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藩
琉球历史系列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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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绳贝冢文化 前5000年–12世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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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 ︶ 传 说 时 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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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王朝 1187–12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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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 时代 1322 | 1429 |
中山国 1314 | 1429 |
(英祖) | 中 山 国 |
南山国 (大里 王朝) 1337 | 1429 |
北山国 (怕尼芝 王朝) 1322 |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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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度王朝) 1350 | 1406 | |||||||||
(尚氏) | |||||||||
琉 球 国 1429 | 1879 |
第一尚氏王朝 1406–1469 | ||||||||
第二尚氏王朝 1469–1879 | |||||||||
萨摩藩支配 1609–1872 | |||||||||
琉球藩 1872–1879 | |||||||||
大日本帝国冲绳县 1879–1945 |
鹿儿岛县 1872–1945 | ||||||||
美国治理时期 1945–1972 | |||||||||
日本 | |||||||||
日本冲绳县 (冲绳返还) 1972– |
鹿儿岛县 大岛郡 1953– | ||||||||
琉球藩(日语:琉球藩/りゅうきゅうはん Ryūkyū han */?)是日本明治初期在现在的冲绳县所设的藩。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国为“日本领土”,封琉球国王尚泰为“琉球藩王”,把琉球国改为日本琉球藩,史称“第一次琉球处分”。琉球藩的藩厅设于首里城(今冲绳县那霸市首里),藩主为琉球第二尚氏王朝的国王。
1879年3月11日第二次琉球处分后,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同年设置冲绳县。自此,琉球被日本并合,原琉球国之领土被分别划入冲绳县和鹿儿岛县。
背景
[编辑]1609年,日本萨摩藩入侵琉球之后,琉球成为萨摩藩的附庸国。萨摩藩派遣官员监督琉球的内政,而另一方面萨摩藩出于经济利益上的需要,表面上仍将琉球看作是一个国家,要求琉球继续奉中国为宗主国,并向中国朝贡以从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
1868年,日本江户幕府倒台,明治天皇亲政,并发起一系列改革运动,史称明治维新。1871年8月,日本施行废藩置县,萨摩藩也随之被废除,改为鹿儿岛县。琉球缴纳给萨摩藩的三万石地租、五万圆借款被免除。[1]
