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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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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名:“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

[编辑]

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 → “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敝人可以理解某位用户移动页面的理据,但是敝人认为使用简体字不妥。请管理员协助移动到“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谢谢。敝人已经移动了讨论页,现在只剩下条目页需要移动。--Matt Smith留言2023年6月29日 (四) 06:38 (UTC)[回复]

使用简体字并无不妥之处。Howard61313的移动并不是单纯的繁简转换,但您的移动是。而且您只移动讨论页会使得页面不对应。因此我将页面移回。——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6月29日 (四) 06:51 (UTC)[回复]
Howard61313之所以移动成简体字,想必是因为“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早已存在,他别无选择,才使用了简体字。他原先只是想将“的觀點”改为“論”,而主要的“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的涵义并没有更改,因此应该沿用原本的字体吧?--Matt Smith留言2023年6月29日 (四) 08:12 (UTC)[回复]

user:Matt Smith觉得台湾光复这个名称不中立,阻止我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台湾光复,他非要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不适合的条目台湾战后时期。那我说你user:Matt Smith觉得台湾光复条目名称不中立,那移动到其他名称?他又声称“勿牵涉其他条目”,还说我违反WP:NPOV,我怎么感觉他自己在WP:NPOV

之前其他人将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国民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台湾光复的时候,Matt Smith就说不中立,把它重定向到台湾战后时期user:Ericliu1912就说“接管为事件而非时期”,将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国民政府接管台湾恢复重定向到台湾光复user:Yumetouser:LHD等人也认同Ericliu1912的举动,说明Matt Smith的做法并非得到大家的认可。不过有个叫user:Barter84站在Matt Smith那一边,声称“接收不等于光复,接收只是"统治权"的转移,而不是"主权"的转移”。 我要指出的是,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强调的是中华民国从日本手上接管台湾的短时过渡阶段,而不是指中华民国统治台湾的数十年时间,台湾大百科全书的台湾接管条目[1]内容也与台湾光复内容相近,讲的就是1945年下半年的事情。中维台湾光复这个条目本身讲的也是国民政府接管台湾的过程,条目第一句话就已经表明这个意思,该条目虽然名称叫“光复”,但内文在台湾主权归属方面并没有立场,甚至都列出了各方对“光复”的看法,光复只是国民政府方面对接管这一过程的单方面称呼。Barter84、Matt Smith觉得台湾光复称呼不中立,提出修改台湾光复条目名称即可,强行将表示接管事件的称呼重定向到时期条目并不恰当。

类似的重定向还有台湾接管台湾接收台湾受降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台湾回归台湾主权移交国民政府接收台湾。--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2:01 (UTC)[回复]

