:“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星际迷航:暗黑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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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大陆官方译名--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2:17 (UTC)[回复]

既使台湾、香港译名条目也无妨,这已有区域用词转换,况且大陆译名比台港晚定案。--Justice305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2:24 (UTC)[回复]
其实我也比较希望使用“星际迷航:黑暗无界”,另外繁简转换也应该调整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31日 (五) 16:47 (UTC)[回复]
现在的“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是台湾官方译名,这名称已经没有问题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日 (六) 00:59 (UTC)[回复]
最先使用的是简体,按照先到先得名字就算是台湾译名也要用简体,其次大陆译名比港台定的晚是什么逻辑?也不看看第一个移动过去的人是什么逻辑(“派拉蒙在大陆公布预告片名称"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唯尚未排定上映,故以先上映的台湾片名为条目,”)。“星际迷航:暗黑无界”是大陆官方译名,而在大陆官方译名出来前大陆多使用“星际迷航:驶入黑暗”,为何移动,以后估计各种三地译名不同的都要去考证下那个最先出现?--Qa003qa003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6:03 (UTC)[回复]
原来就是你移动的,你移动是也说了大陆有官方译名了,那么不管上映不上映至少应该优先移动到简体以及大陆译名。--Qa003qa003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6:08 (UTC)[回复]

台港译名在去年12月就定案了,大陆要到今年3月才定名,我移动当时大陆都还没正式公告上映时间,还有人以为是“驶入黑暗”,所以才以先最先上映的台湾正式译名当条目。另外,并没有强制繁简命名好吗?像袭来!美少女邪神也是采台版正式译名却用简体移动,有区域用词转换没问题啊~这跟繁简破坏无关。--Justice305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6:26 (UTC)[回复]