11月,日本派遣全权大使岩仓具视赴西方考察。伊藤博文和大藏卿大久保利通作为副使随行。翌年1月,奈良原幸五郎(奈良原繁)、伊地知壮之丞(伊地知贞馨)来到琉球,通知日本王政一新之事。归国后,向县厅报告称:“琉球国表面上为清国附属,实际上为日本之附庸”。而大藏卿不在国内期间,大藏省由大藏大辅井上馨为首,于翌年5月30日向正院提出在琉球施行维新的建议,并认为琉球是日本的藩属,但与清国之间的关系暧昧不明;所以应该“将彼之首长招于宫阙之下,责其不臣之罪”,随后“迅速将其版籍收回,宣布归我管辖”,在琉球施行维新。正院也认为必须“正名”,遂于6月2日征询左院意见。但吞并琉球的建议遭到左院的反对。左院认为所谓的“正名”,仅仅争虚名而已,而“正名”必会导致与清朝的外交纠纷,“此事千头万绪,殊为棘手,最终是一无所获。”[2]
八瑶湾事件
[编辑]同年9月,日本全权公使伊达宗城与清朝代表李鸿章签订《中日修好条规》,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但日本为了发展需要对外扩张,对此并不满足。同年11月,琉球国宫古岛与那原村的谢敷筑登之亲云上下属的4艘进贡船,到那霸上缴年贡(人头税)后返回宫古岛。途中遭遇台风,其中一艘沉没,一艘失踪,一艘安全抵达宫古岛,另一艘则飘到台湾南端的八瑶湾(今屏东县满州乡境内)。船上人员有3名淹死,66名上岸。上岸的船员遭到排湾族高士佛社原住民袭击,54人被杀出草。另有12人逃出,被汉族居民送往凤山县,由县令送往福州柔远驿安置。
1871年3月,参与《中日修好条规》谈判的柳原前光,就八瑶湾事件向清方抗议并要求赔偿。清方认为已经抚恤琉球人,拒绝赔偿;同时声称“(台湾)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这为后来日本入侵台湾提供了口实。[3][4]
琉球藩的设置
[编辑]经过八瑶湾事件后,日本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提出了“台湾征伐论”;他假借琉球国王尚泰的名义,请求日本出兵台湾,惩治生番。[3]但明治天皇认为琉球属于中日两属状态,此举暂不合适。对此,琉球非常惧怕日本出兵台湾会破坏琉球与清朝的关系,尚泰王于1872年和1873年两次派遣使者前往东京,建议日本取消出兵台湾、问罪生番的计划。[1][3]
1872年,明治天皇密令大山纲良,以日本王政一新的名义,要求琉球遣使赴东京庆贺。6月,驻扎琉球的福崎季连向琉球王府传达了这个要求,并规定庆贺使臣中不能有久米村人士(中国人的后裔)和亲清派人士。尚泰王决定遣尚健(伊江王子朝直)、向有恒(宜湾亲方朝保)前往东京庆贺。在琉球使节到达之前,日本政府内部就如何接待琉球使团问题产生了分歧,左院、大藏省建议让外务省接待琉球使节,但不以接待西洋使节之礼接待,而是按接待地方官员事务办理。外务省则提出禁止琉球与外国交往、将琉球的尚泰王册封为“琉球王”或“中山王”的建议。左院则建议琉球不必断绝与清朝的朝贡关系,但因把熊本镇台分营的士兵派往琉球镇守。19日,明治天皇命外务省全权办理此事。根据井上馨的建议,外务省决定以接待地方官的礼节接待。[5]
7月11日,鹿儿岛县权典事右松祐永来到琉球,敦促庆贺使启程。庆贺正副使将贺表给右松验看时,右松将表中的“琉球国中山王尚泰”改为“琉球尚泰”,“壬申七月十九日”改为“明治五年七月十九日”。[6][7]
9月24日,当琉球使团到达东京之后,明治天皇依据琉球的奏表,下诏以琉球国之地设置琉球藩,其事务划归内务省管辖;又册封尚泰为琉球藩王,位列华族:
琉球國王尚泰ヲ藩王トナシ華族ニ陞列スルノ詔
朕上天ノ景命ニ膺リ、萬世一系ノ帝祚ヲ紹キ、奄ニ四海ヲ有チ、八荒ニ君臨ス。今琉球、近ク南服ニ在リ、氣類相同ク、言文殊ナル無ク、世々薩摩ノ附庸タリ。而シテ爾尚泰、能ク勤誠ヲ致ス、宜ク顯爵ヲ予フヘシ、陞シテ琉球藩王ト爲シ、叙シテ華族ニ列ス。咨爾尚泰、其レ藩屛ノ任ヲ重シ、衆庶ノ上ニ立チ、切ニ朕カ意ヲ體シテ、永ク皇室ニ輔タレ。欽ヨ哉。
明治五年壬申九月十四日
其大意为:
琉球国王尚泰陞藩王列华族之诏
朕膺上天之景命,绍万世一系之帝祚,奄有四海,君临八荒。今琉球,近在南服,气类相同,言文无殊,世世为萨摩之附庸。而尔尚泰,能致勤诚,宜予显爵,著升为琉球藩王,叙列华族,咨尔尚泰,其任藩屏之重,立于众庶之上,切体朕意,永辅皇室。钦哉。
明治五年壬申九月十四日
琉球国的政要多被任命为琉球藩的要员。以下是琉球藩要员列表:
