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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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摩梭人的一种婚姻模式。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日间,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会聚会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日间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的时候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类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其他人不要打扰。然后在天亮之前,男方必须离开,这时可由正门离开。除非已得到女方长辈承认关系,否则于天亮或女方家长辈起床后才离开,会被视为无礼。

古老婚俗[编辑]

走婚是云南少数民族摩梭人的习俗,摩梭人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不会正式结婚。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透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由于母系社会中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生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发生同父乱伦。生父与子女虽不同住,但特定节日、仪式如新年成人礼等仍有一定的礼仪,子女在新年和重要节日要拜访生父,生父接受子女拜访以及子女成人礼也要送礼物给子女。

男性称女情人为“阿注”,女性称男情人为“阿夏”。早期中国学者大多认为永宁摩梭普遍存在“群婚残迹”,如母女共夫、父子共妻、姐妹共夫、兄弟共妻,[1]事实上,摩梭人有亲戚血缘关系的男女严禁走婚。[2]

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婚姻关系更纯粹,但也因此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考验[编辑]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政府曾废除过摩梭族的走婚制,强迫一夫一妻制,少数人也领有结婚证,但暗地里仍行走婚。由于工业发展的需要,鲜水河目前[何时?]正筹备修建一座大型水电站,届时大坝蓄水之后,其水位高于河谷而将该地区淹没,走婚文化可能因此灭绝。

他族模仿走婚[编辑]

汉族父系社会的婚姻习俗传统上为固定且同居的夫妻关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为一夫一妻制的有固定婚姻。但是随着摩梭人走婚文化的曝光,近年一些老汉族情侣学习了走婚的习俗,为的是避免双方的财产争端。

香港文汇报2007年8月27日神州新闻版A22转载《城市快报》新闻报道说,中国某地一汉族老妇欲再婚,但因为年纪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而选择与男方走婚。他们拿出固定的生活费,轮流到对方家中生活,免除财产分割的烦恼。[需要引文]

红娘协会指出中国真正走婚的老年人人数比例为10%左右,老年人走婚主要有两大原因:

  • 避免财产分割问题。
  • 迎合老年人搭伙过日子。

走婚没有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保护,而且非摩梭人走婚多在老年人中出现,尚未成为一种风俗。

注释[编辑]

  1. ^ 宋恩常《云南少数民族研究文集》:“母女共夫,舅甥共妻……这是更粗野的群婚形式……永宁纳西族的群婚家庭同样是由‘更粗野的群婚形式’发展而来的……在解放前,群婚残余占主导的是姐妹共夫和兄弟共妻。”严汝娴、宋兆麟《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对于不是同一母系血缘的父系血亲,如父女之间、同父异母的兄妹之间,都可以通婚……按母系观点,子女只认母亲,不认父亲,不讲究同父与否,彼此通婚是正常的现象……哥哥的儿子,妹妹的女儿,彼此婚配,是最合理婚配关系……这种通婚形式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2. ^ 周华山:《无父无夫的国度:重女不轻男的母系摩梭》

参考资料[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