阁下误会敝人了。敝人根本没有说“台湾光复这个名称不中立”。敝人的意思是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定性为“台湾光复”是不中立的。对于该事件,有观点认为是光复,还有观点认为不是光复而是军事占领。正因为有争议,所以不能偏向任一方。阁下建立此重定向条目,又在中华民国条目修改相关内连,这样岂不是让读者都认为接管等于光复?
台湾大百科全书的台湾接管条目[2]台湾光复相近吗?为什么不是与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相近呢?--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2:48 (UTC)[回复]
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条目名称都有“论”了,哪有把事件称呼重定向到论点条目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0 (UTC)[回复]
台湾光复也是“用语”性质的条目,而不是“事实”性质的条目。其条目开头已经写了,该用语是ROC对此事件的称呼。哪有把事件重新导向到用语条目的?--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3 (UTC)[回复]
那是你自己改成那样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5 (UTC)[回复]
原本的讲法是:“某年某月某日,某事;A方称呼为某,B方亦有某某称呼。”就算你坚持把B方称呼删了,定义句也还是指某事,这哪里是所谓“用语”性质条目。何况退一步说,就算现在真只能称得上是“用语”条目(我并不同意此观点),那直接在那上面扩写为“事件”条目,又有什么问题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6 (UTC)[回复]
A方用以称呼某事的用语,即为用语条目。--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21 (UTC)[回复]
所以说确实是你自己把内容改狭隘去的缘故。借此反过来质疑别人属于是莫名其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3:23 (UTC)[回复]
台湾光复说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管原由大日本帝国统治的台湾与澎湖群岛等地;中华民国政府将此事件称为‘台湾光复’,此事件标志著台湾日治时期的结束、战后时期的开始。” ,条目开头就说是事件,而且该条目的背景、影响、后续章节都是按照事件条目架构写的,根本就不是所谓的用语条目。
“光复”和“军事占领”都不是最中立的讲法,那就按照台湾大百科全书的说法把条目改名为“接管”,或者“接收”[3],也有媒体这么用。--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32 (UTC)[回复]
台湾光复的“经过”章节,对应的就是台湾大百科全书台湾接管条目的“自11月起”前面内容,台湾接管条目多写了军事接收、行政接收和日本资产接收,而且台湾大百科全书台湾接管条目可没主张是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7 (UTC)[回复]
就“光复”一词,我认为是国家或政府使用 比较不中立,认为中华民国接受治理台湾一词比较中立 再者台湾不算是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区 鸦片战争打完后 清朝只是割地给日本 日本宪法并没有写台湾是日本的国土 严格来讲 台湾只是日本单纯的殖民地非国土 辛亥革命后 中华民国为清朝的所有权利继承国 然而就法律而言台湾并非日本的 应为中华民国的 所以台湾是有法律效力属于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只是国际没有承认而已--Liao_509 ☄️Fighting!签名🖋 2024年3月27日 (三) 22:13 (UTC)[回复]
算不算日本“国土”,只是名词上的概念,而领土主权才是关键,条约中已经说台湾和澎湖的领土主权永久割让给日本(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ROC无法继承前朝割让出去的领土。--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24 (UTC)[回复]
就算是前朝割让出去的领土,前朝的未来继承者硬是索要,领土控制方未必不给。不然英国完全可以不把香港岛给中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50 (UTC)[回复]
那是因为中共强硬索要,而且英国距离香港遥远,假如开战的话没有胜算,因此英国最后只能摸摸鼻子认了。古典国际法对于领土割让的条约都承认其合法性,纵使某一签约方认为条约不平等。因此中共对于香港主权的主张其实是不符合国际法的,也因此柴契尔夫人在谈判期间才强调所有国家都须要尊重国际条约。--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4:14 (UTC)[回复]
而且日本也不要台湾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53 (UTC)[回复]
条约规定日本放弃、未指定接收国,这是美国故意如此安排的,以便它有法律依据能够维持台海中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4:14 (UTC)[回复]
当初他拒绝添加我在条目中添加别名,现在连重新导向都不允许了?“台湾接管”、“台湾光复”实际上都是指相同历史事件(其过程或有时间跨度,但本质上仍是一系列事件),而“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则是描述“台湾接管”或“光复”后法律上持续状态的一种观点;两者主题范围本不全然相同,重新导向自然是以前者为宜,这与所谓“中立”与否也似无太大关联。我此前已经指出, “台湾光复”、“台湾接管”及“台湾接收”都指国民政府接管台湾,三者为平行称呼;相关来源有如此定义,不至于构成原创研究。是以若要补充国民政府接收台湾过程中实际“接管”的一面,大可直接在台湾光复条目中补充内容,甚至适当增加“非光复”之类观点篇幅以为平衡,并添加连结至“军事占领论”等其他条目;纯粹为了名义问题而去阻止页面标题重新导向,对于期望看到特定历史事件内容的读者并无裨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3:01 (UTC)[回复]
敝人不同意所谓接管与光复为平行称呼,而且据敝人所了解,学术界也没有流行这种平行称呼的思维或做法。假如真的是平行称呼,那么维基百科恐怕都不能使用这些词语了,因为是不中立的。--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1 (UTC)[回复]
即使非完全相同,至少也是相近,比重新导向到整个战后时期要精确多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5 (UTC)[回复]
姑且不论是否相近,但显然是不中立的。战后时期比较中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8 (UTC)[回复]
你不能因为否定条目标题本身就拒绝承认相近内容的重新导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3:23 (UTC)[回复]

(*)提醒:敝人建议我们不用再为这件事情浪费时间了。建立一个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页面,然后把它重定向到台湾光复,然后在中华民国条目里内连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这种操作明显是打擦边球用内连的方式断言“台湾光复”这个观点,这跟直接内连台湾光复没有两样,请不要这样做。--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30 (UTC)[回复]

