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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治外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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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常与领事裁判权混淆的哪一种国际法律概念,可上溯至中世纪海上共和国地中海沿岸所沿袭和具化的习惯法传统?
    治外法权条目由Longway22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Longway22讨论 | 贡献),属于“Legal terminology”类型,提名于2023年5月11日 10:12 (UTC)。
    • 说明根据中英诸素材等,大幅增修和补充历来各种认知及辨识观点,相信合乎DYK之标准。据所搜集之一定学界素材并所含观点,均认为该概念亦合蕃坊之地位渊源,不过就诸多素材内容呈现历史传统之立论路线而见,有持久存在诸方面相互认知偏差之情况。相信课目之完备,有助诸君及使用者们进一步理解相关定义及历史争议,为跨越地缘历史及身份背景之长期过程,可增进继续思考和发现既有智识成果。 --约克客留言2023年5月11日 (四) 10:12 (UTC)[回复]
    • (-)反对:需要整修的点稍多,下方以点列形式列出:
      • 条目中偶尔出现半形标点符号,并会在全形标点符号的前后出现突兀的空格。
      • 参考来源并未正确使用{{cite book}}等模板,显得较为散乱。
      • {{reflist}}建议使用30em作分隔,15em看起来有点太挤了。
      • 在华治外法权的状况的表格建议用项目符号或分行整理好。
      • 部分偏粤语口语的字眼如“去到”、“当其时”应改成标准汉语使用的相应字眼会较好。
      • “返查”一词应作“翻查”?
    以上。建议主编阁下应自己看一遍整篇条目作校对再提交到DYKC。——玖宸 2023年5月11日 (四) 14:53 (UTC)[回复]
    • 谢谢您阁下指点之,个人通过社区协助和继续检视等 已检查有关要点,做出修正,欢迎诸君继续审视和提供见解等之。——约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2:18 (UTC)[回复]
      半形标点符号和空格的问题仍会出现,可能要再多看一下,还有部分括号建议转为使用全形括号。其他部分已明显有调整,感谢主编。但诚如下方所说,有部分地方仍有非标准汉语的字眼,这方面相信主编阁下已非第一次被提醒了,可能还是得多注意一下。另外,如果有参考来源有网上文本,可以使用引用模板的URL功能附上会更好。已划票。——玖宸 2023年5月12日 (五) 02:27 (UTC)[回复]
    • “有表态愿意放弃治外法权,以予中国进行司法改革”,概念错误。是列强同意在中国司法制度完善以后放弃治外法权,而不是“为”促进中国完善司法制度愿意放弃治外法权。事实上,前面也有提到这一点。除此之外,条目使用过多非现代标准汉语及原创词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5月11日 (四) 17:22 (UTC)[回复]
      • (:)回应感谢意见,但还望诸君理解其中一点也包括常对古典认知有所歧视之、诉诸规制之诸常客等,如开篇提及之,采编及补正内容时间跨度较为广泛,其中搜集之部分观点意见即源自晚清至中华民国时期之文本内容,个人考虑为避免诸君等有误会可能原创之嫌疑,特未有改动相关字眼及保持原意。如再以合规理由而无端篡改前人观点,恐更有引发抵触维基常识之歧义。望诸君信纳。个人也会检视可否适当微调其他方面,但请理解毕竟身为维基人不免属于义务性质,投入等方面不一定合乎既有之胃口。还望理解之。——约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0:50 (UTC)[回复]
        (~)补充对于内文中源自上述时期之文献引用字句,已再检视及附加注明,希望减低误解。——约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 我指的其实是非汉语或原创词汇。简单来说就是不要乱用文言或自己组合。阁下撰写的条目向来都难以避免这一毛病。至于同样存在的各种冗赘以及不符合汉语语法行文,由于我没有打算详细列举,就姑且不提出,但不代表问题不存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5月12日 (五) 09:31 (UTC)[回复]
      • (:)回应个人不欲继续消磨过期旧往,而对于阁下明确提出之问题, 已检查修订,其他审读意见均也吸纳和对照修整,相信不会影响诸君继续品读。如个人既已所述,有关素材时间跨度较长并且广泛,而内积存的不同特定观点,也是于不同历史时期记述产生,重新审视和整理不同时间点产生的内容本身,依据维基合规要求如不能原创和保持中立等守则,是难以避免采编者必须不偏不倚地照录内容、不得不引用研究者在内所使用的文言及组合,而将系列观点过程整理成维基内容,呈现于使用者主动检视有关可信纳之史料和观点等,是经历过非常长久深刻的演变、争议和思辨,相信的却可能令到重新接触相应课题时会有复杂感,个人既已尽所能而独力整合诸家提供之庞大智识内容,期望不同诸君可续友善提携和宝贵的参与。——约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09:55 (UTC)[回复]
        (~)补充不论未有收入本课目之晚清左右著述观点,就个人现搜集使用素材中,是有不止一位现代学者有提出意见,相信现代知识界对于领事裁判权和该概念的认知,不如较早期的清至中华民国等过渡时期,反而是更为模糊和混淆不清,因而个人在整理部分非现代语文素材时便遵循相应意识、选择保留较多原文。既有素材内观点是有指出近代民族主义影响后,可能导致中文圈相应现代化理解出现较大误差,同时优先考虑本地查验度及中立度等规范要求,所以更少有收入可能产生和扩大上述偏差之现代语文内容,因为是可能抵触维基本身之中立持平等要求。——约克客留言2023年5月12日 (五) 10:14 (UTC)[回复]
    • 条目正文的语文并不太糟糕,很难理解为什么Longway22在WP空间发言常常是“我本苏吴百多兄纳挂官”一般的诡异语言。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5月16日 (二) 06: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