图片 | 人名 | 身份 | 任职年 | 去职年 | 备注 |
---|---|---|---|---|---|
尚泰 | 藩王 | 1872年 | 1879年 | 俸禄8万9千石 | |
尚典 (中城王子朝弘) |
王世子 | 1872年 | 1879年 | ||
尚弼 (今归仁王子朝敷) |
藩王代理 (相当于摄政) |
1875年 | 1879年 | ||
向居谦 (浦添亲方朝昭) |
三司官 | 1872年 | 1879年 | ||
毛凤来 (富川亲方盛奎) |
三司官 | 1875年 | 1879年 | ||
马兼才 (与那原亲方良杰) |
三司官 | 1877年 | 1879年 |
日本出兵台湾
[编辑]日本将琉球国改为琉球藩,将琉球事务划归内务省管辖,俨然已视琉球为日本领土。为了避免与清朝发生外交冲突,没有将此事知会清方。而对于此事,清朝向日本大使表示抗议,表示琉球系大清的藩属,因此清朝对琉球拥有宗主权。但日本援引万国公法中的国民国家理论进行辩驳。[查证请求]
1873年日本小田县柏岛村(今冈山县仓敷市)渔民漂到台湾,又遭台湾原住民杀害。此事发生后,日本国内群情激愤,要求惩治原住民。3月9日,日本以庆贺同治帝亲政之名,遣外务卿副岛种臣前往清朝。日本特派外务大臣柳原前光向总理衙门提起日本和琉球船民被害之事,再度要求清方赔偿。日本遂以清方所说的“生番系化外之民”为话柄,于1874年向“无主番界”台湾出兵,[4]史称牡丹社事件。
清朝随后遣沈葆桢、唐定奎等率军入台。1874年9月,清朝与日本在英国的调停下签订北京专约。清朝承认了日本的军事行动为“保民义举”,不追究日本责任。同时声称会赔偿死者损失,设法惩办杀人的生番。[查证请求]
清琉断交
[编辑]由于清朝方面在《北京专约》中承认了日本的出兵系“保民义举”,这给予了日本吞并琉球的口实。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约》的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通过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向明治天皇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三条实美接受了他的建议,次年6月,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去琉球。松田于7月10日至琉球;7月14日,向代理藩王尚弼(今归仁王子朝敷)、摄政尚健以及三司官等人传达了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的训令:[10]
- 废除清朝年号,使用日本年号。
- 废止琉球对清朝朝贡和庆贺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惯例,同时也废除琉球国王更迭之际接受清朝册封的惯例,以及琉球今后与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领事馆管辖等。
- 废除琉球法律,使用日本法律。
- 琉球应效仿日本进行藩政改革,模仿日本的职官制度。
- 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兴建之法。
琉球最初全部拒绝了日本的要求,亲日派的高官摄政尚健、三司官向有恒等也被迫辞职。但后来迫于形势,接受了日本关于内政方面的要求。但在外交方面拒绝与清朝断交,称与清朝断交“有失信义”,琉球方面绝对“坚守信义,以为保国之用具。”松田道之则回复称“将按照万国公法进行处理”。在经历了两个月的无结果谈判之后,松田道之于9月11日离开琉球。琉球派遣三司官毛有斐(池城亲方安规)、马兼才(与那原亲方良杰)、向德宏(幸地亲方朝常)、向维新(喜屋武亲云上朝扶)、向嘉勋(内间亲云上朝直)、翁逢源(亲泊亲云上盛英)等人随松田赴东京。[11]9月27日,松田道之到达东京,向正院汇报此事。琉球使者则被日本政府安排去参观陆军、学校、工厂等近代化设施。[10]而对于琉球提出的要求,日本方面给予种种理由拒绝。琉球方面又遣尚弼(今归仁王子朝敷)前往感谢日本的出兵,次年又遣向邦栋(大宜味亲方朝救)再往东京请愿。九月,三司官毛凤来(富川亲方盛奎)赴日请愿。[12]琉球在东京官员拜访日本政要以寻求支持。左大臣岛津久光、参议板垣退助支持琉球官员的观点,并向明治天皇提出罢免三条实美的要求,但结果是二人被罢官。海江田信义也在元老院弹劾三条实美。[10]虽有不少政要报以同情,但日本不准所请,毛有斐也在东京郁郁而终。