我在上面说了,把台湾光复改名,这个称呼反正在台湾内部用的人也不多,而且中华民国条目右边资讯栏1945年10月25日那天对应的事件条目就是台湾光复。--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36 (UTC)[回复]
1945年10月25日那天确实有一个事件发生了,但究竟是光复还是军事占领,仍有争议。请问谁说中华民国条目右边资讯栏1945年10月25日那天对应的事件一定是台湾光复?明明有观点认为是军事占领。--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45 (UTC)[回复]
有争议的事情多了去,所以我就说把条目换成更中性的名称。--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54 (UTC)[回复]
那个条目的事情,请在那个条目的讨论页发起更名讨论,以免这里发生离题。--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35 (UTC)[回复]
  • 支持U:日期20220626及U:Ericliu1912的论点,“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及“台湾光复”是同一个事件,依WP:常用名称,应使用可靠来源中的常见名称作为条目名称。
  • 至于WP:中立,方针说的是:“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在条目中设立一个段落或章节,引用可靠来源说明这些名称的背景与论点。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30 (UTC)[回复]
非也,有观点认为“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是“军事占领”。--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46 (UTC)[回复]
  • 同一个事件,有两种观点,分别给定不同名称。
  • WP:常用名称,使用可靠来源中的常见名称作为条目名称。
  • WP:中立,在条目中引用可靠来源平等地表达两种论点。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59 (UTC)[回复]
北平和平解放怎么办?有争议的常用名称非常多。“入侵乌克兰”也有争议。条目名称并不被要求绝对中性。--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01 (UTC)[回复]
台湾光复里面已经有提到军事占领,且条目内提到的不认同光复或主张是军事占领的篇幅并不短,而且上面也提到军事占领条目写的更像是论点以及法律地位,反而不像是事件条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12 (UTC)[回复]
“台湾光复”实际上是更官方且常用的说法,所以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至台湾光复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关于名称的争议已经在该条目中进行了说明。--YuCheinSYQ留言 2024年3月15日 (五) 15:20 (UTC)[回复]
目前官方及民间对此历史事件之部分说法仍然是“台湾光复”;台湾光复节至今尚未取消。台湾政界及学界近年来考虑到学术中立原则或政治敏感问题,多有淡化相关论述,但此等说法并没有完全绝迹。另外,大陆等地仍广为使用相关称呼,更无庸赘言。因此,我认为“台湾光复”现仍不屈居于边缘说法,可以用作条目标题。至于内容的话,我想大家都同意可以把所有方面的观点及论述都写过一遍,没什么需要多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5:53 (UTC)[回复]
我们在此不是要讨论台湾光复条目的更名。--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37 (UTC)[回复]
维基百科对于ROC没有特别优待,ROC的“官方”说法在维基百科这里就只是一个观点而已,而不会自动优于其它观点。--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42 (UTC)[回复]
这不是赤裸裸的霸占行为吗?之前能做得如此过分的好像也就Jarodalien跟WMCUG。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26 (UTC)[回复]
(&)建议:还有一个和稀泥的办法,就是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台湾光复#不认同“光复”者,各位觉得如何?--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38 (UTC)[回复]
直觉来说,不妥。--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45 (UTC)[回复]
其他条目好像提到类似情况,香港回归澳门回归提到中共方面认为不应将“主权移交”作为 “回归”的表述,似乎在暗示强调“主权移交”的人并不认同 “回归”?--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50 (UTC)[回复]
本来我就是照著港澳的例子撰写条目导言,平行呈现说法,但被回退了。说实话有点沮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5日 (五) 15:57 (UTC)[回复]
这与此例的关联?那是因为部分人认为主权是无法行使但未割让,所以不存在移交,但不影响称为“回归”。--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05 (UTC)[回复]
就是中共觉得既然主权未割让,那就不能将把回归称为“主权移交”,Matt Smith不也说不能将台湾光复称为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嘛。--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23 (UTC)[回复]
后面是不是反了,他是反对“台湾光复”被作为事件的主题。可能是觉得只能作为观点条目的主题。--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48 (UTC)[回复]
也不算反,做出来的事情有点一样,只是一个支持回归,一个反对光复,但都反对将更中性的称呼与回归或光复连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55 (UTC)[回复]
那CaryCheng提出的建议有点像中共的意思,你不用我的表述,说明你不认同回归/光复。--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24 (UTC)[回复]
  • 喔不,完全错了,我的建议不是那个意思呀...
  • 我的建议是基于以下情况:
  1. 我支持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台湾光复
  2. U:Matt Smith反对上述作法,他认为这种做法表示中文维基百科社群选边站,选了“台湾光复”论点的这一边。
  3. 还好台湾光复里面有台湾光复#不认同“光复”者章节,如果把“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连接到“台湾光复#不认同“光复”者”,一是可以满足我连接到“台湾光复”的要求,二是可以满足U:Matt Smith不可以选“台湾光复”这一边站的要求。
  • 所以说这是一个和稀泥的办法,既然有人反对,我们就别在这个蠢建议上面花力气了吧。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0:37 (UTC)[回复]