所以应该继续使用大陆的译名啊,在大陆译名出来之前“驶入黑暗”这个译名在大陆被大部分媒体使用,有何不妥,就好比乌云背后的幸福线,这个名字是大陆用的,但是在大陆没有在电影院上映,但是大陆多使用这个名字,也就当成“官方”译名了,这些好比我在互助客栈看到分类“皮卡车”和“农夫车”的问题,只不过这些用法早在多年前就顶下了,很多电影在大陆没有上映也没有电视台播放过,大陆人创建条目当然会使用大陆网络上使用较高频率的条目。关于袭来!美少女邪神这种例子自然有,如果第一个贡献内容符合保留的要求另外又是繁体,那么使用繁体名字无可厚非你可以去移动,如果明显是台湾译名的哪可以使用台湾的译名(如果)。--Qa003qa003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9:45 (UTC)[回复]
那只是常用译名。另外,原本一条目标题没正式命名,正式定名后移动至什么地方的命名,按照移动者的地区用词来移动,我并不认为有什么问题--C933103(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04:24 (UTC)[回复]
如果没记错的话,维基百科的条目名称跟官方译名定案时间先后应该没什么关系,而是“先到先得”。而这个条目最早的名称是中国网络“流传”的非正式译名“星际迷航:驶入黑暗”,在台港译名“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出来后被User:Justice305移动到现在的条目名称。所以就“先到先得”的标准来说,正式译名的“先到”(移动)应该就是目前使用的“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就顺位来说,有官方电影公司背书的“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绝对比当初的“星际迷航:驶入黑暗”要有正当性的多。--mkpn留言2013年6月21日 (五) 04:12 (UTC)[回复]
如果是ACG(动漫游戏)条目,那么各地的第一顺位译名(例如未获代理权的大陆通用译名和已获代理权的台湾官方译名)具备同等地位,不得以台湾有官方引进为理由将大陆维基人创建的条目名称擅自移动。电影条目的命名规则在下不太清楚,介绍一下这个供参考。—Chiefwei - - - 2013年6月25日 (二) 06:16 (UTC)[回复]
ACG命名也是有但书的,是因为当时大陆代理动漫风气不盛,才允许常用译名同等地位;现至少漫画、小说代理时程逐渐与其他海外代理接近,动画也获授权网络播出,相信以常用译名命名条目情形跟会台港一样减少。另外,关于这条目名称之所以移动,是考量名从主人(派拉蒙)的命名,但大陆电影是采实质审查制,不像台湾不做实质审查,大陆方面会不会上映还是个问题,所以才采最先上映也较熟悉的台湾译名移动。--Justice305留言2013年6月25日 (二) 08:44 (UTC)[回复]
神逻辑啊,拜服。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8:28 (UTC)[回复]
ACG的例子,哆啦A梦官方正名后也不再叫小叮当,即使在台湾风行多年一直使用这个名称。--Towatw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08:06 (UTC)[回复]
我不是这个意思,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那个人也不是这个意思。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10:36 (UTC)[回复]
“所以才采最先上映也较熟悉的台湾译名移动。”终于有人拿这个说事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15:55 (UTC)[回复]
哆啦a梦是人家官方要求统一译名的大陆以前也有叫小叮当的 都是看台版配音的 真能扯淡。--Qa003qa003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15:56 (UTC)[回复]
“台湾电影不做实质审查”“大陆方面会不会上映还是个问题”“较熟悉的台湾译名”。这才是他想要表达的东西。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17:32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不明白同意再移动的各位的逻辑,希望各位能详加解释--C933103(留言) 2013年6月30日 (日) 19:42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情况可参考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冲突第一项第二点。先到先得原则看的是哪个名称,不是是繁是简。第一项第二点要求名称符合名从主人与某地区常用名称两个条件。由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改为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无疑是由非官方名称改为官方名称,是第一个名从主人的名称。至于是否为台湾常用名称要如何判定?--Towatw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21:18 (UTC)[回复]
用Google进阶搜寻,限定台湾区,比较几个不同译名的结果数可作参考……--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17:19 (UTC)[回复]
移动不移动我不管,但有人黔驴技穷拿地图炮来压人我看着不爽,具体案例我已经摆出来了。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7月1日 (一) 07:11 (UTC)[回复]
对不起,请问哪里出现过地图炮?--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17:19 (UTC)[回复]
我在上面都已经把相关言论列出来了,不过鉴于类似的事情已经看见的够多了,所以我懒得再掺和了。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7月1日 (一) 18:33 (UTC)[回复]
描述事实=地图炮?????--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9:39 (UTC)[回复]
那些话和这个移动讨论有什么关系?还成了理所当然的了?果然是双重标准。再说“较熟悉的台湾译名”也是事实?因为你自己熟悉就觉着别人也熟悉?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2:02 (UTC)[回复]
“较熟悉的台湾译名”是指移动者的个人情况吧?移动到哪个译名是视乎移动者的吧?其他只是其个人考量,即使关系不大也不构成地图炮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9:00 (UTC)[回复]
台湾在以前戒严时代也跟大陆一样采实质审查制,有些出版物、戏剧、电影因不符官方审查标准,往往不是被迫删改内容、甚至不准上市或播出。我在移动当时大陆还没有广告、正式宣告档期,只有大陆派拉蒙先释出官方预告片,谁知会不会播出?这本来就是我当时移动条目时的考量,而且又有区域用词转换,请问有排除大陆译名吗?这样就是地图炮、双重标准?那采大陆译名的条目,其他区域是不是也要比照你的质疑“因为你自己熟悉就觉着别人也熟悉?”--Justice305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5:05 (UTC)[回复]
呵呵,我自始至终都没说这个条目该不该移动啊,再说我本来也不是针对条目移动才说的这话。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5:25 (UTC)[回复]

话说,先确定一下官方译名/正式译名/常用译名的意思,按Wikipedia: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

定义
  • 官方译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
  • 正式译名:获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
  • 通用译名(常用译名):该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经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译名。其通用程度可以使用译名的书籍册数、出版量等来验证,并须遵守Wikipedia:关注度所订立的标准。

上面好像有些人混杂使用了几种叫法……--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17:19 (UTC)[回复]


上面的人已经表达出了一意思,确定为官方上映的电影名在台湾貌似出来的最早,所以不管繁简等问题直接移动过去,毕竟凡事放到大陆都要特殊对待。比如人间蒸发 (电影)最后还有人移动条目换成非大陆版的海报,并移动名字。--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1:50 (UTC)[回复]