琉球被迫断绝了与清朝的外交关系。但同时,尚泰王依据毛有斐临终前的建议,秘密派遣向德宏、林世功(名城里之子亲云上)、蔡大鼎(伊计亲云上)等人,前往清朝,名义上是探问尚未归国的进贡使毛精长(国头亲云上盛乘),[13] 实际目的则是要求清朝就琉球问题与日本交涉。向德宏等人于10月25日到达福州柔远驿,向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报告琉球国内之事。1878年10月7日,清朝驻日公使何如璋、副使张斯桂、参赞黄遵宪等人到达东京。在光绪帝命令何如璋,就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贡一事表示强烈抗议。何如璋表示“以臣驽骀,惧弗胜任”。何如璋奉命向日方表示抗议,并邀请荷、法、美、英等国评理。对此,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复函反驳,双方交涉不得要领。[14]
日本吞并琉球
[编辑]琉球官员的活动令日本政府十分尴尬。11月,内务卿伊藤博文令内务大书记官松田道之起草“琉球藩处置案”,准备吞并琉球。对于琉球藩的处置,伊藤博文主张若琉球“因执行我方命令而乞求延期,不妨予以同意”;而大藏卿大隈重信则主张“期限仅限于一周之内,不许多延长一天”。松田对此十分困惑,他再次请求伊藤的命令,得到的回复是:“既然决定在必要时候废除琉球藩,所以无论初次的使节抑或再次的使节,只要听命于我,则依旧为我之藩属”,“若琉球抗命不尊,则按朝廷决议办理”。12月27日,松田得到了全权处置的权力。翌日,松田便下令将滞留东京的琉球官员全部驱逐回国。琉球官员“面露愤然之色”,前往松田道之的府邸抗议,表示内心中的强烈不满。[10]
1879年1月,松田道之再度到达琉球。此时尚泰王有疾在身,以尚弼代行王政。松田指出琉球不顾日本要求秘密向清朝请愿,要求尚弼交出政权,否则要用武力吞并琉球。琉球断然拒绝了日本的要求。2月3日,松田离开了琉球。[11]
3月25日,松田道之率领巡查160人、步兵大队600馀人来到琉球。27日在首里城宣布废除琉球藩,并入鹿儿岛县;命令尚泰迁出首里城。翌日,五十三名士族代表聚集于首里城,声称武力吞并违背了明治政府设置琉球藩时“国体、政体永久不相替”的承诺,抗议日本的吞并。松田道之胁迫尚泰王,要求士族服从日本统治。同时任命向居谦(浦添亲方朝昭)、毛凤来(富川亲方盛奎)等原王府高官为县厅的顾问。[11]4月4日,大日本帝国设置冲绳县,锅岛直彬被任命为冲绳县知事。5月27日,日本召尚泰王及其王族赴东京。6月9日,尚泰王等人抵达东京,并于17日与明治天皇会面,受封为从三位,赐宅邸及日本的金禄证券20万元,俸禄八万九千石。华族令颁布后,尚泰王受封为侯爵,其他王族成员皆封为从五位男爵。
清朝的抗议和琉球人的反抗
[编辑]日本对琉球的吞并引起了不少琉球人的反抗。以毛允良(龟川亲方盛武)、向龙光(津嘉山亲方朝助)等人为首,展开琉球复国运动。宫古岛发生反对日本统治的暴动“赞成事件”。冲绳县厅一方面任命旧王府的高官为顾问等人为官,试图缓和县厅与琉球人的对立关系;另一方面,以向建荣(大湾筑登之朝功)、许田普益等人为探访人,调查琉球士族的动向,并大肆逮捕拷问反日人士。大量亲清派人士流亡清朝,被称为脱清人。
1879年6月12日,美国前总统格兰特及其随员扬格(J. R. Young)和美国驻华副领事毕德格(W. N. Pethick)在天津会晤中国政府代表李鸿章,李鸿章要求他就琉球问题进行调停。格兰特答应。在他的调停下,日本与中国就琉球问题展开磋商,日本方面提出“分岛改约案”,愿割宫古、八重山两岛给中国,中国曾考虑接受此案,让琉球国王在此地复国。但毛精长、蔡大鼎、林世功等人再三诉愿表示二岛土地贫瘠,无法生存,万不可接受。[15]