@Ericliu1912请阁下自我回退这个编辑。讨论还在进行,阁下没有先协助调停争论,反而先把页面改成引发生争论的不中立版本,这样只会加剧争论、助长不公的风气。依敝人浅见,以阁下担任的职位而论,很不适合做出这种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1:50 (UTC)[回复]

可是这边的讨论除了你,没有一个人支持你的编辑,恢复你的编辑才会加剧争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49 (UTC)[回复]
涉及中立的问题,不是人多势众就可以算数的,核心内容方针WP:中立的观点明言:
请特别留意这几句:“任何其他的方针、指引以及编辑者的共识,都不能逾越或取代这三大方针的规定。”核心内容方针WP:中立的观点是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是维基百科运作的基石,不能被逾越,否则维基百科的公信力将不复存在。--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6 (UTC)[回复]
称为“不中立版本”无共识。“可是这边的讨论除了你,没有一个人支持你的编辑”同上。将条目内介绍过的“争议”之拆分条目单独放入消歧义页,做法存疑。不过也许该有一个更中性的条目同时介绍这两种观点。--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12 (UTC)[回复]
在同时存在两种观点的情况下,如果阁下认为只采用其中一种观点不算是不中立,那么敝人认为没有讨论的必要了。--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19 (UTC)[回复]
  • 你这就是在刻意曲解及断章取义WP:中立的观点,方针的第一段就清楚写明了中立的观点的作法:“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
  • WP:常用名称选择条目名称符合WP:中立的观点
  • 改成消歧义页面算是另一种和稀泥,不过既然有机会解决争议,现在就不跟你计较了。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58 (UTC)[回复]
请避免轻易断定他人“刻意”如何如何,此举有失WP:善意推定
至于其它项,敝人现在不打算讨论。--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6:51 (UTC)[回复]

(*)提醒:敝人的前一次提醒或许说得不够清楚,以至于参与讨论者没get到重点,因此敝人举一个相反例子再说明一次,假如敝人创建了页面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然后把它重定向到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然后在把中华民国等等条目里关于1945年10月25日的内容连结到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这样明显就是在断言1945年10月25日的事件是军事占领,这跟直接内连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没有两样,只不过是经过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这个跳板而已,换汤不换药。而此次争论就是因为这种做法引起的,只是对方是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台湾光复,这样明显就是在断言1945年10月25日的事件是台湾光复,跟直接内连台湾光复没有两样。--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2:00 (UTC)[回复]

台湾光复条目本身并不断言是“光复”,是“接管”,而且假如没有台湾光复这个条目,只有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详细介绍国民政府接管台湾一事,我觉得在中华民国条目加入它的内连也是可以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55 (UTC)[回复]
那是阁下自己说的。敝人也可以说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条目本身并不断言是“军事占领”,是“接管”。那么阁下要不要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重定向到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6 (UTC)[回复]
U:Matt Smith阁下:你的前一次提醒已经说得很清楚,我的反对意见也说得很清楚,阁下应是还没有看懂在中文维基百科基于WP:常用名称WP:中立的正确编辑方式。--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0:12 (UTC)[回复]
请看敝人在上方引用的核心内容方针WP:中立的观点:“任何其他的方针、指引以及编辑者的共识,都不能逾越或取代这三大方针的规定。WP:常用名称能否用于此案还有待商榷,但即便能,一旦与WP:中立的观点相抵触,就无效。--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6 (UTC)[回复]

(*)提醒:敝人已经将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修改为消歧异页,这样才是中立的做法。希望大家不会再为这种中立的事情而争论。--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56 (UTC)[回复]