还有Justice305扯到一些问题了,比如“但大陆电影是采实质审查制,不像台湾不做实质审查,大陆方面会不会上映还是个问题,所以才采最先上映也较熟悉的台湾译名移动。”我怎么会熟悉台湾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星际争霸呢!在大陆译确定前一直都是“星际迷航:驶入黑暗”,对大陆人而言明显是“星际迷航:暗黑无界”这两个类似吧?都提到原文的黑暗。--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1:57 (UTC)[回复]
还有啊!Justice305使用哪个地方的译名和审核有什么关系?台湾的有电影分级制度吧?那TMD不就是审核吗?少在这里说呆丸没有审核某D什么都审核!--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2:00 (UTC)[回复]
原来看过关于皮卡车的分类,人家也说了先到先得,对这个译名明显是大陆版的先得了,那么大陆译名变化这个条目在变化不久可以了?好比枫之谷新枫之谷一个游戏,只是名字变了条目也跟着移动了。那为什么不移动到大陆译名?冒险岛多好啊一直都没怎么变化过,另外不要说冒险岛还指代一个红白机游戏,这个台湾译名“星际争霸战”还让我想到星际争霸!--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2:04 (UTC)[回复]
不支持移动的用户也不用说啊!你们那里是叫“星海争霸”?说到底我想说的是条目一开始使用简体大陆通用译名并发展成一定质量的条目,那么当该剧集在大陆更改译名上映该条目该改动,当时为何改动?你怎么知道派拉蒙先决定哪个地方的译名啊?如果该剧没和谐那么“星际迷航:驶入黑暗”可以理解成就是大陆的官方译名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2:11 (UTC)[回复]

(当前 | 先前) 2013年4月19日 (五) 12:47‎ Justice305(讨论 | 贡献)‎ 小 . . (6,853字节) (0)‎ . . (Justice305通过重定向移动星际迷航:驶入黑暗页面至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派拉蒙在大陆公布预告片名称"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唯尚未排定上映,故以先上映的台湾片名为条目,再区...) (撤销)


值得一说移动的时候大陆已经有官方译名了?这样还移动的台湾的就因为大陆没公布上映日期?这是Justice305移动条目的真正理由吧?至于两边译名的出来时间,这个很难确定就算通过搜过新闻确认时间可信度也不高,而且译名出来的先后时候什么时候决定了维基条目的名称?我只知道维基有先到先得的规定!--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2:22 (UTC)[回复]