1880年4月4日,李鸿章会见日本政府代表竹添进一郎,并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冲绳本岛在内的中部各岛归还琉球,恢复琉球王国,将宫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岛划归中国,将包括奄美大岛在内的五岛划归日本。但日本不愿接受,谈判陷入僵局。此后,虽然流亡清朝的琉球人多次前往总理衙门、礼部、闽浙总督、福建布政使等处,或是陈述琉球亡国后的惨状,或是成述琉球战略位置的重要性,要求清朝向日本交涉。[15] 但清朝朝臣中就琉球的弃留问题发生剧烈分歧,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亲清派人士在向志礼(义村按司朝明)的带领下,前往寺庙,名义上是祭拜琉球的先王,实际上是祈求清朝战胜日本。冲绳县盛传清朝的黄色舰队将攻打那霸,一时十分紧张。亲清派人士计画在清朝进攻冲绳之际举行暴动,以支援清军。然而清朝战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割让给日本。日本占领琉球遂成定局。
此后,琉球人于1896年发动公同会运动,试图恢复尚氏在琉球的统治权,成为世袭的冲绳县知事,但被日本拒绝。不满日本统治的部分琉球人流亡清朝。而日本对琉球群岛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945年冲绳岛战役结束为止。
脚注
[编辑]- ^ 1.0 1.1 《尚泰侯实录》
- ^ 《明治前期日中关系史研究》,27~29页
- ^ 3.0 3.1 3.2 《漂流事件与清代中日关系》,187~188页
- ^ 4.0 4.1 高阳,1987,《清朝的皇帝(下)》,页1131-1135。台北:远景。ISBN 957-39-0115-3
- ^ 《明治前期日中关系史研究》,30~33页
- ^ 《尚泰侯实录》
- ^ 《明治前期日中关系史研究》,58页
- ^ 喜舍场朝贤《琉球见闻录》
- ^ 翻译部分引自杨仲揆《琉球古今谈》第75页
- ^ 10.0 10.1 10.2 10.3 《明治前期日中关系史研究》,37~42页
- ^ 11.0 11.1 11.2 《琉球抗日复国运动再考》
- ^ 《中山世谱·附卷七·尚泰王》
- ^ 参见《中山世谱·卷十三·尚泰王》
- ^ 《从“笔谈外交”到“以史为鉴”——中日近代关系史探研》,第6页
- ^ 15.0 15.1 琉球救国請願書集成 (PDF). [2010-08-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09).
参考资料
[编辑]- 谢必震《中国与琉球》,第十章“球案及其影响”。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6年出版 ISBN 7-5615-1256-2
- 安冈昭男“明治維新と領土問題” 教育社历史新书“日本史144”
- 琉球抗日复国运动再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明治前期日中关系史研究》,(日本)安冈昭男著,胡连成译,王晓秋审校,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ISBN 9787211054848
- 松田道之,《琉球処分》,(收录于《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四卷·外交》)(日语)
- 西里喜行. 清末中琉日関係史の研究 [《清末中琉日关系史研究》]. 胡连城等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097-0855-2.(简体中文)
- 伊原泽周. 《從“筆談外交”到“以史為鑒”——中日近代關係史探研》. 中华书局. 2003年1月. ISBN 7-101-02862-4.(简体中文)
- 漂流事件与清代中日关系》,孟晓旭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
- Kerr, George H. Okinawa: The History of an Island People (revised ed.). Tokyo: Tuttle Publishing. 2003.(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