那你还应该把其他的重定向都导到这个消歧义页咯。--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26 (UTC)[回复]
我自己修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34 (UTC)[回复]
谢谢。--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6:53 (UTC)[回复]
暂行措施已经决定,那就可以继续讨论相关条目与事件主题的关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6日 (六) 20:30 (UTC)[回复]
@Ericliu1912此案就是因为内连才引起争论,请阁下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未经讨论就做出极易引发编辑战的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2:39 (UTC)[回复]
到底是谁在“引发编辑战”,我想你比这里的所有人也更清楚。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15:03 (UTC)[回复]
阁下可以适可而止了吧?敝人之前没回复不等于默認,只是不想陷入无异议的争吵罢了。如果阁下想参与讨论,那么请发表建设性意见。--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57 (UTC)[回复]
重新导向本来就是常用性导向而非中立性导向的,我看到你这样的理解以后,我的惟一想法是请你重看一遍重新导向指引。在这个前提下,我认为你才是“引发编辑战”的那个人没有问题吧?真正需要“适可而止”的也显然不是我。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8日 (一) 16:56 (UTC)[回复]
请问阁下想说的是“内连”还是“重新导向”?我们不是在讨论重新导向,而是在讨论内连的最终目的地,也就是内连最终抵达哪一个条目。--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23 (UTC)[回复]
他想说的是重新导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34 (UTC)[回复]
我们讨论的重点是内连的最终目的地。虽然重新导向的用意相近,但两者分属两个不同的指引(MOS:LWP:R)。敝人在两个指引中都没有看到可以忽略中立的规则。--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1:44 (UTC)[回复]
站内有非常多的非中立性名词作为重新导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1:48 (UTC)[回复]
如果阁下指的是内部链接的最终目的地,可否举一些例子?另外,敝人建议我们现在将用语统一,以免混淆,我们讨论的是内部链接,而不是重新导向页面的本身,因为重新导向页面只是一个跳板而已,似乎没什么可讨论的,它最终指向了哪个条目才是重点。--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2:48 (UTC)[回复]
我指的是跳板,不是目的地,如果你想把台湾光复改成“对台湾光复的争议”,我没有意见。--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00 (UTC)[回复]
你因为自己的政治主张而执意把重新导向的导向目标由常用的解法改成不常用的解法才是违背中立原则的表现。忠实表述就有那么难吗?WP:R#KEEP第五款的说法是“某人发现它们有用”,如果重新导向的导向目标是常用的解法的话,那第五款就成立,反之则不成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3:50 (UTC)[回复]
只要一位编者的做法符合方针、依照方针行事,那么即使他的做法是基于自己的政治主张也不影响其合理性。敝人认为自己的做法符合维基的核心内容方针。至于阁下引述的WP:R#KEEP第五款,拜托阁下先仔细看看那一章节在讲甚么,它是在说什么情况应该删除、什么情况不该删除重新导向页面,这并不是我们在讨论的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2:55 (UTC)[回复]
“只要一位编者的做法符合方针、依照方针行事,那么即使他的做法是基于自己的政治主张也不影响其合理性”没错,但我说的正是你的做法违反方针。你把重新导向页改成其他用途实际上去除了该页面的重新导向机能,WP:R#KEEP说的是不应删除重新导向页的情况没错,但这何尝不是不应去除重新导向机能的情况?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1日 (四) 05:58 (UTC)[回复]
那么请问阁下知不知知道敝人为什么把重新导向页改成其他用途?--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2:24 (UTC)[回复]
即使现在是有歧义状态,若能消歧义的连结本来都应该消歧义;所以除非前后文脉络特指军事占领相关论点者,都应尽连结去事件条目。至于条目本身怎么命名,则该是另一回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8日 (一) 02:31 (UTC)[回复]
敝人没有完全明白。可否请阁下举一例说明?--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58 (UTC)[回复]
比如这种:[[台灣光復|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后,首先让台湾人民立刻感受到的是政治上的全面垄断......(这句话是[4]里面,我只是拿来举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3:08 (UTC)[回复]
不过我感觉Matt Smith不太会接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3:12 (UTC)[回复]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又回到原先的问题了。对于这一个事件存在两方观点,内连采用某一方观点就有失中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3:21 (UTC)[回复]
另外,就消歧义主标题本身,我认为用“国民政府接管台湾”或更精确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3月18日 (一) 02:36 (UTC)[回复]
敝人对此没有意见。--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59 (UTC)[回复]