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其他国家也有电影分级审查制度以保护未成年人,但不干涉内容及上映好吗?关于译名先到先得,前面有人说了,不再赘述。--Justice305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2:31 (UTC)[回复]
搞笑,那里没有特殊原因而做审查?只是大陆的焚化局比较喜欢乱剪,你放心大部分人都在网上看过原版,少JJYY,还有译名既然是大陆版先得到在已经有官方译名出现时你还移动台湾的译名,这叫先到先得?这是台湾先上映所以要跟着台湾译名走吧?--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5日 (五) 00:58 (UTC)[回复]
还有现在大部分电影就算在大陆没有上映如果拥有一定的关注度媒体的报道基本使用一个译名,所以在大陆译名“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出来之前“星际迷航:驶入黑暗”的知名度不低的,不要拿着常用译名给他降级,要知道很多译名的使用可能还受到网络的影响,看到上面老喜欢说“那只是常用译名”实在不爽,大家都用不就好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5日 (五) 01:30 (UTC)[回复]
借用日本动漫的概念“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是平等的,在一个地方出现前两种译名之前“通用译名”也具备一样的地位,所以当大陆出现了“官方译名”或者是“正式译名”的“星际迷航:驶入黑暗”应该跟随者大陆译名的习惯,还有要知道维基对条目名字的先到先得就是基于对原作者的贡献的尊重和防止条目名字出现争议问题而定制的,很明显在明明知道有大陆正式的官方译名时把条目名字从大陆之前通用译名移动到台湾译名并表示台湾先上映,这不就是无视了第一个贡献者以及先到先得原则?--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5日 (五) 01:38 (UTC)[回复]
ACG条目命名中 “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并不是平等的吧。另外,以我理解,先到先得的先到是指先把条目译名移动到较高顺位者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9:00 (UTC)[回复]
反正那时ACG的,关键是这个条目的译名问题,最简单的就是移动的时候已经简繁破坏了,其次大陆拥有自己的官方译名,成接下去自然要移动过去,绝对不可能是台湾译名。--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02:10 (UTC)[回复]
……以我的理解,如果是因为有更适合的译名而要移动,移动时并不需要考虑原译名是繁是简,也不构成繁简破坏。--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7:09 (UTC)[回复]
按照你这个逻辑我可以吧所以条目简体化咯?这不叫繁简破坏?活生生的繁简伯婆,一群人在编辑条目本来看的应该是简体的条目名字结果叫法写法都变成繁体台湾用的?不叫破坏?随便吧以后这种移动名字的我多注意点看你们怎么瞎搞。--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16日 (二) 02:08 (UTC)[回复]
以我的理解,原有内容不应该改,但如果大幅增添内容或者是透过重写部分内容来维基化条目的话,涉及的内容用编者熟悉的字体是没问题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02:55 (UTC)[回复]
(+)支持:根据“先到先得”原则,原来用的简体字,当然该移动到简体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7月16日 (二) 02:26 (UTC)[回复]
(+)支持,回来看了下居然吵到这么多行了……再吵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索性投票表个态吧:当初移至台湾译名原本就有争议的空间,以在下看来就是繁简破坏,只是碍于电影条目方面没有明晰的命名规则可供参考。如今大陆既然已有官方译名存在,移回来可谓理所应当。—Chiefwei - - - 2013年7月17日 (三) 06:57 (UTC)[回复]
如果这样移动条目是繁简破坏的话,请去提报吧~愈说愈心寒!--Justice305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09:40 (UTC)[回复]
在下只是认为“有争议”,从本人角度来看属于繁简破坏,提报当然没有必要,因为毕竟只是有争议,只是希望您以后编辑时多考虑下其他人尤其是创建者的立场。—Chiefwei - - - 2013年7月18日 (四) 04:23 (UTC)[回复]
先到先得原则,加上可以用地区词转换,(+)支持移回原名——Sakamotosan 2013年7月18日 (四) 02:41 (UTC)[回复]
(-)反对:感谢创建者创建本条目,不过我认为由“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改为“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非繁简破坏,因为其符合先到先得的程度未必低于维持“星际迷航:驶入黑暗”,判断依据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冲突第一项第二条和第三条,差别在“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是否是台湾常用名称。--Towatw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11:28 (UTC)[回复]
(+)支持先到先得不是那个译名先出现就先得到,而是由第一个在中文维基百科创建用户来决定的,很明显他使用当时大陆主流的译名如果大陆出了官方译名应该移动过过去。--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07:29 (UTC)[回复]
(!)意见
  1. 若以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的文字叙述来分析,比较难接受先到先得的主体是“编辑者”的说法。
  2. “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和“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都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的条件,因此由“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改为“星际迷航:暗黑无界”以及由“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改为“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都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冲突第一项第二条或第三条,是第二条还是第三条差别在新名称是否为地区常用名称。倘若万一“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被认定为台湾常用名称,则由“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改为“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符合第二条,是合法移动,同时,由“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改为“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将成为非法移动。--Towatw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3:51 (UTC)[回复]
我认为,“星际迷航:驶入黑暗”为编写错误(或者早期的暂定译名(也常用?)),但最先获得,重新移动到正确的“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应该符合要求(仍符合冲突第三条),“闇黑無界:星際爭霸戰”迟来,可以以重定向不保留。除非“闇黑無界:星際爭霸戰”的官方公布(不一定要上映)出现早于“星际迷航:暗黑无界”,或移动行为早于另一个。——Sakamotosan 2013年7月22日 (一) 04:48 (UTC)[回复]
(:)回应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官方发表版预告(2012-12-06),视频: 《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官方中文预告片(2013-03-28)--Justice305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5:12 (UTC)[回复]
(?)疑问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撤销无意义修改么=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7月19日 (五) 09:40 (UTC)[回复]
Qa003qa003提议将条目名称由“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改为“星际迷航:暗黑无界”,但是我反对,因为我认为由“星际迷航:驶入黑暗”改为“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有可能是合法移动,若是,由“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改为“星际迷航:暗黑无界”将成为非法移动。我判断的根据见上方。--Towatw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3:51 (UTC)[回复]
按照上面的逻辑很多ACG条目都可以移动了毕竟在大陆没有正式发行。而且这个条目的名字宝航两部分 其中Star Trek在大陆的译名毫无疑问是星际迷航 因此这部分的移动毫无疑问是繁简破坏。--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7:26 (UTC)[回复]
(+)支持参考了之前在星际旅行的繁简转换历史,认为移动有必要,但如果这个因为争议无法决定的话,我会提出其他折衷移动方案,比如移动到“黑暗无界”。——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7月30日 (二) 05:25 (UTC)[回复]

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8月5日 (一) 04:48 (UTC)[回复]

Star Trek Into Dark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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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条目从星际迷航:驶入黑暗移动到闇黑無界:星際爭霸戰算不算繁简破坏?参考Talk:暗黑无界:星际争霸战 ——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1:02 (UTC)[回复]

记得某人说过,如果原来的名字是简体,那么有了正式译名后,移动者也会照顾之前条目创建者,使用简体的正式译名。当然我不信这一套。先到先得,手快有手慢无,就这么简单。—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1:23 (UTC)[回复]
“手快有手慢无,就这么简单”的确啊,虽然我貌似没有看过这样的方针规定(不怎么去看那个玩意)那是这套方法大部分人都认同,争议也比较少,毕竟先到先得理所当然。--Qa003qa003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07: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