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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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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侵犯財產罪一類罪名之一,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他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1]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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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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