如需分割条目,将事件相关内容置于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并简要提及争议,争议相关内容分别置于台湾光复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并简要提及事件作为背景可能较为适宜。 绀野梦人 2024年3月18日 (一) 10:36 (UTC)[回复]
这个建议不错。--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1:07 (UTC)[回复]
这是个新颖的点子。但如果将条目的主要内容分割出去,只剩下争议相关内容,这可能会降低条目名称与内容的吻合度,导致须要更改条目名称了。--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58 (UTC)[回复]
台湾光复改成台湾光复论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35 (UTC)[回复]
大概要仿照类似性质的条目,改成“对台湾光复的争议”。但很可能有用户会反对。--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1:44 (UTC)[回复]
即便要分割,继续用“台湾光复”也可以啊,像“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和“特别军事行动”两篇条目的关系,一个是以实质行动为主题,一个以用语为主题。--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09 (UTC)[回复]
具体怎么写还要找看看有没有来源提供支撑,但用语的写法大概是写背景、“台湾光复”的意思及其变体、何时开始用“台湾光复”、戒严时期怎样提“台湾光复”、解严以后怎样提“台湾光复”、社会各界与要人怎样理解“台湾光复”这个用语。--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13 (UTC)[回复]
Matt Smith就是受不了“光复”这个名称。--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17 (UTC)[回复]
但前面不是想要有一个(A)讲实质的条目,然后有(B)“台湾光复”、(C)“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两个子条目吗?那么,以后的连结会主要是连到标题中立标题的(A),这似乎就解决其最初认为不应连到不中立标题的问题。至于(B)、(C)本来就是以特定一方为主题的条目,其实直接看哪个讲法常用就好(如前述“特别军事行动”也是基于政治目的才用的术语,但没必要改成“特别军事行动”、“特别军事行动的争议”)。那他前面提到“只剩下争议相关内容,这可能会降低条目名称与内容的吻合度”,其实应该是依照来源去完整内容比较妥当,而不是因为条目内容不完整而改变条目名称。--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36 (UTC)[回复]
请阁下避免将敝人形容成好像在耍脾气似的,那样有损敝人的人格。假如敝人把其他编者形容成“就是受不了不使用光复这个名称”也同样不妥。敝人认为自己是基于中立方针而行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8:03 (UTC)[回复]
或许现阶段可以试著先撰写国民政府接管台湾,而不急著先把另两个条目的内容分割出来,等到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完成之后,再视情况删除另两个条目中的重复内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8:03 (UTC)[回复]
重写成一篇条目确实比较好,像是《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光复与占领:国民政府对台湾的军事接收》之类的参考文献都可以参考。以先前看过的来源来看,国民政府接管台湾是有潜力写成篇幅更长的条目(因为涉及到整个历史背景说明、不同时期的接收计画、不同事业场域的接管情况、当时国际反应、及接收状态造成的影响等),但就是要有人写。--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9:04 (UTC)[回复]
(!)意见:根据ChatGPT,史上最长的军事占领是苏联军事占领波罗的海三小国(1940-1991)的51年。若从1945年算起,“军事占领台湾”会是史上最长的军事占领(79年),但是ChatGPT并不如此认为。询问ChatGPT“台湾在21世纪是否在军事占领之下”,答案也是否定的。所以不要再坚持AI都不知道的观点啦。--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5:35 (UTC)[回复]
“军事占领台湾”是民进党都不支持的观点,大概台湾基进这种政党会支持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5:40 (UTC)[回复]
维基百科根据WP:可靠来源编写条目,而非ChatGPT。请参考【AI不济?】维基百科创办人狠批ChatGPT 撰写维基百科文章不可靠。--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6:06 (UTC)[回复]
@Matt Smith我有说用ChatGPT撰写维基百科文章吗?这是稻草人谬误。我是用ChatGPT查证“军事占领台湾”是否WP:FRINGE。用《台湾大百科全书》查“军事占领台湾”也无结果。不然换成用《大英百科全书》如何?你主张“军事占领台湾”论,就有责任举证WP:RS它是主流观点之一,否则只能当WP:FRINGE处理。--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17:31 (UTC)[回复]
阁下以查询ChatGPT所得的结果来反对其他编者对于编写条目之提议,也是同样的情况。参考ChatGPT不能保证准确,根据敝人多年研究,在台湾领土主权这个领域中,“美属论”、“日属论”才是WP:FRINGE,而军事占领之观点已有足够的可靠来源认同,甚至刊登在法学期刊,不属于WP:FRINGE。--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18:33 (UTC)[回复]
我看了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引用的来源,没有一个能证明这是主流观点之一。要证明很简单,拿出影响因子20分以上的期刊论文,或者广泛使用的大学以上教科书,或至少知名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关专著支持“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21:05 (UTC)[回复]
敝人并未说该理论已经是主流观点之一。--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02: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